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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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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鹏
1月21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在西宁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守护黄河源 甘青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三年专项行动(2025—2027)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并发布典型案(事)例。 青海、甘肃作为黄河发源地与成河区,山水相连、生态相依,共同肩负着守护黄河上游生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2025年3月,两省检察机关联合启动“守护黄河源 甘青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三年专项行动,签署跨区域协作机制,确立“办案协作、案例引领、人才共育、治理协同”一体化工作模式。 专项行动中,两省检察机关通过制度共建、平台共用、行动共联,有效破解跨省域案件“管辖难、取证难、协作难”难题,初步形成甘青黄河流域“一盘棋”保护格局。截至2026年1月,两省共立案涉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227件,制发检察建议770份,提起公益诉讼115件,追偿生态修复及功能损失费用2175万元,指导认购碳汇500余吨,修复林草地1800余亩,清理固废6.6万余吨,整治污染及非法占用河道60余公里,关闭违规取水井130余眼。 在水资源保护方面,紧盯取水许可、地下水超采等问题。青海省尖扎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拆除黄河河道非法取水设施,甘肃省检察机关对某央企下属企业超额开采地下水案,三级联动推动其补缴水资源费14.58万元、承担生态损失费282.1万元。在流域生态安全治理方面,广泛应用无人机、卫星遥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研发“黄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在多地推广,自动识别线索40余条,推动立案31件;甘肃省白银市检察机关推动清运东大沟6万余吨工业固废;甘肃省检察机关全年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案件80余件,监督效能显著提升。 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聚焦三江源、洮河等重点区域,办理相关案件145件,救助野生动物300余只。甘肃省临夏市人民检察院对张某非法交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偿150余万元,形成有力震慑。青海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对杨某某等7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赔偿增殖放流费1118.61万元,法院判决支持。 两省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纳入专项行动范畴,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从“护生态”向“护文脉”延伸。一年来,共办理相关案件237件,涵盖古遗址、古建筑、传统村落、红色遗迹、非遗项目等。甘肃聚焦黄河古渡口、古镇古村、长城遗址等,办理案件171件。青海突出高原文化特色,强化对明长城(青海段)、古道驿站等不可移动文物的司法保护,办理案件66件。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河口古镇消防缺失、古树管护不力等问题,通过政协提案转化线索,推动多部门建设智能消防工程,并设立检察便民服务站。西宁城中区人民检察院研发“文物类案监督模型”,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模型办理案件28件,该模型获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优胜提名。 同时,两省坚持依法监督,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检察监督、社会参与的黄河流域治理格局。深化“检察+行政”协同,强化两省协同办案,2025年5月,两省检察机关紧扣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联合开展首轮跨省域沿黄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摸排案件线索32件,立案23件。两省还新建生态修复基地5个,引导侵权人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碳汇认购等方式履行修复义务,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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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甘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守护黄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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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立涉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一千二百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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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1-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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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鹏
1月21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在西宁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守护黄河源 甘青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三年专项行动(2025—2027)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并发布典型案(事)例。 青海、甘肃作为黄河发源地与成河区,山水相连、生态相依,共同肩负着守护黄河上游生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2025年3月,两省检察机关联合启动“守护黄河源 甘青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三年专项行动,签署跨区域协作机制,确立“办案协作、案例引领、人才共育、治理协同”一体化工作模式。 专项行动中,两省检察机关通过制度共建、平台共用、行动共联,有效破解跨省域案件“管辖难、取证难、协作难”难题,初步形成甘青黄河流域“一盘棋”保护格局。截至2026年1月,两省共立案涉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227件,制发检察建议770份,提起公益诉讼115件,追偿生态修复及功能损失费用2175万元,指导认购碳汇500余吨,修复林草地1800余亩,清理固废6.6万余吨,整治污染及非法占用河道60余公里,关闭违规取水井130余眼。 在水资源保护方面,紧盯取水许可、地下水超采等问题。青海省尖扎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拆除黄河河道非法取水设施,甘肃省检察机关对某央企下属企业超额开采地下水案,三级联动推动其补缴水资源费14.58万元、承担生态损失费282.1万元。在流域生态安全治理方面,广泛应用无人机、卫星遥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研发“黄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在多地推广,自动识别线索40余条,推动立案31件;甘肃省白银市检察机关推动清运东大沟6万余吨工业固废;甘肃省检察机关全年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案件80余件,监督效能显著提升。 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聚焦三江源、洮河等重点区域,办理相关案件145件,救助野生动物300余只。甘肃省临夏市人民检察院对张某非法交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偿150余万元,形成有力震慑。青海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对杨某某等7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赔偿增殖放流费1118.61万元,法院判决支持。 两省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纳入专项行动范畴,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从“护生态”向“护文脉”延伸。一年来,共办理相关案件237件,涵盖古遗址、古建筑、传统村落、红色遗迹、非遗项目等。甘肃聚焦黄河古渡口、古镇古村、长城遗址等,办理案件171件。青海突出高原文化特色,强化对明长城(青海段)、古道驿站等不可移动文物的司法保护,办理案件66件。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河口古镇消防缺失、古树管护不力等问题,通过政协提案转化线索,推动多部门建设智能消防工程,并设立检察便民服务站。西宁城中区人民检察院研发“文物类案监督模型”,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模型办理案件28件,该模型获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优胜提名。 同时,两省坚持依法监督,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检察监督、社会参与的黄河流域治理格局。深化“检察+行政”协同,强化两省协同办案,2025年5月,两省检察机关紧扣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联合开展首轮跨省域沿黄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摸排案件线索32件,立案23件。两省还新建生态修复基地5个,引导侵权人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碳汇认购等方式履行修复义务,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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