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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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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倡议助力外空治理改革

( 2026-01-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环球法治
  □ 王庆

  随着人类外空活动迈向新纪元,近地轨道日趋拥挤、太空碎片持续激增、空间资源争夺暗流涌动,外空军事化风险亦不断攀升,传统外空治理体系在快速变化的实践面前渐显乏力。在此形势下,国际社会关于构建更加公正、合理、可持续的外空治理体系的呼声持续走高。值此关键时期,中国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为全球外空治理提供了源自东方的破局智慧与建设性方案。
外空治理持续面临多维挑战
  受航天技术进步、商业航天发展与强国地缘政治压力等因素的交织影响,当前外空治理领域呈现出多重赤字并存的复杂局面。
  第一,代表性赤字凸显外空治理体系的结构性不公。从参与主体看,全球南方国家在全球外空治理体系中的代表性严重不足。尽管外空被视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但囿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缺乏必要的太空基础设施和技术能力,无法有效参与如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等平台的议程设置,使得治理规则往往偏向于少数太空强国利益。如今在商业航天迅猛发展的影响下,由私营实体推动出台的规则倡议也主要旨在维护其商业利益,难以保障发展中国家利益,进而导致全球南方国家在外空活动规则发展与完善过程中的声音被再度边缘化。
  第二,权威性赤字威胁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外空治理体系。为保障和促进对空间资源的商业开发,美国于2015年率先出台国家单边立法,并随即引发卢森堡、日本和阿联酋效仿。此后,美国又于2020年主导发起《阿尔忒弥斯协议》,并通过政治施压、经济诱导等多种方式引导其他国家加入,但其中多项内容涉嫌违反传统外空法治体系的原则和宗旨。在国际层面尚未就部分核心争议达成共识的背景下,上述试图绕过联合国框架进行规则制定和解释的单边主义行径,显然有损联合国框架下的外空治理机制权威,并对多边主义基础造成极大破坏。
  第三,有效性赤字暴露现行机制的治理效能不足。面对空间碎片激增、巨型星座管理、空间资源利用、美国太空军事称霸野心等新兴挑战,现行治理机制反应迟缓,存在大量“规则真空”。尽管当前联合国外空委层面已对部分紧迫议题进行初步回应,但国际社会仍然存在部分较难调和的分歧,无法为此类挑战提供足够的监管和解决方案。为防止外空活动的无序化和军事化,提升外空治理效能,亟须国际社会加强合作,共同寻求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以系统思维应对治理挑战
  针对上述治理赤字,中国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以五大核心理念为完善外空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
  坚持主权平等,夯实外空治理的民主基础。该理念要求推进外空领域的国际关系民主化,从根本上纠正全球南方国家代表性不足的历史不公,确保治理体系的广泛包容性与合法性。
  坚持国际法治,维护外空治理的秩序根基。该理念强调必须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必须遵守包括《外空条约》和其他适用的联合国条约在内的现有法律框架,酌情考虑其他相关文书。
  坚持多边主义,筑牢外空治理的多边平台。该理念确认联合国是践行多边主义的核心平台,其在外空治理中的主渠道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外空治理是全体人类的共同事业,应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外空治理应由国际社会一起商量,治理体系应由国际社会一起建设,治理成果应由国际社会一起分享,反对任何歧视性、单边性、排他性安排,防止在外空治理上搞“小圈子”“新冷战”。
  坚持以人为本,明确外空治理的价值取向。该理念启示各国人民是外空治理的根本参与者和受益者,这与《外空条约》中的“共同利益原则”精神共通。坚持以人为本,即要确保外空探索与利用的成果应转化为各国人民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安全感与幸福感,通过促进共同发展、应对共同挑战增进全人类福祉。
  坚持力求实效,把握外空治理的工作原则。理念强调全球治理的关键在于解决实际问题。它主张标本兼治,寻找可持续解决方案,治理举措既要精准应对紧迫威胁,也要着眼外空长期可持续性等挑战。
构建更加公正的外空治理体系
  外空是全人类的共同疆域,其和平、安全与可持续性关乎所有国家的根本利益。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外空治理体系,并非要颠覆现有以联合国《外空条约》为核心的秩序,而是对其进行改革与增强,其核心正是秉持“命运共同”的理念,确保外空惠及全人类。
  首先,在改革性质上,应当秉持守正创新、开放包容的精神。守正,即要尊重并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法框架与治理机制,不搞“推倒重来”或“另起炉灶”。现行外空法体系奠定了和平利用外空的基石,其根本原则必须坚守。创新,即要在外空治理赤字较大的领域,通过联合国外空委等多边机制,推动制定与时俱进的新规则新标准,更好服务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利益。开放包容则要求反对任何形式的“小院高墙”。
  其次,在行动路径上,应当遵循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共商,即要让所有国家无论航天能力强弱,都能平等参与外空治理进程,确保决策的民主性与合法性,特别是在频轨资源和空间资源的分配、空间碎片减缓、应对外空军事化和武器化等重大问题上,要充分听取全球南方国家的诉求。共建,即要通过技术转移、能力建设、国际合作等实质性举措,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参与外空治理的能力。共享,则是要确保外空探索和利用的科学成果、经济收益惠及所有国家和人民,让外空环境能够得到良好保护从而维护代际利益,让深邃外空真正成为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新疆域。
  最后,在合作平台上,应当坚定依托联合国及相关多边机制。联合国外空委是外空治理最普遍参与的权威平台,应继续强化其核心地位,推动在其框架下形成具有广泛国际共识的治理方案。同时,也应开放性地利用其他国际和区域组织,如国际电信联盟、欧洲空间局、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等各区域空间合作组织,作为补充,从而形成多层次、网络化的治理架构,协同应对不同领域的挑战。
  展望未来,国际社会应携手合作,共同构建更加公正、合理、有效的全球外空治理体系,让浩瀚星空真正成为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共同疆域,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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