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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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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传霞、李永安:本院受理王纪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1072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曾景辉:本院受理黄英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桂0703民初47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潘军:本院受理陈飞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桂0703民初47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雷务双:本院受理施杨柳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桂0703民初4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兴仁市下山镇金色阳光小学:本委受理龙忠华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于2025年12月29日15时00分开庭审理,已审理终结。因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拒不配合,仲裁委依法适用公告送达。现依法向贵单位公告送达兴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仁劳(人)仲案字[2025]527号}。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前述仲裁文书(地址:兴仁市综治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窗口),逾期即视为送达。 兴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朱学红:本院受理原告朱金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814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3日后,即2026年3月6日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烟台大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吴克拴、张祝行、郑利:本会依法受理(2025)烟仲字第603号申请人李尚政与被申请人烟台大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吴克拴、张祝行、郑利关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员声明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张兴亮组成仲裁庭于2026年3月11日14时在本会第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王超:范贻光、刘连珍诉你养老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张仲〔2025〕民字第332号),本委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变更仲裁主体申请书、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提示单、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仲裁答辩状、约定仲裁庭组庭方式、选定仲裁员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10日、10日和30日内。逾期则由本委主任依法为你确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并指定仲裁员。举证期满后于2026年3月31日上午9时在张家口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 张家口仲裁委员会 山西洲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1503号,申请人山西样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西洲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并仲裁字第150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海南峰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伍长康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3月6日9:00在第三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2楼)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湖南勤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郑霞坤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3月11日15:30在第一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2楼)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福建亿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应富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3月13日9:00在第四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2楼)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正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省力诉河南冉铭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及你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3月13日15:30在第四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2楼)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李安康:本院受理金华平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57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李安康:本院受理余超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57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谢飞:本会受理申请人河北万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822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3室)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吴天昊: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与你及王晓燕、邯郸市碧水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赵延坤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667号案的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邯郸仲裁委员会 张沙、程苏奇: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及闫海军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57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58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59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60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61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62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63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64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65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66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67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68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69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马学志:本会受理的刘玉和与你的合同纠纷一案([2025]津仲字第1287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你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1287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天马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天津市南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合同纠纷一案([2025]津仲字第1334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你方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1334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尔宝华: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覃奇香与你的借款合同纠纷仲裁一案,案件编号为[2025]津仲字第0411号。仲裁庭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0411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市梧桐雨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天津市滨海新区禾顺建材商行(经营者:王同峰)与你方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5]津仲字第758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方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758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自贸仲裁中心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和惠通联置业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珠海兴业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1418-1419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你方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1418-1419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王伟业、赵浩然:本会受理的胥家军与你方合同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1810号],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1号楼)领取。 苏州仲裁委员会 湖北省美佳商贸有限公司:本会于2025年12月18日受理了申请人湖北百佳亿兴商贸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黄仲案字第001号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0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明珠大道88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黄冈仲裁委员会 上海贤尊实业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陆洪根与你方的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湖仲(2025)裁字第272号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暂行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各贰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李云翔、徐凤: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张海燕与你们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湖仲(2024)裁字第265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们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孝感科先电力工程咨询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方服务合同争议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孝仲裁字〔2025〕15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秘书处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文书领取地址:孝感市新桥路3号信访大楼六楼603室,电话:0712-2280895。 孝感仲裁委员会 滁州弘达冷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马金陆:本会受理湖北东霖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争议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孝仲裁字〔2025〕024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秘书处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文书领取地址:孝感市新桥路3号信访大楼六楼603室,电话:0712-2280895。 孝感仲裁委员会 海南伽利略编程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陈昌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1170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炫者康养(海口)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卢汉国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1383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龙华唐蜜蜜餐饮店: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黄其烽、韩香光、黄福林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459、460、461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蔻觅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刘运锦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331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零距离网吧: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王榜与你方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1100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方,限你方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临森快递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林川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1084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美兰琼菜雅苑美食馆、海口刻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会戴与海口美兰琼菜雅苑美食馆、刘安迪、翁宇豪、蔡蕾、黄国伟、潘家旺与海口刻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5〕第424号、第436-440号)。因无法送达至你方,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电话: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东方大田宏大温泉水世界儿童乐园中心:本委已受理卢永能、李连超、蔡争花、吴昌琼、陈海欢、王明花、吴琼成、王广云、王平利、王维山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东劳人仲案字〔2025〕第244号至第253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3月3日9时在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7号,人社系统办公大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限你单位于开庭后2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胡绍云(居民身份证号码:512927******291590):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许期明与被申请人阔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胡绍云的劳动争议案(东劳人仲案字〔2025〕第23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3月4日9时在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7号,人社系统办公大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限你于开庭后2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艾仁恰拉:本院受理尹利君诉你与嘎日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5)新0102执异325号 苏喜林:本院执行申请人新疆亿隆企业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疆环瑞矿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新疆亿隆企业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对李建伟、李付有、汪伟民追加被执行人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逾期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5)新0102执异325号 李建伟、李付有、汪伟民:本院执行申请人新疆亿隆企业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疆环瑞矿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新疆亿隆企业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对李建伟、李付有、汪伟民追加被执行人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逾期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李加木措:本院受理的原告赛日格林诉被告李加木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追偿决定书》 送达公告 王秀荣(身份证号:1329341966****4224)、孙健炳(身份证号:1309241989****4237)、孙春霞(身份证号:1309241992****4222):因张志臣因工死亡待遇一案,张德雨、陈景丽、张燕来、张燕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本所履行先行支付法定职责。海兴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冀0924行初3号行政判决、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冀09行终23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本所履行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责。2024年2月7日,海兴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冀0924执146号《执行裁定书》,将本所账户资金491193元予以司法扣划并予以交付后结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所于2025年9月26日作出海社保追字[2025]01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追偿决定书》,本所决定:你方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将491193元偿还至指定账号(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县支行;户名:海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账号:50607001040008208),逾期未足额偿还的,应当支付利息(以逾期未偿还部分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5年10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偿还日止)。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追偿决定书》。请你方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所领取前述《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追偿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兴县社会事务局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海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联系电话:0317-6627786,联系地址:河北省海兴县中心街北端)。特此公告。 海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2026年1月14日 新余新鼎啃哥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公告 (2025)赣0502强清2号 2025年7月18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渝水区法院)作出(2025)赣0502强清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北京新鼎荣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对新余新鼎啃哥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啃哥投资)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赣0502强清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新鼎荣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组成啃哥投资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张驰为清算组负责人。 2025年12月4日,渝水区法院作出(2025)赣0502强清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了清算组提交的《新余新鼎啃哥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强制清算方案》(以下简称《强制清算方案》)并指定清算组执行该方案。清算组执行完毕《强制清算方案》后制作并向渝水区法院提交了《新余新鼎啃哥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强制清算报告》(以下简称《强制清算报告》)。 2025年12月31日,渝水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一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作出(2025)赣0502强清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强制清算报告》,并终结啃哥投资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新余新鼎啃哥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清算组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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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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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1-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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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传霞、李永安:本院受理王纪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1072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曾景辉:本院受理黄英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桂0703民初47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潘军:本院受理陈飞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桂0703民初47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雷务双:本院受理施杨柳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桂0703民初4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兴仁市下山镇金色阳光小学:本委受理龙忠华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于2025年12月29日15时00分开庭审理,已审理终结。因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拒不配合,仲裁委依法适用公告送达。现依法向贵单位公告送达兴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仁劳(人)仲案字[2025]527号}。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前述仲裁文书(地址:兴仁市综治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窗口),逾期即视为送达。 兴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朱学红:本院受理原告朱金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814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3日后,即2026年3月6日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烟台大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吴克拴、张祝行、郑利:本会依法受理(2025)烟仲字第603号申请人李尚政与被申请人烟台大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吴克拴、张祝行、郑利关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员声明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张兴亮组成仲裁庭于2026年3月11日14时在本会第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王超:范贻光、刘连珍诉你养老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张仲〔2025〕民字第332号),本委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变更仲裁主体申请书、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提示单、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仲裁答辩状、约定仲裁庭组庭方式、选定仲裁员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10日、10日和30日内。逾期则由本委主任依法为你确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并指定仲裁员。举证期满后于2026年3月31日上午9时在张家口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 张家口仲裁委员会 山西洲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1503号,申请人山西样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西洲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并仲裁字第150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海南峰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伍长康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3月6日9:00在第三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2楼)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湖南勤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郑霞坤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3月11日15:30在第一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2楼)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福建亿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应富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3月13日9:00在第四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2楼)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正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省力诉河南冉铭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及你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3月13日15:30在第四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2楼)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李安康:本院受理金华平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57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李安康:本院受理余超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57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谢飞:本会受理申请人河北万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822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3室)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吴天昊: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与你及王晓燕、邯郸市碧水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赵延坤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667号案的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邯郸仲裁委员会 张沙、程苏奇: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及闫海军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57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58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59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60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61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62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63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64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65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66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67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68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许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追偿权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邯仲案字第0769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605,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马学志:本会受理的刘玉和与你的合同纠纷一案([2025]津仲字第1287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你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1287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天马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天津市南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合同纠纷一案([2025]津仲字第1334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你方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1334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尔宝华: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覃奇香与你的借款合同纠纷仲裁一案,案件编号为[2025]津仲字第0411号。仲裁庭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0411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市梧桐雨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天津市滨海新区禾顺建材商行(经营者:王同峰)与你方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5]津仲字第758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方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758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自贸仲裁中心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和惠通联置业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珠海兴业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合同纠纷案([2025]津仲字第1418-1419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你方送达[2025]津仲裁字第1418-1419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王伟业、赵浩然:本会受理的胥家军与你方合同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1810号],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1号楼)领取。 苏州仲裁委员会 湖北省美佳商贸有限公司:本会于2025年12月18日受理了申请人湖北百佳亿兴商贸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黄仲案字第001号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0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明珠大道88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黄冈仲裁委员会 上海贤尊实业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陆洪根与你方的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湖仲(2025)裁字第272号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暂行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各贰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李云翔、徐凤: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张海燕与你们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湖仲(2024)裁字第265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们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孝感科先电力工程咨询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方服务合同争议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孝仲裁字〔2025〕15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秘书处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文书领取地址:孝感市新桥路3号信访大楼六楼603室,电话:0712-2280895。 孝感仲裁委员会 滁州弘达冷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马金陆:本会受理湖北东霖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争议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孝仲裁字〔2025〕024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秘书处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文书领取地址:孝感市新桥路3号信访大楼六楼603室,电话:0712-2280895。 孝感仲裁委员会 海南伽利略编程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陈昌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1170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炫者康养(海口)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卢汉国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1383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龙华唐蜜蜜餐饮店: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黄其烽、韩香光、黄福林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459、460、461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蔻觅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刘运锦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331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零距离网吧: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王榜与你方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1100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方,限你方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临森快递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林川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1084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美兰琼菜雅苑美食馆、海口刻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会戴与海口美兰琼菜雅苑美食馆、刘安迪、翁宇豪、蔡蕾、黄国伟、潘家旺与海口刻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5〕第424号、第436-440号)。因无法送达至你方,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电话: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东方大田宏大温泉水世界儿童乐园中心:本委已受理卢永能、李连超、蔡争花、吴昌琼、陈海欢、王明花、吴琼成、王广云、王平利、王维山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东劳人仲案字〔2025〕第244号至第253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3月3日9时在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7号,人社系统办公大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限你单位于开庭后2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胡绍云(居民身份证号码:512927******291590):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许期明与被申请人阔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胡绍云的劳动争议案(东劳人仲案字〔2025〕第23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3月4日9时在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7号,人社系统办公大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限你于开庭后2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艾仁恰拉:本院受理尹利君诉你与嘎日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5)新0102执异325号 苏喜林:本院执行申请人新疆亿隆企业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疆环瑞矿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新疆亿隆企业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对李建伟、李付有、汪伟民追加被执行人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逾期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5)新0102执异325号 李建伟、李付有、汪伟民:本院执行申请人新疆亿隆企业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疆环瑞矿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新疆亿隆企业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对李建伟、李付有、汪伟民追加被执行人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逾期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李加木措:本院受理的原告赛日格林诉被告李加木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追偿决定书》 送达公告 王秀荣(身份证号:1329341966****4224)、孙健炳(身份证号:1309241989****4237)、孙春霞(身份证号:1309241992****4222):因张志臣因工死亡待遇一案,张德雨、陈景丽、张燕来、张燕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本所履行先行支付法定职责。海兴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冀0924行初3号行政判决、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冀09行终23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本所履行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责。2024年2月7日,海兴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冀0924执146号《执行裁定书》,将本所账户资金491193元予以司法扣划并予以交付后结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所于2025年9月26日作出海社保追字[2025]01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追偿决定书》,本所决定:你方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将491193元偿还至指定账号(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县支行;户名:海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账号:50607001040008208),逾期未足额偿还的,应当支付利息(以逾期未偿还部分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5年10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偿还日止)。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追偿决定书》。请你方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所领取前述《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追偿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兴县社会事务局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海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联系电话:0317-6627786,联系地址:河北省海兴县中心街北端)。特此公告。 海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2026年1月14日 新余新鼎啃哥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公告 (2025)赣0502强清2号 2025年7月18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渝水区法院)作出(2025)赣0502强清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北京新鼎荣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对新余新鼎啃哥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啃哥投资)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赣0502强清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新鼎荣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组成啃哥投资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张驰为清算组负责人。 2025年12月4日,渝水区法院作出(2025)赣0502强清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了清算组提交的《新余新鼎啃哥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强制清算方案》(以下简称《强制清算方案》)并指定清算组执行该方案。清算组执行完毕《强制清算方案》后制作并向渝水区法院提交了《新余新鼎啃哥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强制清算报告》(以下简称《强制清算报告》)。 2025年12月31日,渝水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一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作出(2025)赣0502强清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强制清算报告》,并终结啃哥投资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新余新鼎啃哥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清算组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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