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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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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朱宁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近日亮相。在对报告进行分组审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备案审查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保障人民权益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委员们就下一步如何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多方面建议。 强化刚性约束 如何增强备案审查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是多位委员发言中关注的重点。 骆源委员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发挥备案审查制度的监督职能和纠错功能,切实增强对一些诸如“法外施刑”“权力任性”的违宪违法文件纠错的时效和刚性。 周光权委员发现,报告提到某省高级法院在2018年至2024年有6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问题被纠正。他建议对屡次违反的单位应当实名批评。“比如,三年以内三次以上违规的,第四次再违规时应公布单位名称,以增强备案审查监督的刚性,提升监督实效。”周光权说。 翁杰明委员认为,当前备案审查范围仍需拓宽,对地方与部门随意设置限制性条件、减轻上位法处罚力度等问题的解决力度应进一步加大。他建议继续推动地方人大开展备案审查,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权利权益维护的保障。 汤维建委员关注到报告中“没有收到国家机关提出的审查要求”的内容。他建议着力破解国家机关备案审查难题,细化国家机关主动提出审查申请的义务内涵,将其纳入法治人大、法治政府、法治司法建设的考核指标,倒逼责任落实。可以通过举行座谈会和专题培训会等方式,破解国家机关对备案审查申请“不愿提、不想提、不会提、不主动提”等问题,实现从“要我提”到“我要提”的转变。“要让国家机关真正认识到备案审查是维护法治统一、防范履职风险的有效手段,而不是可有可无的工作负担。”汤维建说。 细化审查标准 就如何进一步提升审查专业性,委员们给出了多方面建议。 汤维建提出,应进一步细化备案审查的规则和标准,明确不同类型规范性文件的审查重点和尺度,使审查工作有更加精准的规范性依据。同时,加强各部门、各领域、各层级备案工作协同审查机制建设,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强化中央对地方的带动和指导作用,形成一体化的备案审查监督合力。 苻彩香委员建议加强对备案审查重点领域工作的实践指导。针对细化公平竞争、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等重点领域,制定审查标准指引,界定具体情形,帮助地方人大精准把握审查制度,提升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同时,完善上下联动机制,强化对地方备案审查的能力支撑。 赋能数字转型 近年来,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为拓展备案审查范围、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奠定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持续推动地方人大加强数据库建设,重点围绕推动“继续提高数据库入库文件质量、积极探索解决规范性文件规范化问题、持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3个方面开展工作。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推动下,2024年3月,31个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部建成。”张勇委员指出,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级地方人大制定有关数据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地方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入库文件的研究分析和清理工作,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努力做到收录数据全面、准确、有效;重庆、浙江等地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规范化立法相关工作。这些将为进一步拓展备案审查范围、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促进规范性文件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 苻彩香建议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国家与地方平台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建立审查建议线上流转、跟踪督办和结果反馈系统,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并为地方人大开展专项审查集中数据支撑,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数据化、智能化转型。 汤维建建议加强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在备案审查工作中的运用和作用发挥,提高审查效率,应对审查建议数量快速增加的办理需要,比如建立智能化审查辅助系统,快速筛选和比对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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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审查如何提质委员有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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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瞄准制度标准技术等多维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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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1-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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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朱宁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近日亮相。在对报告进行分组审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备案审查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保障人民权益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委员们就下一步如何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多方面建议。 强化刚性约束 如何增强备案审查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是多位委员发言中关注的重点。 骆源委员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发挥备案审查制度的监督职能和纠错功能,切实增强对一些诸如“法外施刑”“权力任性”的违宪违法文件纠错的时效和刚性。 周光权委员发现,报告提到某省高级法院在2018年至2024年有6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问题被纠正。他建议对屡次违反的单位应当实名批评。“比如,三年以内三次以上违规的,第四次再违规时应公布单位名称,以增强备案审查监督的刚性,提升监督实效。”周光权说。 翁杰明委员认为,当前备案审查范围仍需拓宽,对地方与部门随意设置限制性条件、减轻上位法处罚力度等问题的解决力度应进一步加大。他建议继续推动地方人大开展备案审查,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权利权益维护的保障。 汤维建委员关注到报告中“没有收到国家机关提出的审查要求”的内容。他建议着力破解国家机关备案审查难题,细化国家机关主动提出审查申请的义务内涵,将其纳入法治人大、法治政府、法治司法建设的考核指标,倒逼责任落实。可以通过举行座谈会和专题培训会等方式,破解国家机关对备案审查申请“不愿提、不想提、不会提、不主动提”等问题,实现从“要我提”到“我要提”的转变。“要让国家机关真正认识到备案审查是维护法治统一、防范履职风险的有效手段,而不是可有可无的工作负担。”汤维建说。 细化审查标准 就如何进一步提升审查专业性,委员们给出了多方面建议。 汤维建提出,应进一步细化备案审查的规则和标准,明确不同类型规范性文件的审查重点和尺度,使审查工作有更加精准的规范性依据。同时,加强各部门、各领域、各层级备案工作协同审查机制建设,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强化中央对地方的带动和指导作用,形成一体化的备案审查监督合力。 苻彩香委员建议加强对备案审查重点领域工作的实践指导。针对细化公平竞争、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等重点领域,制定审查标准指引,界定具体情形,帮助地方人大精准把握审查制度,提升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同时,完善上下联动机制,强化对地方备案审查的能力支撑。 赋能数字转型 近年来,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为拓展备案审查范围、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奠定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持续推动地方人大加强数据库建设,重点围绕推动“继续提高数据库入库文件质量、积极探索解决规范性文件规范化问题、持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3个方面开展工作。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推动下,2024年3月,31个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部建成。”张勇委员指出,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级地方人大制定有关数据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地方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入库文件的研究分析和清理工作,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努力做到收录数据全面、准确、有效;重庆、浙江等地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规范化立法相关工作。这些将为进一步拓展备案审查范围、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促进规范性文件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 苻彩香建议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国家与地方平台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建立审查建议线上流转、跟踪督办和结果反馈系统,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并为地方人大开展专项审查集中数据支撑,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数据化、智能化转型。 汤维建建议加强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在备案审查工作中的运用和作用发挥,提高审查效率,应对审查建议数量快速增加的办理需要,比如建立智能化审查辅助系统,快速筛选和比对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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