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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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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2025年12月23日

( 2025-12-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汪坤富:本院受理杨立强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2月9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陈擎宇、陈正:本院受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中心支公司与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盛寒云:本院受理陈怀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02民初63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冯帅:我局于2025年11月17日作出苏0599职中〔2025〕34号《职业伤害确认中止通知书》,中止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职业伤害保障伤残待遇申请。因通过邮寄无法送达,也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职业伤害确认中止通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苏州市桐泾北路11号苏州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领取中止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港市儒生堂足浴养生馆(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582MAEUMAXD35):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张人社察询字〔2025〕第C041号)。限你单位于本询问书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请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接受书面委托的相关人员接受调查询问,并携带下列第1-8项材料(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公章):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3.全体职工花名册和劳动合同签订材料;4.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凭证;5.全体职工2025年8月至2025年9月考勤资料;6.全体职工2025年8月至2025年9月工资表及工资支付凭证;7.劳动用工方面规章制度;8.单位公章。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不按本调查询问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理。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202室,电话:0512-58138732。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委受理的〔2025〕883号陶斯江诉北京中鼎扬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5〕1050-1号李琛、〔2025〕1050-2号罗超诉第一被申请人西域智慧供应链(上海)股份公司新疆分公司、第二被申请人西域智慧供应链(上海)股份公司、〔2025〕716号何军诉第一被申请人中移铁通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上海一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以上单位(个人)通过直接送达、现场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现依法向以上单位(个人)公告送达上列案件的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2026年2月9日10时30分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南东路781号四楼)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按缺席审理。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吴勤、李亚松:本会受理的王春燕与你方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1047号],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证据及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等案件材料。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苏州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理想创新大厦1幢801单元)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仲裁员选定期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湖州市悦客美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丁贤红与你方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湖仲(2025)裁字第107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金昊: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湖州百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湖仲(2025)裁字第127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西藏神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蒋永洪: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四川千仞道路养护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拉仲裁字第310号案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6年1月23日10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们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合肥翔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项勇与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未共同选定独任仲裁员。2025年12月15日由本会指定胡继忠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6年2月9日15时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各一份,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安徽鑫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灵宝晶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未共同选定独任仲裁员。2025年12月16日由本会指定王伟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6年2月9日16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各一份,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海口龙华豪庭壹号娱乐厅(个体工商户):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林立婷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1044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铋晟智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林双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731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心予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冷加华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721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信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远保如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1096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远保如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4﹞第1096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乐莎莎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华口腔门诊部: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周丽玲、陈汉凤、方渝棉、姜美玉、陈翠娥、郑秋澜、李星、王普梅、林云燕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767、815-817、841-843、864、899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乐莎莎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陈汉凤、方渝棉、姜美玉、王普梅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815-817、864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木舍美宿民宿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施鉴岛、冯宗程、樊红霞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5﹞第747、836、940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898-66707914)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定安碧桂园天长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郑庆远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定劳人仲案字〔2025〕第145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西横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电话:0898-63832981),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1月27日15时在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西横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
定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美兰明珠伊然阁服饰店、海口美兰尊品轩咖啡馆(个体工商户):本委已受理纪丽蕊与海口美兰明珠伊然阁服饰店劳动争议案定于2026年1月27日9时开庭;王玮与海口美兰尊品轩咖啡馆(个体工商户)定于2026年1月27日15时开庭;限以上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横街30号一楼,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辛曼、滕秋平:本院受理吴熔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简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2月9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唐泽兰:本院受理王根卫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281民初14135号民事判决书及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苏州顺亿景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万加俊、胡庆广:本院受理江阴市阳诚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0281民初1506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郭亚楠、吴江华、李金枝:本院受理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59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郭亚楠、吴童、吴江华、李金枝:本院受理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59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朱庆林:本院受理王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89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芜湖云娘婚恋婚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刘成钱与芜湖云娘婚恋婚介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你公司作为本案被上诉人,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江平:本院受理杨贵海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281民初1653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龚孟蛟:本院受理葛俭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廉政监督卡、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参加人诚信诉讼须知、风险提示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4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阳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张胜启、季圣南:本院受理原告欧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0322民初65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王耀增: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烟台纽卡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关于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会(2025)烟仲字第349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仲裁委员会
武汉市黄陂区张孝明建筑施工队:本局2025年12月10日受理曾伟提交于2024年6月23日在你单位黄陂前川一中整体迁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工作时受伤的工伤认定申请。在与你单位经营者张孝明联系时电话均无人接听,后前往你单位注册地及施工地点均未找到你单位办公地点,2025年12月12日向你单位注册地点及劳动仲裁记录地点快递送达举证告知材料,快递分别于2025年12月15日及12月22日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举证告知材料,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武汉市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申请举证告知书
鄂0500工伤举证〔2025〕00213号
北京润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陈雄(身份证号:42052719841126****)以其2025年4月27日在你单位承建的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外科楼病房改造项目20楼从事拆除作业时,被木梯砸伤为由,于2025年11月26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5年12月10日依法受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将单位依法设立或注册登记的文件证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受伤人受伤救治经过的证明材料、对受伤人工伤认定的意见及其相关的有效证据等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提交我局(联系电话:0717-6056614)。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举证权利,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将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法作出认定结论。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冀祥飞:我院受理的刘静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新2828民初6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支付原告赔偿款237000元、违约金15000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5)浙0108民初8780号 张晨:本院受理原告丁志强诉被告张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于2026年2月10日9时1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5)浙0108民初5500号 张利文、汪泽磊:本院对原告赵旭央诉被告汪茂良、张利文、汪泽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浙0108民初5500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债权转让通知书
致:脉潮数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唐姗姗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7民初32209号民事判决书,贵司及唐姗姗女士应向四川省中润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偿还货款人民币762,800元及相关利息、费用。
  现四川省中润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已与廖从虎,居民身份证号码:51222219761227****(乙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享有的上述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乙方。
  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贵方所欠债务对象变更为乙方。乙方有权以自己名义行使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强制执行、追加被执行人、追究股东责任、申请破产清算等一切权利。
  请贵方向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停止向甲方清偿。
  特此通知!
转让方:四川省中润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廖从虎
2025年12月23日
仲裁公告
宁夏宏运置业地产有限公司:
  我会受理的万艳玲、赵利、赵瑞、赵娟(以下简称申请人)与你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石仲字第006号裁决书,裁决:一、解除赵自虎与被申请人宁夏宏运置业地产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日签订的《认购协议书》(编号为:HY-20160510002);二、解除赵自虎与被申请人宁夏宏运置业地产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0060029);三、被申请人宁夏宏运置业地产有限公司返还申请人万艳玲、赵利、赵瑞、赵娟购房款492000元;四、被申请人宁夏宏运置业地产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万艳玲、赵利、赵瑞、赵娟逾期利息50000元;五、本案仲裁费12180元,公告费2400元,由被申请人宁夏宏运置业地产有限公司负担。申请人已预交仲裁费不予退还,由被申请人宁夏宏运置业地产有限公司负担的仲裁费12180元,连同本裁决款项,共计556580元,于收到本裁决之日起15日内一并支付给申请人。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宁夏石嘴山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六楼石嘴山仲裁委员会605办公室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石嘴山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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