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政法
9 3/9 2 3 4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实现“出庭出声”向“实质解纷”转变
· 商丘检察监督推动民诉代理规范化
· 图片新闻
· 打造惠企安商“暖环境”
· “铸魂强能”锻造司法铁军
· “金种子”扎稳根基 “好苗子”茁壮成长

商丘检察监督推动民诉代理规范化

( 2025-12-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在一起普通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告李某委托司某作为诉讼代理人,而司某不具有执业资格。今年4月,河南省商丘市一名人大代表向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后,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司某还以协会会员、公司员工等6种身份代理200多起民事案件。
  商丘市检察院以人大代表反映的线索为切入点,开展民事诉讼违法代理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共筛查违法线索4098条,向法院、民政、社科联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31件,推动民事诉讼违法代理问题系统性整改,形成了检察监督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新范式。
  “我们打破传统‘人工排查、个案监督’局限,将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监督全流程,对6700余份民事裁判文书进行批量解析,自动识别代理身份、资格与案件关联性,快速识别异常案件线索。”商丘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董金环介绍说,检察机关通过数据关联分析,有效突破“线索散、排查难、隐蔽深”监督困境,为专项治理筑牢数据基础。
  为打破部门壁垒,商丘市检察院推动建立“检察+人大”联动机制,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民事诉讼违法代理专项监督活动进展情况,争取监督支持。与此同时,在市委政法委统筹下,商丘市检察院联合法院、民政、司法行政、律协等单位开展核查,通过信息共享与交叉核验,精准确认多家社会组织“未登记代理”“超范围代理”等违法代理事实。
  针对不同主体违法代理情形,商丘市检察院分别向市法院、市民政局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构建“发现问题—联合核查—督促整改—反馈评估”全链条解决机制。此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民事案件代理人资格审查规定;市民政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行业整顿,排查机构近百家,依法取缔1家非法社会团体组织,责令1家团体依法变更业务范围,对相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目前,商丘市通过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联动数据平台,各部门分工提供对应信息,平台向法院立案窗口开放查询权限,实现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资格“一键核验”,构筑起“资格严控、履职严管、违规严惩”民事诉讼代理规范化监管体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