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中院针对不同群体法治需求精准发力
专业力量疏通基层治理“毛细血管”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张海陵 丁琴
近年来,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司法社工专业化服务为抓手,推动司法社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效针对未成年人、刑释解矫人员、老年人等群体的法治需求精准发力,构建起“法院+社工+N”多元保障体系,为基层法治建设注入温暖动能与治理智慧。
2024年,泰州中院联合泰州学院等本地高校建立司法社工培训基地,以泰州学院心理系的专业教师为核心班底,配备具有心理疏导能力的专职社工,同步联动“法护家兴”青年突击队、“马洲法韵”志愿服务队、家有儿女爱心志愿者协会等组织的志愿者,形成了“司法行政主导+专业社工支撑+志愿力量协同”的稳定团队。
在此基础上,泰州中院着力推动“法院+社工+N”协同模式全域覆盖,其中“N”涵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实训中心等12类社会力量。针对不同群体需求精准施策,未成年人保护突出家庭场景嵌入,刑释解矫人员帮扶强化全流程跟踪,老年人服务注重心理与适老双重保障。
2025年8月,在杭某与吴某某的抚养权纠纷一案中,司法社工张敏通过观察睡前亲子互动节奏等,认为母亲以物质补偿替代情感陪伴,父亲则缺乏沟通技巧。她依托“家庭生态评估框架”,形成《未成年人成长需求评估表》。
泰州中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叶志军根据该表,建议双方从孩子实际需求出发,协商制定探视方案和抚养费标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杭某与吴某某离婚,孩子杭小某由原告杭某直接抚养,吴某某享有探视权。
“这张表格也被我们称为‘星星本’,其中详细列明了未成年人抚养权积分规则,从物质保障、情感支持等多个维度对双方抚养能力进行量化,搭配四色风险等级表,得出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抚养建议。”叶志军介绍说。
“司法社工的介入,填补了司法服务与民生需求之间的缝隙。”泰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飞表示,通过社会组织的介入,形成针对性评估报告,给审判工作带来了“有温度”的建议。截至2025年11月,泰州中院司法社工已为47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提供专业服务,推动32个家庭修复亲子关系。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2025年7月,泰州中院联合市民政局、市妇联等出台《关于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规定》,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部纳入适用范围,建立资质审查、筛选委托等制度,根据案件需要,法院与社会组织签订委托协议前,应向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告知委托服务的目的、方式、期限等,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和选择权。
目前,接受委托的社会组织已累计为30余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提供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覆盖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困境未成年人等群体,服务满意度超98%。
除了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泰州中院还将专业社工服务延伸至老年人群体,针对涉老案件的特殊需求探索定制化服务模式。2025年9月,泰州中院与泰州学院心理疏导社工团队推出“心理+法律+适老”三维服务模式,运用沙盘疗法挖掘老年人深层需求,动态监测其心理状态,并同步链接社区资源解决实际困难。
“针对失能、认知障碍等特定老年人群体,社工团队还研发‘记忆拼图’‘音乐放松’等适配工具。”泰州学院心理老师薛桂琴介绍说,法院、学院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心理+健康”双评估,同时协调提供法律文书解读、助餐上门等适老服务。截至目前,已为68名涉诉老年人提供服务,满意度达96%。
“司法为民不仅要守住法律底线,更要延伸服务触角。”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昌顺表示,泰州法院将进一步深化跨区域个案经验共享,让专业社工力量疏通基层治理的“毛细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