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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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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海关法治护航企业“走出去”

( 2025-12-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经济法治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肖 沁 潘嘉阳

  近日,在乌鲁木齐海关举办的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上,一场围绕“中亚某国最新投资法修订”的模拟谈判正激烈进行。
  谈判桌前,十余名海关关员分别扮演海关工作人员、企业与贸易国谈判代表的角色,就法治条款内容展开博弈——这是乌鲁木齐海关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转变法治建设系统思维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的生动缩影。
  “通过还原真实谈判场景,我们得以透视该国立法背后的文化逻辑,这种案例式教学,让我们仿佛亲临谈判现场,对如何为我国企业争取公平待遇有了更深的理解。”参与模拟谈判的阿拉山口海关关员尹雪莉在培训笔记中写道。
  在共建“一带一路”的宏大画卷中,法治建设如何为其勾勒出清晰而坚实的线条?乌鲁木齐海关以“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系统思维,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该关构建了旨在为企业提供从市场准入、贸易便利到权益维护的稳定透明可预期法律环境的全链条治理格局,将法治建设工作重心从被动“接轨”国际规则向主动“引领”和“塑造”规则转变,加强国内法域外适用的研究,为我国“走出去”的企业提供更坚实的法律后盾。
  一方面,该关积极向上建言,参与国家层面涉外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让国家立法更接西部开放的“地气”;另一方面,着力推动国际条约、AEO(即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协议等“国际法”通过海关规章、公告等形式,转化为精准的操作手册,确保国际承诺精准落地。
  “AEO认证对公司增强国际竞争力、提升国际贸易参与度都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这也是公司在经营管理上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新铝贸易公司总经理林春柳说,“当时我们还没有意识到AEO的重要性,总认为不好通过,申请意愿不强,多亏了海关关员反复上门进行政策解读,全程指导培训,让我们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近年来,跨境电商异军突起,逐渐成为新疆外贸发展的重要新支柱,乌鲁木齐海关为进一步促进新疆跨境电商新业态高质量发展,推动出台了乌鲁木齐海关促进新疆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的十条措施、乌鲁木齐海关跨境电商出口“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试点方案等一系列惠企政策。
  这些惠企政策的叠加进一步激发了跨境电商活力,为新疆外贸发展注入新动能。
  “对跨境电商监管实行全年365天无休日预约通关,支持跨境电商通过中欧班列、货运包机、多式联运等物流方式运输出境,拓宽跨境电商物流运输通道,提高整体物流效能,助力企业降本增效。”乌鲁木齐海关所属乌昌海关监管三科科长潘浩介绍道。
  乌鲁木齐海关相关负责人描绘了这样一幅蓝图:“我们的法治工作不再局限于口岸通道之内,而是向前延伸到规则制定的源头,向后覆盖到问题解决的全链,向外连接到国际合作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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