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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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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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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代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仍需加强
· 城市社区法律普及问题及对策研究
· 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普法工作创新发展
· 浅析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实施

新时代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仍需加强

( 2025-11-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守法普法
  □ 芦霞

  法治文化阵地是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营造法治环境的重要载体,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尴尬。
  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面临的困境
  前期,搭乘依法治国时代浪潮,在连续八个全国普法五年规划指引下,各地普遍建立了法治文化广场等实体阵地,成为群众身边日用而不觉、感知法治、践行法治的重要载体,在全社会营造了法治环境。但在加强和改进作风、减轻基层负担持续深化、新媒体高速发展的当下,有人将法治文化阵地类比于楼堂馆所,或认为阵地作用形式大于实质,抑或认为实体阵地早已“过时”,对于是否继续推进基层阵地建设有了不同的声音。当前有些阵地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内容形式单一、群众参与度不高、常态化保障机制欠缺等问题,导致逐渐形成闲置、破败之象,甚至频繁“改换门庭”,形成资源浪费,影响了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二、存在问题分析
  认识不统一是根本原因。未能准确定位法治文化阵地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群众性法治宣传、服务、实践活动的常态化重要阵地。体制不健全是关键因素。拿来主义式同质化阵地、闭门谢客式闲置阵地、虎头蛇尾式烂尾阵地不同程度存在,究其原因在于各自为政、为建而建、建而不管、建而不用,法治文化阵地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各环节相关体制机制不健全。人才不匹配是制约因素。懂法律、懂文化、懂群众需求、有法治志愿服务情怀的复合型人才相对匮乏,在广大乡村则更少,直接制约了法治文化阵地的效能发挥。
  三、关于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建议
  立足效能,分项推进法治文化阵地硬件建设。加强县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统筹规划,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融入生产生活、能满足特定需求的法治文化阵地体系。在广大乡村,加强景观式阵地建设。利用村宣传栏、小游园、景观墙等群众身边现有的场地设施,融入案例展示、法治名言警句、新颁布法律法规等宣传要素,使法治融入美丽乡村。在城市,加强嵌入式阵地建设。选择大家熟悉的生活场景、日常用品等,实施投入低却辐射广的“法治+”工程,将基础民事法律、困难群体保护等法律知识融入商业综合体、景区、地铁、咖啡、外卖等生活场景的方方面面。在特定场所,加强沉浸式阵地建设。根据青少年、国家工作人员、经营主体等特定法治需求,建设模拟法庭、青少年法治教育馆、企业法律服务驿站等提供针对性、专业性服务的场所,让特定需求在沉浸式服务中得到更好满足。
  立足长效,分级完善法治文化阵地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管理者主导—相关部门协同—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志愿者支持”的运行机制,为阵地链接各方支持和保障力量。明确由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负责日常运维,参考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岗位职责、财政预算和报废等机制,明确管理和评估要求,保障阵地符合群众法治性实践活动需要。在市县层面强化法治产品供给,分类建设法治文化作品库,收集整理已发布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统筹力量加强法治文化精品创作,为基层阵地开展特定宣传及常态化更新提供支持。在社会层面畅通阵地共建共享机制,借鉴一些地方博物馆、网红打卡点的做法,引入社会力量共同研究推出对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有高吸引力、参与度和体验感的“法治+非遗”“法治+文艺”等服务项目,形成共建共享的常态化机制,打造“法治+”文旅体验增长极。
  立足源头,分类培训法治文化阵地工作队伍。组织开展对阵地的管理者、服务项目组织者和实践活动志愿者的分类培训,为阵地注入不竭动能。培养“心中有法”的管理者。提升法治文化阵地直接管理人员,尤其是村(社区)干部的法治素养,引导他们主动成为阵地建设的参与者、管理的主导者、活动的组织者。培养“开口讲法”的推荐官。开展“法治+”特色培训活动,让活跃地方的文艺工作者、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社会组织乃至职能部门的专业人才等,成为法治文化代言人、阵地推荐官,用他们的专业技能和“自带流量”为法治阵地带来一波波人气。培养“法治情怀”的志愿者。以党员活动、作品展示、老带新等方式,充分凝聚本地“法律明白人”、新媒体自营者等力量,定期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普法短视频拍摄等多形式的法治实践活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作者系江苏省海安市司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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