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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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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主动“纠错排雷”倒逼依法行政

鼓励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
宜宾:主动“纠错排雷”倒逼依法行政

( 2025-10-3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本报记者 马利民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执业许可证,现在医院已经恢复正常经营了。”10月10日,四川省宜宾市一家精神类医院负责人杨先生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这让我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这番感慨,源于该院今年初经历的一场“许可风波”。医院按照标准完成建设后,向主管部门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却收到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理由是其设置“不符合该县区域医疗资源科学布局规划”。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却无法开业,院方深感委屈,于2025年2月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机构经调查和审理发现,行政机关主张该医院不符合布局规划,却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依据,拟决定撤销原不予许可决定,责令该部门重新作出处理。行政复议机构制发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建议书,由该部门自行纠错。正是这一纸自我纠正建议书,让医院迅速得以“重生”。这是宜宾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机制的生动实践。
  如何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宜宾的答案是:刀刃向内,主动纠错。
  2024年4月,宜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宜宾市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推动行政机关从“被动应诉”转向“主动预防”。《办法》列出了8种应启动自我纠正的情形,涵盖事实不清、程序违法、超越职权等。
  “这既是倒逼依法行政,也是给行政机关一个‘台阶下’。”宜宾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宁表示,“鼓励行政机关要敢于认错、及时改正,避免小错拖成大错。”
  为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办法》设计了清晰的操作路径:简单错误直接启动纠正;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可请监督机关提出书面建议;重大疑难案件则请监督机关依法处理。更重要的是,它将自我纠正与考核硬挂钩:主动纠错且未造成严重影响的,考核可从轻处理;拒不纠正、导致行为被撤销的,则从重扣分甚至追责。
  “这相当于给自我纠正‘加分’,对拒不纠错‘减分’,用考核指挥棒保障执行力。”刘宁说。
  在自我纠正机制的背后,是宜宾深化行政复议改革的持续努力。2021年至2024年,宜宾市行政复议收件数从296件大幅增长至1164件,反映出企业和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的意愿显著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在《办法》出台的当年,全市行政复议纠错率下降4.7个百分点,行政诉讼案件实体败诉率下降20.6个百分点,显示自我纠正机制在提前化解争议方面开始发挥作用。而2021年至2023年,宜宾市行政诉讼败诉率曾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推行自我纠正等源头治理机制的紧迫性与必要性。
  “对企业,尤其是对我们民营企业来说,时间就是生命,效率就是金钱。”宜宾三江新区智能终端企业高管陈弘强说,“行政复议和自我纠正制度,为企业提供了一条高效、低成本的救济渠道,实质是通过法治创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稳定市场预期。”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后,宜宾多措并举,推动改革落地。2024年,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数同比增长近1倍,首次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其中超八成实现“案结事了”,主渠道作用日益彰显。在前端,通过引导行政机关主动“纠错排雷”,已高效化解300余起争议;在中后端,则通过案件审理会、府院联动等机制,提升审理质量,力求“办理一案、规范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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