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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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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聚力共护“海洋绿肺”
· 守牢木兰溪入海口生态屏障
· 立案没几天就拿到了执行款
· 平衡好商业秘密保护与劳动者择业自由

政法机关加强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
聚力共护“海洋绿肺”

( 2025-08-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地处中国大陆最南端的广东湛江,大片红树林分布在总长2023.6公里的海岸线上。广东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湛江红树林派出所民警杨健宏每天都和同事在红树林保护区里巡林,排查是否有新建养殖塘、采砂、填埋垃圾等破坏行为。
  除了专职保护红树林的派出所,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红树林保护区设立10个红树林司法保护工作站,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在涉红树林刑事案件移送、受理、立案等方面的衔接,及时打击破坏红树林违法犯罪行为;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启动红树林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破坏和侵占红树林、污染红树林周边水域等行为开展监督。
  红树林,名红却绿,素有“海洋绿肺”“海岸卫士”之称,在净化海水、防风消浪、维持生物多样性、固碳储碳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各地政法机关围绕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联合各方专业力量,凝聚红树林保护“最大公约数”。
聚焦保护重点
  出台湿地保护法及配套制度,实施全国湿地保护规划和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在深圳成立国际红树林中心,不断完善红树林保护修复标准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完善红树林保护法律制度,从顶层设计上强化红树林保护。
  为了严格管控和修复,湿地保护法专设了红树林保护条款,《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将红树林湿地纳入保护修复重点支持范围。与此同时,我国推动制定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全面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
  广东、广西、海南等地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起草地方性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紧扣本地实际,聚焦保护重点,细化禁止行为清单,并在上位法基础上补充设定相关责任,依法惩处破坏红树林湿地的行为,全力推进红树林科学研究、保护利用等方面工作。
  法治的力量,正在重塑绿色的海岸线。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红树林已被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建设项目占用和违法破坏红树林的情况明显减少。
  一番不懈努力下,如今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得到明显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在红树林保护领域的成就也不断得到国际认可,国际红树林中心自去年在深圳成立以来,意向成员国目前已达19个。
紧扣地域特色
  “我对自己破坏红树林生态环境的行为深感后悔,我们已种植修复了红树林,希望弥补自己的过错。”前不久,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红树林生态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一起涉及破坏红树林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表达了悔意。
  把庭审现场“搬”进红树林,是麻章法院红树林生态巡回法庭的日常。该法庭位于麻章区金牛岛红树林的不远处,负责集中审理涉红树林在内的环境资源纠纷案件。每当有案件在这里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便依法有序展开,让旁听人员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以及违法犯罪的行为后果。
  如今,红树林生态巡回法庭与红树林共生共融,成为守护“海上森林”的司法前哨。自去年4月成立以来,该法庭已处理涉红树林案件14起,成为守护红树林的移动司法堡垒。
  近年来,各地政法机关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创新司法实践模式,如探索“蓝碳+司法”机制、启用“技术调查官”、开展“碳汇认购”等举措,推动生态修复从判决文书走向现实生态改善。在红树林畔设立巡回法庭、司法基地,将法治宣传与生态保护紧密结合,让法治理念深入沿海滩涂。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两级法院紧扣地域特色,创建“边海守蓝护绿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品牌,围绕环境污染防治等五大重点领域精准发力,为红树林保护构建了全方位的司法保障体系。
  审判实践中,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组建跨部门专业法官团队、办案团队及辅助工作团队,推行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四合一”办案模式,通过健全案例研究机制、打造办案数据库、借助专家“外脑”等方式,高效审理涉红树林案件,助力海湾、岛屿和河口红树林生态系统修复。
  前不久,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海南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对红树林修复情况开展新一轮“回头看”。
  早些年,花场湾红树林遭到破坏。澄迈县检察院检察官调查发现,大丰镇盐丁村村民在花场湾红树林内围填9口鱼塘进行水产养殖,共计面积22公顷,塘内红树林存在枯死情况。检察官通过调取鉴定意见书、现场调查等,证实村民筑坝围塘养鱼影响到红树林生长区域海水正常交换,与红树林枯死存在因果关系。
  对此,澄迈县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主体破坏红树林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理,依法拆除筑坝养鱼的附属物和构筑物;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以违法行为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向澄迈县森林公安分局移送刑事案件线索。
  一次整治不难,难在长效保护,关键在于写好“后半篇文章”。为此,澄迈县检察院督促有关部门编制完成澄迈县花场湾红树林保护利用规划,划定了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三大功能区,为管护好红树林提供了科学规划依据。
多方联动发力
  2024年4月,广东、福建、广西、海南四省(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红树林司法保护合作协议,并召开首次红树林司法保护研讨会。
  四方协定,要以加强司法协作为路径,以共同筑牢红树林生态安全司法保护屏障为目标,坚持系统思维一体保护、资源信息共享共通,确立了推动案件裁判规则统一、设立专业化审判机构、建设信息交流平台等12项具体工作目标。
  实践中,各地政法机关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海洋执法等相关部门已建立起红树林多部门联动保护机制,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红树林撑起“保护伞”。
  湛江市公安局联合保护区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以及镇街综合执法机构等部门,采取无人机航拍巡查、海上巡查和路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排查破坏红树林湿地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在公安机关的宣传推动下,湛江许多沿海村庄都有了保护红树林的规定。村委会配合辖区公安派出所组建红树林巡逻小组,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毁林围垦或捕杀鸟类、乱砍红树林等违法犯罪行为。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与儋州市人民法院、临高县人民法院立足各自职能,结合工作实际,签订滨海湿地及红树林生态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围绕立案、审判、执行以及普法宣传、沟通联络等作了详细规定,与人大、政协、检察、公安等多部门协作,统筹建立“一方林,多方护”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红树林保护积极参与者、重要守护者,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红树林司法保护屏障。
漫画/李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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