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学院
13 10/13 9 10 11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宪法确立了国家的外交政策
· 真实再现“民商法私塾”读书会
· 衙门里的“戒石”
· 呈现“正义—秩序—效率”的三元价值结构
· 在规范性质和规范类型上呈现鲜明特色

衙门里的“戒石”

( 2025-07-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郭建

  《水浒传》第八回提到开封府衙的景象:“绯罗缴壁,紫绶卓围。当头额挂朱红,四下帘垂斑竹。官僚守正,戒石上刻御制四行;令史谨严,漆牌中书低声二字。”可见衙门里有块叫做“戒石”的石碑,上面刻写的是四行“御制”。而且,这个“御制”针对的是官僚群体,要求他们能够“守正”,也就是能够走正道。
  小说第六十二回又提到大名府衙里也有这样的戒石。玉麒麟卢俊义的管家李固与卢俊义老婆通奸,当卢俊义吃了冤枉官司被捕入狱后,李固向大名府衙看管监狱兼行刑刽子手的铁臂膊蔡福行贿,拿了“五十两蒜条金”,请蔡福设法在监狱里暗害卢俊义。蔡福笑道:“你不见正厅戒石上刻着‘下民易虐,上苍难欺’?你那瞒心昧己勾当,怕我不知?你又占了他家私,谋了他老婆,如今把五十两金子与我,结果了他性命。日后提刑官下马,我吃不的这等官司!”
  这个“戒石”究竟是什么东西?古代真的在衙门里设立有专门劝诫官僚的石碑吗?
由来已久的“官箴”
  确实是这样,戒石是设置在衙门里劝诫官员“廉政”的设施。
  由朝廷下达倡导“廉政”的文告,希望官员能够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这是中国历代王朝的惯例。对官吏颁布种种劝慰、勉励的箴文,由来很早。《尚书·商书·伊训》就有“儆于有位”的说法;汉朝大文豪扬雄写过《卿尹州牧箴》二十五篇,以后崔骃、胡广又增写《百官箴》。至于在衙门里立石刻碑,将这样的“官箴”来个“广而告之”的,据说首创者是隋朝的何孚。他原来是隋文帝的宠臣,后来被“下放”到龙州当刺史,为自己写了《刺史箴》,叫人刻写在石碑上,安放于州衙门之外。
  在衙门里设置的廉政设施,流传时间最长、地域最广的,就是所谓“戒石铭”了。它原来是五代十国时期的后蜀之主孟昶所撰写的官箴,颁发给各地州府。全文共九十六个字:朕念赤子,旰食宵衣。言之令长,抚养惠绥。政存三异,道在七丝。驱鸡为理,留犊为规。宽猛得所,风俗可移。无令侵削,无使疮痍。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赋舆是切,军国是资。朕之赏罚,固不逾时。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尔为戒,体朕深思。
起点很低的廉政要求
  读“戒石铭”,会觉得这个廉政要求的起点很低,主要是激发官员的“天地良心”,试图用感化的办法,以防止官员滥用权力压榨民众。铭文前面点出官员收入的来源,希望官员能够对民众有感恩之心;后面用上天施行的因果报应来进行恐吓。对于一个狠心虐待民众而不那么相信报应之说的官员,这个劝诫没有丝毫的威慑力。
  南宋时期,民间已经有人公然嘲笑这个“廉政”举措——“尔俸尔禄,难称难足;民膏民脂,转吃转肥;下民易虐,来的便著;上天难欺,且待临期”(俞文豹《吹剑续录》)。
对“戒石铭”的批判
  后世批判这个“戒石铭”最激烈的,是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王夫之。他在《宋论》一书中专门有一篇文章,集中批判“戒石铭”。王夫之认为,这个铭文是“儒术不明,申韩杂进”,混入了法家思想的夹生的道德宣言,而且破坏了“人道之大经”(做人最基本的道理),“蔑君子之风操”(侮辱了士大夫的情操),还会引导臣民丧失原本应该具有的“忠厚和平之性”,从而斤斤计较于利益、互相仇视。
  首先,说官吏的俸禄是民膏民脂,“则天子受万方之贡赋,愈不忍言矣”。这就把皇帝的秘密说穿了,“是之谓夷人道之大经也”。
  其次,皇帝要对官吏说,“吾取民之膏脂以奉汝”。此乃辱人贱行,至于此极,是以谓毁君子之风操也。
  再次,这个说法推而广之,则小官认为大官和自己一样是吸血鬼,而儿子也可以说父亲是吃他的膏脂了。这样就动摇了整套封建道德体系,于是,“趋利弃义,互相怨怒,而人道夷于禽兽矣”。
  复次,“戒石铭”公开了“下民”与官吏谁养活谁的道理。“倡其民以嚣陵诟谇之口实,使贼其天良,是之谓导臣民以丧其忠厚和平之性也。”这在王夫之看来,是最严重的大逆不道。
  最后,“上天难欺”四个字,正说明皇帝无法控制贪官,只能加以恐吓。而且,“敬天,而念天之所鉴者,惟予一人而已,非群工庶尹之得分其责也”,即与天打交道的只能是天子一人,怎么可以把这个权力下放呢?因此,王夫之认为:“君天下者,人心风化之所宗也,而可揭此以正告天下乎?”可惜他只是个“在野派”,否则,一定要把各地戒石砸烂而后快。
  (文章节选自郭建的《古人的天平(上卷):透过古典名著看法律文化》,法律出版社出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