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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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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编写组
我国宪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有总括性、方向性、原则性的根本规定,也在不同领域有进一步的细化、延伸和展开,总体上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法治发展道路、文化发展道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以及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同时,我国宪法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彰显科学社会主义的先进本质,反映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和规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重大成果。 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前进方向决定着这个国家宪法的基本内容、制度体系与实践模式,塑造着这个国家的宪法关系和宪法秩序。从根本上讲,我国现行宪法就是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康庄大道,其本质规定性决定了现行宪法的本质特征,其根本制度属性决定了现行宪法的制度优势,其“中国特色”赋予了现行宪法丰富的中国元素和鲜明的中国风格。 “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既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也是我国现行宪法的根本立足点。把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探索所形成的正确道路、所创造的重大成就,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郑重镌刻于宪法文本之中,使之成为具有最高权威的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既是更好发挥宪法保障作用的必然要求,也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及法治自信提供了坚实的宪法支撑。 三、我国宪法确立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初心使命,也是我国宪法始终不变的时代主题。现行宪法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紧密联结起来,共同确立为国家奋斗目标,绘就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和美好愿景。 任何美好的未来、光明的前景,都要通过科学有效的道路才能实现。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为探索中国现代化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不懈奋斗,得出了一条宝贵经验和历史结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现行宪法全面反映和确认了我们党开创、坚持、捍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成果,彰显了中国道路的中国特色、显著优势及其宪法逻辑,铺就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宪法轨道。 党的二十大作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抉择,不仅拓展了中国道路的历史意义和世界意义,也极大丰富了我国宪法关于发展道路表述的理论内涵和时代价值。中国式现代化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形成的重大理论结晶和实践创新,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成果的最高规范化表达与法治化凝练,我国宪法承载着立足中国国情、走自己道路的高度自觉与自信,体现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性质、本质要求、重大原则、基本方略,反映着我们党对宪法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最高规范依据和根本法治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新时代中国道路的前进方向,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必须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更好发挥宪法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增强宪法自觉、坚定宪法自信、恪守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切实把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贯彻落实到治国理政的全部实践,更好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 (文章节选自《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 (《宪法确立了国家的发展道路和前进方向(上)》详见于《法治日报》2025年7月2日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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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确立了国家的发展道路和前进方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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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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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编写组
我国宪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有总括性、方向性、原则性的根本规定,也在不同领域有进一步的细化、延伸和展开,总体上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法治发展道路、文化发展道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以及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同时,我国宪法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彰显科学社会主义的先进本质,反映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和规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重大成果。 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前进方向决定着这个国家宪法的基本内容、制度体系与实践模式,塑造着这个国家的宪法关系和宪法秩序。从根本上讲,我国现行宪法就是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康庄大道,其本质规定性决定了现行宪法的本质特征,其根本制度属性决定了现行宪法的制度优势,其“中国特色”赋予了现行宪法丰富的中国元素和鲜明的中国风格。 “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既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也是我国现行宪法的根本立足点。把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探索所形成的正确道路、所创造的重大成就,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郑重镌刻于宪法文本之中,使之成为具有最高权威的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既是更好发挥宪法保障作用的必然要求,也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及法治自信提供了坚实的宪法支撑。 三、我国宪法确立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初心使命,也是我国宪法始终不变的时代主题。现行宪法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紧密联结起来,共同确立为国家奋斗目标,绘就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和美好愿景。 任何美好的未来、光明的前景,都要通过科学有效的道路才能实现。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为探索中国现代化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不懈奋斗,得出了一条宝贵经验和历史结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现行宪法全面反映和确认了我们党开创、坚持、捍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成果,彰显了中国道路的中国特色、显著优势及其宪法逻辑,铺就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宪法轨道。 党的二十大作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抉择,不仅拓展了中国道路的历史意义和世界意义,也极大丰富了我国宪法关于发展道路表述的理论内涵和时代价值。中国式现代化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形成的重大理论结晶和实践创新,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成果的最高规范化表达与法治化凝练,我国宪法承载着立足中国国情、走自己道路的高度自觉与自信,体现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性质、本质要求、重大原则、基本方略,反映着我们党对宪法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最高规范依据和根本法治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新时代中国道路的前进方向,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必须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更好发挥宪法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增强宪法自觉、坚定宪法自信、恪守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切实把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贯彻落实到治国理政的全部实践,更好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 (文章节选自《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 (《宪法确立了国家的发展道路和前进方向(上)》详见于《法治日报》2025年7月2日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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