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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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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淫秽漫画网站牟利获刑7年

( 2025-07-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本报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蔡恩法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淫秽漫画这一非法市场,他们“翻墙”到境外网站,再利用Python等“爬虫”软件获取淫秽漫画后上传至自建网站,以会员收费模式非法牟利。近日,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此类案件,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期间,被告人苏某某搭建并运营某网站,通过“翻墙”访问境外网站,利用“爬虫”软件盗取淫秽电子漫画,并将漫画内容上传至其租用的服务器,在互联网上进行非法传播。为牟取不法利益,苏某某在网站上设置会员收费制度,用户需充值购买点券或订阅月、季、年等会员,方可浏览网站全部漫画内容。2023年8月以来,该网站收到会员充值费累计达人民币29万余元。经鉴定,该网站数据中有1502件电子刊物(漫画)属于淫秽电子刊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苏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曾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次实施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部分退赃,酌情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淫秽电子信息,不点击、不传播,及时举报违规内容,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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