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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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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 琼
民事执行权作为将“纸面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的一项重要司法权力,其规范运行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随着“切实解决执行难”改革进入深水区,如何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民事执行权监督体系,成为基层法院改革攻坚的重要课题。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以落实重庆市高院《完善案件全流程一体化执行监督机制改革方案》为契机,探索构建“全流程闭环监督+多维度协同治理”的“小切口”改革新模式,为破解执行监督难题提供了基层实践参考。 民事执行权兼具司法与行政双重属性,在提升司法效能的同时也暗藏廉政风险,因此构建简便易行、规范高效的监督体系对于执行工作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而较多法院面临的“终本率高”“终本结案不规范”“执行信访投诉居高不下”等顽瘴痼疾,也折射出民事执行工作中传统监督模式的困境。我们调研发现,监督效能难以提升主要源于三重矛盾:执行权高度集中与监督力量分散的矛盾、执行流程封闭运行与社会监督渠道不畅的矛盾、人案矛盾加剧与监督成本高企的矛盾。 面对管理难题,改革迫在眉睫。党中央作出“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的战略部署。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明确提出,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完善执行权运行监督制度。重庆市高院2025年出台的相关改革方案更是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执行活动全过程。我们深刻认识到,破解执行监督难题既是落实中央改革部署的政治责任,更是满足群众司法期待的民心工程。 为此,我们创新监督路径,优化内外部监督工作机制,整合监督资源,试图在不增加管理成本的基础上构建立体化监督体系。一是流程再造强化内部制约。针对“立案难”问题坚决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做实“立执分立”和随机分案;针对传统执行案件办理“一人包案到底”的积弊,做实裁执分离,将执行裁决事项纳入民事审判庭办理范围;做实查控分离,组建财产调查专班,实行线上查控与线下调查双轨运行;做实款物分离,严格落实上级法院“一案一账号”管理要求,实现涉案款物全程线上流转。依托重庆法院“智慧执行办案平台”,设置案件质效专员对执行全流程节点预警,2025年以来发现并纠正干警异常操作19次;针对监督资源分散问题,整合审管办案件评查和督察室审务督察力量,在督察室设立执行活动监督专员,调整1名员额法官、1名书记员到督察室工作。 二是协同治理凝聚监督合力。与县检察机关建立“监督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搭建法检执行监督与协作平台,出台了《民事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工作指引(试行)》。通过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公开法院内部监督和检察院监督方式,以及邀请检察机关通过列席听证、现场监督等方式,对法院采取的移送拒执、强制腾房、司法拘留等重大执行措施全流程监督,实现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此项改革启动以来,全院执行信访量较2024年同比下降52%,首执案件实际执结率提升至40.5%,执行案件平均用时压缩至67天,改革预期效果初步显现。更值得关注的是,全院执行工作实现三大转变:监督模式从碎片化监督向体系化监督升级,形成覆盖37个涉执行案件风险点的防控矩阵;权力运行从封闭式运行向阳光化执行转型,执行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公开率达100%;治理效能从被动救火向主动治理跃升,执行投诉率显著下降。 改革永远在路上,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成效,激活监督体系治理效能。唯有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破除机制积弊,用“数字革命”重塑权力运行,靠“多元共治”凝聚监督合力,才能真正把执行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让人民群众在每起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系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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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路径破解执行监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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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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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 琼
民事执行权作为将“纸面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的一项重要司法权力,其规范运行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随着“切实解决执行难”改革进入深水区,如何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民事执行权监督体系,成为基层法院改革攻坚的重要课题。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以落实重庆市高院《完善案件全流程一体化执行监督机制改革方案》为契机,探索构建“全流程闭环监督+多维度协同治理”的“小切口”改革新模式,为破解执行监督难题提供了基层实践参考。 民事执行权兼具司法与行政双重属性,在提升司法效能的同时也暗藏廉政风险,因此构建简便易行、规范高效的监督体系对于执行工作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而较多法院面临的“终本率高”“终本结案不规范”“执行信访投诉居高不下”等顽瘴痼疾,也折射出民事执行工作中传统监督模式的困境。我们调研发现,监督效能难以提升主要源于三重矛盾:执行权高度集中与监督力量分散的矛盾、执行流程封闭运行与社会监督渠道不畅的矛盾、人案矛盾加剧与监督成本高企的矛盾。 面对管理难题,改革迫在眉睫。党中央作出“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的战略部署。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明确提出,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完善执行权运行监督制度。重庆市高院2025年出台的相关改革方案更是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执行活动全过程。我们深刻认识到,破解执行监督难题既是落实中央改革部署的政治责任,更是满足群众司法期待的民心工程。 为此,我们创新监督路径,优化内外部监督工作机制,整合监督资源,试图在不增加管理成本的基础上构建立体化监督体系。一是流程再造强化内部制约。针对“立案难”问题坚决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做实“立执分立”和随机分案;针对传统执行案件办理“一人包案到底”的积弊,做实裁执分离,将执行裁决事项纳入民事审判庭办理范围;做实查控分离,组建财产调查专班,实行线上查控与线下调查双轨运行;做实款物分离,严格落实上级法院“一案一账号”管理要求,实现涉案款物全程线上流转。依托重庆法院“智慧执行办案平台”,设置案件质效专员对执行全流程节点预警,2025年以来发现并纠正干警异常操作19次;针对监督资源分散问题,整合审管办案件评查和督察室审务督察力量,在督察室设立执行活动监督专员,调整1名员额法官、1名书记员到督察室工作。 二是协同治理凝聚监督合力。与县检察机关建立“监督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搭建法检执行监督与协作平台,出台了《民事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工作指引(试行)》。通过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公开法院内部监督和检察院监督方式,以及邀请检察机关通过列席听证、现场监督等方式,对法院采取的移送拒执、强制腾房、司法拘留等重大执行措施全流程监督,实现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此项改革启动以来,全院执行信访量较2024年同比下降52%,首执案件实际执结率提升至40.5%,执行案件平均用时压缩至67天,改革预期效果初步显现。更值得关注的是,全院执行工作实现三大转变:监督模式从碎片化监督向体系化监督升级,形成覆盖37个涉执行案件风险点的防控矩阵;权力运行从封闭式运行向阳光化执行转型,执行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公开率达100%;治理效能从被动救火向主动治理跃升,执行投诉率显著下降。 改革永远在路上,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成效,激活监督体系治理效能。唯有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破除机制积弊,用“数字革命”重塑权力运行,靠“多元共治”凝聚监督合力,才能真正把执行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让人民群众在每起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系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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