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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官走进田间地头
十年土地纠纷一朝化解

( 2025-05-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社区
  □ 本报记者 崔东凯 张冲
  
  近年来,伴随着土地流转价格的不断攀升,国家对农民利好政策的陆续出台,涉及土地承包问题的纠纷也随之增多。
  2000年左右,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农资价格上涨,粮食价格却处于周期性低谷,一些不善经营的农户出现种地“不挣钱”的情况。太平沟乡兴河村村民孙某连年亏损,2003年孙某动了把土地转包出去的念头。还有盈利能力的同村村民刘某想扩大种植面积,有意承包孙某的土地,多次协商后双方约定,孙某将23亩土地25年的经营权转让给刘某,转让总价款为8000元。双方还签订了土地转包协议。
  国家政策和市场的变化使得土地流转价格不断上升。在土地确权重新测量后,孙某发现转包出去的23亩土地,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相差35亩,心里越发不是滋味。
  2013年起,孙某多次找到刘某,满脸愁容地说:“刘哥,你看现在这情况,我当初耕地转让费用太低了,能不能给我加点承包费啊?”
  “孙老弟,咱当初可是签了合同的,哪能说变就变呢!”刘某皱着眉头,有些不悦地回应。
  两人多次协商无果,又通过村委会几次调解,还是没能解决问题。无奈之下,孙某于2024年9月向法院起诉刘某,萝北县人民法院以案涉合同义务双方均已履行完毕为由驳回了孙某的诉讼请求。孙某不服,上诉至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了化解双方矛盾,二审主审法官刘亚莹居中组织了双方调解协商。
  调解室里,气氛紧张得仿佛能点燃空气。
  孙某涨红了脸,大声说道:“刘哥,你就不能体谅体谅我,这价格和现在差太多了!”刘某也不甘示弱,拍着桌子喊道:“当初说好的事,你现在反悔,哪有这样的道理!”双方你一言我一语,争论不休,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刘亚莹向副院长李金国汇报了案情。李金国听后,沉思片刻说:“走,咱们去兴河村实地看看,当面调解,说不定能有转机。”
  2025年4月29日,李金国和刘亚莹带队前往兴河村,还邀请了兴河村委书记一同深入田间。
  正值万亩沃野备耕时节,一行人走进了田间地头。法官们耐心倾听关于这段争议土地的“历史脉络”。谈到价格问题时,双方再次情绪激动。
  在明确了双方争议的来源在于土地确权后面积的增加以及土地流转价格上涨后,李金国劝解道:“大家先消消气,咱们都冷静下来,好好把问题解决了。邻里之间,和睦最重要嘛。”
  “双方都应尊重事实和法律,邻里之间要和睦互让。孙某啊,你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也是自愿的,现在价格涨了,咱们也得考虑刘某的实际情况。刘某呢,你实际耕种的面积多了,适当给孙某增加点费用,也是合理的。”李金国从法律和实际情况对孙某诉求进行客观分析。
  最终,双方对土地承包款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决定由刘某再补偿给孙某两万元的土地承包费,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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