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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介绍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相关情况
建立最高最严核安全法规标准

( 2025-04-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北京4月23日讯 记者张维 生态环境部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相关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国已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既符合国情又接轨国际的核安全监管体系,切实保障了核电厂的运行安全和建造质量。
  据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侯英东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大陆地区核电机组规模居全球第一,已安全运行600多堆年,一直保持良好安全业绩。40余年来,国家核安全局作为独立实施核安全监管的部门,建立了最高最严的核安全法规标准。坚持从高从严原则,注重接轨国际,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结合我国实际,建立了完善的核动力厂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做到从源头抓起,从严要求,坚持成熟设计、纵深防御,考虑各种因素、各种风险,设置多种安全屏障,强化有效开展核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
  实施严格有效的核安全监管制度。我国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核安全监管制度,独立有效地开展许可审评、监督执法、监测应急、经验反馈等监管活动,其中对核电厂实行选址、建造、运行、退役分阶段的核安全许可制度和严格的核安全技术审查,对反应堆操纵员、核级焊工、无损检验等特殊工作人员实施严控的资质管理,体现了全过程、全范围的特点。将核电厂核安全重要活动纳入监管范围,实施严格的全天候驻厂监督,不断强化各类例行、非例行核安全检查制度,其中对于关键环节设置控制点,检查不达标准绝不放行。
  近年来,在日常监管基础上,生态环境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多次全国范围的核安全检查和专项行动,对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零容忍”,动真碰硬惩处违法行为,并通过典型案例行业通报、重大问题向集团反馈等方式强化震慑警示。积极推动核安全文化培育工作,发布《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等文件,建立企业建设、行业评估、部门监督的核安全文化培育机制,切实增强全行业的核安全意识和素养,克服自满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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