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1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学院
13 11/13 10 11 12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刑法再法典化背景下组织体成员刑罚配置优化研究
· “以理说书”:品读本土化的说理型刑法学教科书
· “优良家风”条款的司法适用方法探析
· 只有以诈骗定性才能揭示这类犯罪的本质
· 需要从实体和程序两个层面完善侦查制度

“以理说书”:品读本土化的说理型刑法学教科书

( 2025-04-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刘树德 (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

  近期,刘艳红教授立足“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一次尝试”的目标推出了自己独著《刑法学总论》,细细品读完这本“本土化的说理型刑法学教科书”后,笔者立足裁判说理视角并结合“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说理离不开正确立场和价值导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两个司法规范性文件均强调了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离不开正确的价值立场和导向。该书字里行间均鲜明地体现和表达了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场,主要体现:其一,重视人权保障。例如,“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不但体现了刑法的目的,而且体现了现代刑法的价值取向:限制国家的刑罚权,防止其过分扩张,以保护人权”“宪法的价值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刑法的价值自然也应如此,人权保障是刑法在任何时候都不可动摇的重要功能”等。其二,注重人文关怀。例如,“刑事责任的确定与实现,都必须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的自由意志,体现人文关怀”。其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场和回应公众“法感情”。例如,“定罪量刑的过程首先是对行为之法益侵害性的全面评价过程。若评价的范围过窄或者评价的事项过多,那么刑法的适用既违反刑法第五条规定的罪刑均衡原则,也会背离公众对案件办理的公平正义感受”。
  二、说理离不开科学的思维规律和论证准则。该书确实从多方面论述了说理应当注意的事项和需要遵循的规则,具体包括:其一,说理要遵循逻辑学原理。例如,“作为科学的法教义学理论,不能只满足于结论的实质合理,却不问得出结论的推理过程是否环环相扣、逻辑一贯”。其二,“例外情形”需要承担更重的说理负担。例如,“如果个案中存在未遂情节无关紧要,或者行为的法益侵害性与既遂犯的基本相当等情况,则法院在例外情形下应当承担说理负担,不对未遂犯予以量刑优待”。其三,反驳他人主张要提供理由。例如,该书对“诈骗罪候补说”“期待可能性理论谨慎适用”“从独立预备罪的立法目的出发判断从属预备是否可罚”“想象竞合犯不是处罚的一罪而是实质的一罪”“非刑罚处罚措施不需要”等观点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商榷与反驳。其四,赞成或者声称某一主张要提供理由。例如,针对未遂犯“着手”认定的“主观说”“客观说”(又细分为“形式客观说”和“实质客观说”)与“折中说”(又细分为“主观与客观的折中说”和“形式与实质的折中说”),该书主张“形式与实质的折中说”,并从合理性、优势互补、不足的克服方案等进行了论证。
  三、说理离不开科学的法律解释方法。该书除在“刑法概论”部分专列一节对刑法解释的概念、分类和方法进行了论述之外,尤其不时地在其他相关章节中准确地运用相关法律解释方法来展开说理论证,具体包括:其一,文义解释。例如,“司法机关对‘供犯罪所用的财物’的概念采取了文义解释的方法,即只要是与犯罪有关的财物,即使是犯罪分子日常使用的,只要其在犯罪中使用,司法机关都会予以没收”。其二,体系解释。例如,“对没有造成损害的犯罪未遂才可适用减轻处罚的规定,而对造成损害的犯罪未遂可适用从轻处罚的规定。这是对我国刑法中犯罪未完成形态作体系解释的结论”。其三,目的解释。例如,“通过目的解释,将该条款(刑法第二十四条——引者注)理解为‘行为人采取的措施’能够有效地防止结果发生,而非‘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已经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其四,当然解释。例如,“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如果行为人具有免除处罚的情节,那么其行为就一定具有减轻刑罚的情节,因为可以将免除刑罚的情节看作减轻刑罚情节的一种”。其五,限缩解释。例如,“刑法第二十二条第1款使用的是‘为了犯罪’的表述,其既包括‘为了预备犯罪’,也包括‘为了实行犯罪’,但应将其限缩解释为‘为了实行犯罪’”。其六,类推解释。例如,“这样的结论……还因为对实行行为的类推解释而直接侵蚀了刑法的明确性原则,而且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
  该书多维度的“说理”论述与展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成为我们思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改革任务落实的重要切口。一是通过聚焦“说理”来提高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理性沟通与共识形成;二是通过聚焦“说理”来促进国民规范立场和公众“法感情”有机融入刑事审判活动;三是通过聚焦“说理”来激发案例指导制度的运行效能。立足当下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来履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宪法职责背景下,该教科书精心选取我国司法审判实践中的大量具有裁判规则意义的案例,并从正面示范如何说理或者反面点评说理不足,必将有助于促推法官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能力和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质量提升,有助于确保面向社会开放的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的行稳致远,有助于提升具有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的运行效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