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科大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催缴出资通知书

  致:海南力气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蓝天科大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五条,贵司应对蓝天科大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资金方式出资1585.5万元。鉴于截止本通知发出之日贵司出资仍未到位,公司根据蓝天科大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向贵司发函催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决定给予贵司六十日的出资宽限期,请贵司于接函后60日内向公司缴纳尚未出资的资金1585.5万元整(大写:壹仟伍佰捌拾伍万伍仟元整)。催缴期满贵司仍未缴纳出资的,公司将发出失权通知书,届时,贵司恐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请慎处!特此通知
蓝天科大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朱明龙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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