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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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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强化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实体法研究
· 建构我国完善的民事诉讼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
· 南明弘光元年徽州土地买卖契约
· 须剖析证明要素的特点与问题
· 需要构建系统化的治理理念

强化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实体法研究

( 2025-02-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刘仁文

  财产,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物质前提。对于财产的确认和处置,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体现在私法中,也同样受到公法的重视。刑事法律作为带有公法性质的法,不管是刑事实体法还是刑事程序法,均与财产的确认和处置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司法实践来看,目前对于刑事涉案财物的处置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受“重人身,轻财产”理念的影响,不少办案机关对于涉案财产的查处力度不够,裁判文书中鲜见对涉案财产明确的处置表述,“不处理”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另一方面,有些办案机关虽然已经意识到刑事涉案财产处置的重要性,但在具体处置工作中却无从下手,“不知如何处理”。这导致有的裁判文书对于涉案财物的处置要么不提,要么仅简单表述为“赃款、赃物继续追缴”“赃款、赃物由某某机关依法处理”等。显然,司法实务中这种不作为或者不知如何作为的现象,无法满足社会公众对于涉案财产日益增多的关注和期待。
  近年来,完善和规范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不仅成为刑事法学界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甚至成为从中央到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公共话题。但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实践中有些案件的界限并非泾渭分明,如有的涉黑恶组织犯罪的行为人,其本身又可能是民营企业家,黑恶犯罪行为本身与民营企业设立、发展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故在这类案件的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中,司法机关不能仅停留和满足于纯粹的法律思维判断,还要站在政策的高度,综合考虑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可见,强化对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研究,既事关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也对我国刑事法治研究的视野和格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于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研究,其重要性一点都不亚于定罪与量刑,甚至可以说,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与定罪、量刑,是刑事法治的三大核心领域。
  纵观近年来刑事法学界对刑事涉案财物的研究,刑事诉讼法学界的成果要远远多于刑法学界。但这个问题不只是一个程序问题,也是一个实体问题,二者需要统筹推进,相互协作,相互成就。可喜的是,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庄绪龙推出的《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实体问题研究》一书,弥补了我国刑法学界在这方面的不足,是一项值得重视的成果。粗读书稿,我认为本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注重刑事实体法研究,为刑事程序法的规范运行奠定基础。虽然我国程序法学界近年来对于刑事涉案财物处置问题,特别是在被害人合法财产返还程序、涉案财物处置审理程序与执行程序、跨国追赃以及外逃人员涉案财物追回程序等方面取得了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但实体法视角的研究却没有及时跟上。毫无疑问,程序法视角的研究对于刑事涉案财物的处置非常重要,但实体问题是程序问题的逻辑起点。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实体问题没解决好,程序法的运行就无异于无源之水。本书围绕我国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诸多实体问题展开研究,展示了实践中的真问题,如“一切违法所得的财物”的类型与边界、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中的“法益保护冲突”、涉众型经济犯罪中的追赃挽损、共犯退赃退赔的规则设计、近亲属代为承诺代为退赔反悔的处置等,凸显了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实体法视角,在不少方面给人耳目一新之感。
  二是坚持实践导向,突出问题性思考。本书的最大特色就是紧贴司法实践,将许多长期困扰司法实务人员的“老大难”问题归纳总结出来,在类型化的基础上,提炼出命题,再从理论的高度加以分析并提出解决的思路。这应当与作者的工作经历有关。作者曾在法院系统工作多年,处理过不少案件,多年的一线工作积累了很多的“真问题”,对于刑事涉案财物处置领域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比较清楚。本书发挥了作者这方面的优势,几乎每个问题都能让读者一看到标题就想立即读下去,一读下去就能受到启发。
  三是勇于开拓进取,富有探索精神。本书研究的内容和范畴,相对于程序法研究取得的较为丰硕的成果而言,似乎属于刑事涉案财物处置领域中相对陌生的“小众问题”。但陌生也可能就是新颖,“小众”也可能就能填补空白。应该说,这些都体现了作者难能可贵的创新精神和主体性意识。
  当然,本书也存在一些值得进一步思考的地方。例如,在研究视角上,虽然本书致力于实体法研究,但不可否认,刑事涉案财物处置问题是实体法与程序法深度交叉的综合性问题,因此,在研究的周延性方面,如何结合程序法来推进实体法的研究,实现二者的双向奔赴,似乎还有可发掘的空间。此外,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中的有些问题,在根本上还是来源于立法上的不完善,而本书主要立足于司法论,也许作者未来可以结合立法论的思考,继续拓宽和深化对此课题的研究。
  (文章为作者在《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实体问题研究》一书中的序言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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