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综合
9 8/9 7 8 9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为毒品问题治理提供“海南方案”
· 深圳盐田法院首创“无讼行政机关”共建机制
· 故黄河畔有新“枫”景
· 自然资源部发布10起土地执法查处典型案例
· 长江河道7种情形不予批准采砂
· 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优化监督机构设置
· 山东邹平推出“AI+普法”宣传产品
· 勃利倭肯法庭扎实推进诉前调解
· 重庆垫江法院加强法治教育护“未”成长
· 中铁建工项目部将法律知识送进工地
· 无锡梁溪变被动接访为领导下访破难题解民忧
· 洛阳高新检察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 图片新闻

水利部解读新修订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长江河道7种情形不予批准采砂

( 2024-12-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北京12月25日讯 记者刘欣 水利部今天就近日公布的新修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据介绍,《办法》重点围绕落实长江大保护要求,加强长江河道采砂审批管理、长江河道采砂活动监管、采砂船舶管理、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长江河道采砂执法能力建设等内容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
  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践经验以及《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与实施监督管理技术规范》,《办法》对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进行细化,进一步严格开展长江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要求。同时,进一步规范审批管理,优化长江河道采砂申请和审批程序,相应明确了不符合长江采砂规划可采区及可采期要求、不符合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不符合采砂设备功率要求、不符合采砂船只数量要求、采砂船舶及船员不符合要求、采砂设备及人员不符合要求、有采砂失信行为或不良记录尚未修复等7种不予批准采砂的情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