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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拘留所努力打造法治文明监所新标杆

( 2024-11-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陈东升
□ 本报通讯员 胡亦舒

  经过一天的努力,在浙江省温州市拘留所的矛盾化解室里,一起长达十年的民间借贷纠纷终于得到解决。调解双方在温州市拘留所和龙湾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温州市拘留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平安不出事、教育不放松、矛盾要化解、服务要到位”的工作理念,执法“力度”与“温度”并重,努力打造法治文明监所新标杆。
融合共治解纠纷
  “感谢管教民警和法官,今后我一定诚信做人。”近日,当管教民警徐广深电话回访时,曾因拒不履行法院裁决被拘留的祁某这样回答。
  2015年,祁某向范某借款30万元用于经商,后因创业失败无法偿还。范某申请强制执行,导致两人关系紧张。温州市拘留所行政调解委员会迅速成立调解小组,由经验丰富的管教民警主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管教民警多次向祁某及其家人讲解法律后果和失信影响,并和范某沟通使其理解祁某困境,同时与龙湾区法院协调,共同开展现场调解,最终促成祁某与范某达成和解。由祁某家属先支付6万元,剩余部分在一周内还清,龙湾区法院随即解除对祁某的司法拘留。
  温州市拘留所聚焦共治警务,着力探索社会矛盾化解新举措。通过成立“拘留所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置“三牛工作室”,主动对接法院、司法局,发挥各部门优势作用,并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建立“警律协作法律服务站”。今年以来,已成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49起。
文明监管暖人心
  6月20日,温州市拘留所收到出所人员张某送来一面写有“热情服务严肃执法 教育深刻牢记在心”的锦旗,感谢温州市拘留所所长邱海盐在拘留期间对他的帮扶与教育。
  6月13日,张某因阻碍民警执行任务被行政拘留7日。入所初期,面对陌生环境和失去自由的痛苦,张某情绪激动、拒绝接受教育。邱海盐发现张某的异常举动后及时介入,多次与张某沟通谈话。在邱海盐春风化雨般地教育引导下,张某逐渐打开心结,开始服从管教,也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并决心积极接受改造,重新开始。
  “作为‘拘学同步’发源地,我们定期邀请社会帮教组织在所内开展形式多样的正能量教育,引导被拘留人学会反思和换位思考。”邱海盐介绍说,今年以来,社会帮教组织已来所开展讲座9次,惠及对象达1200余人次。
  温州市拘留所始终坚持将人性化理念融入日常管理,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连续11年安全无事故,被公安部评定为“全国一级拘留所”。
警示教育敲警钟
  为增强警示教育的精准性,温州市拘留所组建“青年民警宣讲队”,积极开展普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等活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王某盗取手机后获利160元,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盗窃罪的判定依据是手机的实际价值。”民警吴杰以一名在学校快递点盗窃手机而被拘留的学生为例,深度分析了其行为的违法性质以及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身边人的案例发人深省,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名学生在听完课程后,表示自己未来一定会更好地学法、守法。
  此外,温州市拘留所还以“经文保协会警示教育基地”的成立为契机,成功打造警示教育新模式。截至目前,已接待13批近千人次来所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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