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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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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阳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既带来了技术红利,也引发了隐私保护的巨大挑战。面对日益复杂的数字技术应用,如何在保障社会进步的同时,防止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遭到侵害? 在气候变化和资源消耗日益严峻的今天,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然而,如何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平衡个人、社会与自然界的权利? 毋庸置疑,这些新兴权利的出现使人权的内涵得到了显著扩展与丰富,但同时也产生出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新兴权利如何保障? 就在上个月的25日,以“新兴权利保障:中国与欧洲的视角”为主题的研讨会在德国首都柏林举行。来自中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英国、土耳其、瑞典、捷克、克罗地亚、罗马尼亚等10多个国家的60余位人权领域代表围绕这些当前全球人权领域热点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新兴权利日益被熟悉 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所带来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变化,以及人的权利意识的不断提升,催生了许多新的权利,也给传统人权赋予了新的数字化形态。如何保障新兴权利成为全球人权事业发展中的新课题。 新兴权利到底包含哪些内容? “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推动人的权利意识不断提升。这些变化催生了许多新的权利,如数字人权、基因权利等,也赋予传统人权新的数字化形态,如数字经济与碳排放、网络空间的言论自由权、劳动者的离线权等。”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这样认为。 作为一名人权领域的专家,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毛俊响关注到了近年来人权领域内涵的发展变化。在他看来,新兴权利的出现和被认可是特定历史阶段社会观念的产物。“当人们对人性尊严作出新的解释和要求时,新的道德诉求就会出现,而人们之所以会对人性尊严作出新的解释和要求,根本上是因为人们对人性尊严提出了更高的期待,而这种更高期待的背后是更高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 在权利话语高度彰显的时代,新兴权利日益被人们所熟悉和行使。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蒋建湘认为,新兴权利概念及其保护方式的多样性,是国际社会文化多样性的具体体现。 数字时代带来新挑战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已经大步迈入数字时代。这一变革不仅极大地提升了人类的生活品质,同时也为人权保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科技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肖君拥告诉本报记者,在数字时代的背景下,人权的内涵得到了显著的扩展与丰富。数字技术提供了更加公平和开放的机会,促进了知识和资源的共享,保障了个体的受教育权。数字技术为公民的政治权利行使提供了新途径。公民不仅可以通过网络获取信息,了解社会事务的动态,还能够利用社交媒体等平台进行意见表达和政策参与,增强了民主治理的透明度和互动性。 但是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既带来了技术红利,也引发了隐私保护的巨大挑战。比如,网络黑客可能会利用技术手段窃取个人敏感信息。一些企业或机构可能会滥用个人数据,进行不正当的商业行为或侵犯个人权益。如何在保障社会进步的同时,防止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遭到侵害? 中国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永和认为,数字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新的伦理挑战,如隐私、数据安全和人工智能的道德决策等。人们需要探讨如何在技术进步与人类价值观之间找到平衡,确保技术的使用符合伦理标准。 再以气候权为例。气候变化应对是人类面临的全球挑战,也是当今社会最突出的环境问题之一,对人的健康和生存都构成日益严重的威胁。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唐颖侠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气候变化是环境问题,更是发展和人权问题,是当今世界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为避免气候人权过度扩张带来的空心化、碎片化和权利滥用等负面影响,需要在既有气候诉讼和环境权发展的基础上重构气候人权的概念,符合合法性和相称性原则,明晰所涉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随着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很多国家的民众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欧洲人权法院资深律师托马斯·斯特劳布认为,国际社会对环境权的立法急需与时俱进,各国需采取更多措施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保障人们的生存权、发展权。 国际社会需加强合作 事实上,新兴权利保护带来的全球性挑战难以依靠每个国家单独解决,而是需要各国的共同参与。至今,中欧已持续开展两次数字领域高层对话;今年8月,中国和欧盟正式建立数据跨境流动交流机制。这为中欧开展新兴权利保护提供了合作基础。 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助理、博士研究生毛成毅告诉本报记者,在推动基于人权的气候变化诉讼过程中,国际社会需加强合作与协调,共同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律框架和行动计划。同时,加强司法合作和交流,促进各国法律实践和经验分享交流。此外,还需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和帮助,提高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和水平。 “面对新兴权利对当前全球人权治理体系产生挑战,各国应携手合作,以‘人类优先’作为新兴权利的基本理念,以真正多边主义避免全球新兴权利治理失衡,以开放公正凝聚共识,共同为全球新兴权利保障提供方案。”马怀德在研讨会上呼吁。 同样,国际哲学会和国际科学哲学院主席、克罗地亚扎达尔大学哲学教授尤雷·佐夫科在发言中多次强调“相互学习”的重要性。他说,应从人权角度开展文明对话,探讨如何保护人类和人类生存条件,避免全球化可能带来的危险。 西班牙卡洛斯三世大学国际法教授曼努埃尔·费尔南德斯·戈麦斯表示,人权标准各有差异,正是由于差异性的存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之间才需要进行人权对话。“希望未来进一步加强欧洲各国与中国的人权对话,以增进相互了解,共促人权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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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权利保障已成全球人权发展事业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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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环球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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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阳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既带来了技术红利,也引发了隐私保护的巨大挑战。面对日益复杂的数字技术应用,如何在保障社会进步的同时,防止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遭到侵害? 在气候变化和资源消耗日益严峻的今天,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然而,如何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平衡个人、社会与自然界的权利? 毋庸置疑,这些新兴权利的出现使人权的内涵得到了显著扩展与丰富,但同时也产生出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新兴权利如何保障? 就在上个月的25日,以“新兴权利保障:中国与欧洲的视角”为主题的研讨会在德国首都柏林举行。来自中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英国、土耳其、瑞典、捷克、克罗地亚、罗马尼亚等10多个国家的60余位人权领域代表围绕这些当前全球人权领域热点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新兴权利日益被熟悉 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所带来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变化,以及人的权利意识的不断提升,催生了许多新的权利,也给传统人权赋予了新的数字化形态。如何保障新兴权利成为全球人权事业发展中的新课题。 新兴权利到底包含哪些内容? “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推动人的权利意识不断提升。这些变化催生了许多新的权利,如数字人权、基因权利等,也赋予传统人权新的数字化形态,如数字经济与碳排放、网络空间的言论自由权、劳动者的离线权等。”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这样认为。 作为一名人权领域的专家,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毛俊响关注到了近年来人权领域内涵的发展变化。在他看来,新兴权利的出现和被认可是特定历史阶段社会观念的产物。“当人们对人性尊严作出新的解释和要求时,新的道德诉求就会出现,而人们之所以会对人性尊严作出新的解释和要求,根本上是因为人们对人性尊严提出了更高的期待,而这种更高期待的背后是更高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 在权利话语高度彰显的时代,新兴权利日益被人们所熟悉和行使。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蒋建湘认为,新兴权利概念及其保护方式的多样性,是国际社会文化多样性的具体体现。 数字时代带来新挑战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已经大步迈入数字时代。这一变革不仅极大地提升了人类的生活品质,同时也为人权保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科技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肖君拥告诉本报记者,在数字时代的背景下,人权的内涵得到了显著的扩展与丰富。数字技术提供了更加公平和开放的机会,促进了知识和资源的共享,保障了个体的受教育权。数字技术为公民的政治权利行使提供了新途径。公民不仅可以通过网络获取信息,了解社会事务的动态,还能够利用社交媒体等平台进行意见表达和政策参与,增强了民主治理的透明度和互动性。 但是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既带来了技术红利,也引发了隐私保护的巨大挑战。比如,网络黑客可能会利用技术手段窃取个人敏感信息。一些企业或机构可能会滥用个人数据,进行不正当的商业行为或侵犯个人权益。如何在保障社会进步的同时,防止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遭到侵害? 中国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永和认为,数字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新的伦理挑战,如隐私、数据安全和人工智能的道德决策等。人们需要探讨如何在技术进步与人类价值观之间找到平衡,确保技术的使用符合伦理标准。 再以气候权为例。气候变化应对是人类面临的全球挑战,也是当今社会最突出的环境问题之一,对人的健康和生存都构成日益严重的威胁。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唐颖侠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气候变化是环境问题,更是发展和人权问题,是当今世界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为避免气候人权过度扩张带来的空心化、碎片化和权利滥用等负面影响,需要在既有气候诉讼和环境权发展的基础上重构气候人权的概念,符合合法性和相称性原则,明晰所涉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随着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很多国家的民众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欧洲人权法院资深律师托马斯·斯特劳布认为,国际社会对环境权的立法急需与时俱进,各国需采取更多措施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保障人们的生存权、发展权。 国际社会需加强合作 事实上,新兴权利保护带来的全球性挑战难以依靠每个国家单独解决,而是需要各国的共同参与。至今,中欧已持续开展两次数字领域高层对话;今年8月,中国和欧盟正式建立数据跨境流动交流机制。这为中欧开展新兴权利保护提供了合作基础。 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助理、博士研究生毛成毅告诉本报记者,在推动基于人权的气候变化诉讼过程中,国际社会需加强合作与协调,共同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律框架和行动计划。同时,加强司法合作和交流,促进各国法律实践和经验分享交流。此外,还需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和帮助,提高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和水平。 “面对新兴权利对当前全球人权治理体系产生挑战,各国应携手合作,以‘人类优先’作为新兴权利的基本理念,以真正多边主义避免全球新兴权利治理失衡,以开放公正凝聚共识,共同为全球新兴权利保障提供方案。”马怀德在研讨会上呼吁。 同样,国际哲学会和国际科学哲学院主席、克罗地亚扎达尔大学哲学教授尤雷·佐夫科在发言中多次强调“相互学习”的重要性。他说,应从人权角度开展文明对话,探讨如何保护人类和人类生存条件,避免全球化可能带来的危险。 西班牙卡洛斯三世大学国际法教授曼努埃尔·费尔南德斯·戈麦斯表示,人权标准各有差异,正是由于差异性的存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之间才需要进行人权对话。“希望未来进一步加强欧洲各国与中国的人权对话,以增进相互了解,共促人权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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