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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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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守护人类健康贡献“中国药方”
我国中医药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建立

( 2024-11-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社会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作为世界传统医药代表之一,近年来中医药科技创新加快推进,中西医结合诊疗能力持续提升,中医药已成为参与全球卫生治理和助力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重要力量。”记者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1月7日举行的媒体推介会上了解到,目前我国已与40余个外国政府、地区主管机构和国际组织签订了专门的中医药合作文件。国际标准化组织成立了中医药技术委员会,制定颁布了113项中医药国际标准。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也是世界人民的财富,为守护人类健康贡献了“中国药方”。大力推进中医药标准化高质量发展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长期以来的一项重点工作。
  “中医药标准化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工作,是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是推进中医药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在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朱桂指出,近年来,我国已形成了以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及中医药国际标准为主要内容的标准体系,适合我国中医药发展的标准体系框架已基本建立。
出台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
  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对中医药标准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更好发挥标准支撑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今年7月31日印发了《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提出推动中医药标准化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举措。
  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开展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行动指南,《行动计划》明确了六大工作举措。
  朱桂介绍,在优化中医药标准体系总体布局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围绕中医、中西医结合、针灸、少数民族医药等,制定与颁布《中医药标准体系表》,建立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库,明确中医药标准制定的优先级。
  为加强重点领域中医药标准供给,《行动计划》围绕中医药事业发展对标准提出的需求,针对中医健康服务、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医药信息化、智能化等领域,开展重点领域标准的制修订。
  在推动中医药标准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方面,《行动计划》要求推进中医药标准化方法、原理创新,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向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中医药标准数字化程度。
  推进中医药标准国际化是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内容,《行动计划》建立政府引导、行业参与、产学研联动的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深化中医药国际标准的研究、制定以及标准化国际合作交流,推动中医药国内国际标准的相互促进转化。
  为深化中医药标准化改革创新,《行动计划》创新了中医药标准化管理模式,打造中医药标准化智库,强化标准的实施应用以及评价监督。同时,建立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探索行业融合发展标准制定的新路径。
  标准化人才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之一。为进一步夯实中医药标准化发展基础,《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实施分梯度、多层次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育计划,提高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水平。
  “通过以上六大方面的工作举措,将有力推进中医药标准化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朱桂指出,《行动计划》坚持了统筹协调、需求导向、质量优先、应用为本的原则,系统谋划了推动中医药标准化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具有很强的战略前瞻性和目标可及性。
中医药标准体系已日益完善
  《行动计划》的出台只是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
  朱桂指出,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意义重大。一方面,推动中医药标准化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中医药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服务。同时,有利于加强中医药规范管理,提高中医药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率。此外,有助于促进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更好助力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
  “目前,适合我国中医药发展的标准体系框架已基本建立。”朱桂介绍,近年来,我国已逐步形成了以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及中医药国际标准为主要内容的标准体系。
  在国家标准方面,目前已制定中医药推荐性国家标准77项,包括《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临床诊疗术语》《针灸学通用术语》等。
  行业标准方面,已制定中医药行业标准10项,包括中医内、外、妇、儿、眼、耳鼻喉、肛肠、皮肤、骨伤等9科《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及其修订通则,涉及中风、眩晕、哮喘等406个常见病证的名称、诊断依据、证候分类及疗效评定等内容。
  地方标准方面,全国各省区市已制定中医药地方标准1000余项,涉及中医药临床诊疗、科研管理、服务,中药材种植、生产加工、检验、鉴定、包装等内容。
  素有“中医之乡,中药之库”美誉的四川省得益于独特的地形地貌,特色药材资源丰富,在全国中医药资源中占有重要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谈及制定中医药地方标准的意义,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田兴军深有体会。
  “中医药地方标准是为了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由省级标准化主管部门或经其批准的市级标准化部门发布的中医药领域标准,是对国家标准的完善补充。”田兴军介绍,2019年全国中医药大会召开后,四川省及时修订《四川省中医药条例》,明确提出要系统推进中医药标准研究制定。
  近年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围绕中医药标准研制宣贯这一小切口,制定发布了省级地方标准36项,涉及中医医疗服务、道地药材认证、种子种苗分级、药材生产追溯等多方面,对发挥四川中医药的资源优势和绿色优势,进一步推动中医药融入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起到了积极作用。
规范引导团体标准有序发展
  2017年修订的标准化法规定,我国标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5个层级构成。团体标准正式被赋予法律地位,成为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已制定中医药团体标准2500余项,主要涉及中医、针灸、中药材、养生药膳指南等内容。
  “标准制定的目的在于应用,标准制定好不好、科不科学,要在实践中接受检验。”朱桂指出,社会团体踊跃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起到了一定支撑作用,但实践发现,当前也存在团体标准管理需进一步规范、标准质量需进一步提高、标准应用转化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为规范、引导和监督中医药团体标准有序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标准化法等法律规定,于2023年5月发布了《中医药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朱桂介绍,《办法》采取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明确中医药社会团体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制定标准,建立健全团体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严格履行标准制定、实施的程序和要求。同时,加强规范管理指导,建立中医药团体标准管理平台,要求社会团体要在平台上公开本团体的基本信息及中医药团体标准制修订的程序、标准全文等文件,并要求中医药社会团体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
  “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推动中医药团体标准有序发展,保证中医药团体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协调统一性。”朱桂说。
  当前,我国中医药各级各类标准已有3000多项,涵盖了中医药领域的方方面面。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伯礼提出,要以标准为引领,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张伯礼建议,下一步应持续优化中医药标准结构,推进由数量规模转向质量效益,提升高质量标准的供给效率。同时,把中医药标准制定和数字化技术深度融合,加大对中医药标准的制修订力度,做到与时俱进。此外,还要以标准引领,推动中医药走向国际,在全球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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