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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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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发力全链条防范惩治虚假诉讼

精准发力全链条防范惩治虚假诉讼

( 2024-10-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金石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 民事检察部主任
  虚假诉讼严重扰乱审判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加强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健全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发现和追究机制。近年来,甘肃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和辩证思维,找准打击虚假诉讼的切入点、着力点,一体推进防范、惩治和打击虚假诉讼,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靶向用力
  民事检察作为检察机关传统业务,受制于法律规定等各方面原因,近年来发展相对滞后。甘肃检察机关及时更新工作理念,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作为民事检察新的业务增长点,持续深入推进,打出民事检察声势。
  坚持高位部署。省检察院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融入检察工作大局,作为“一把手”工程高站位部署、多举措推进,专项部署开展虚假诉讼监督行动,并将其作为“检察护企”“检护民生”首批项目,确保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办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坚持学用结合。以实战教学为导向,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强化交流学习,开阔办案思路,提升业务素能。坚持规范引领。制定《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实施方案》,出台《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办案指引(试行)》,提升办案精准性、规范性。近三年针对民事虚假诉讼提出监督意见597件,其中抗诉8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71件。坚持一体办案。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上下一体化办案优势,建立以市级院民事检察部门为主导的一体化虚假诉讼监督办案团队,通过多种形式集中监督,弥补基层力量薄弱等难题。
  二、强化数据思维,深挖线索“富矿”
  最高检明确提出要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在发现虚假诉讼线索方面的作用,甘肃检察机关强化顶层设计,树立“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体系化思维,切实发挥大数据价值,让更多“数字模型”升级为“监督模型”,有力破解虚假诉讼监督线索发现难、查办难等现实难题。
  着力激活“内生数据”。通过一体化、系统化管理,实现“四大检察”数据贯通共享,加强虚假诉讼线索、结果内部移送,形成多部门通力合作工作格局。尽力拓展“外部数据”。积极推行“集中筛查+智能排查+人工审查”的线索发现机制,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判决作为基础数据,将“异常顺利”“快速调解”等案件作为智能检索重点,挖掘类案监督线索,进行批量监督纠正,运用大数据发现的虚假诉讼线索占受理总数的29.7%。运用法律监督模型。积极研发、推广虚假诉讼自动甄别、筛选监督模型,将原本独立的基础数据和信息链条进行比对,从而发现个案中的隐蔽异常情形。全省检察机关已打造5个虚假诉讼领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形成数据获取、模型构建、监督办案、综合治理共建互促格局,有效解决数字经济新场景下的法律监督难题。
  三、聚焦重点领域,延伸监督触角
  虚假诉讼类型化特征明显,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领域。甘肃检察机关紧盯虚假诉讼高发领域,深入开展精准监督,深挖案件背后的违法犯罪线索,推动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
  以“个案求实”“类案求效”为导向,聚焦涉黑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追索劳动报酬、逃避缴纳税款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以点带面深挖系列案件,有效破解民事检察监督碎片化问题,提升监督效能。系统推进虚假仲裁、枉法仲裁专项整治,认真梳理、分析仲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坚持“一案三查”(即办理案件要做到审查生效裁判和调解书、核查案件背后虚假诉讼行为人犯罪行为、核查司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主动延伸监督触角,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人的打击力度,深挖司法人员违法犯罪线索,逐步从“对案监督”拓展到深层次的“对人监督”,有效提升民事检察监督震慑力和公信力。
  四、注重调查核实,提升办案质效
  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应当将调查核实作为查办虚假诉讼的必要程序,准确固定基础证据,增强案件突破能力,为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灵活运用调查核实权,依法调阅原案卷宗,剖析个案疑点,针对性审查庭审笔录等相关证据,捕捉矛盾点。注重全案审查,以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为审查核心,对比卷宗反映情况与申诉人申诉情况的差异,明确审查焦点。通过询问当事人和案外人、咨询专家意见、对相关证据委托技术鉴定、查询工商登记和不动产登记记录等方式,探究争议事实,补强外围证据。坚持利用侦查思维引导调查取证,精准选择突破口,把好监督案件事实关和证据关。
  五、强化内外协作,促进社会治理
  虚假诉讼的根本成因在于诚信缺失,加强诉讼监督的主要目的是助力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检察机关在查办虚假诉讼案件过程中,必须强化一体办案机制,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作、内外协同、整体高效的履职格局,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全省检察机关持续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强化协同效应,摒弃等靠思想,紧密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虚假诉讼案件线索。主动走访律所、保险公司、破产管理人协会等单位收集线索。加强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的协调沟通,建立常态化线索移送机制。着力构建民事、刑事检察部门联动办案模式,加强与案件管理、控告申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畅通信息通报、会商研判、调查协作等机制。针对履职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难题,注重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助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压缩虚假诉讼存在的空间,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完善”。强化宣传意识,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对群众进行法治教育,持续扩大打击虚假诉讼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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