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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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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中国改革开放又一座里程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等方式,认真传达学习全会精神,深刻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准确把握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的新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 记者:请谈一谈陕西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有什么计划? 王旭光: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陕西检察机关将胸怀改革大局、把准改革脉搏、锚定改革目标,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指针,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一体推进党的建设、职能发挥和自身建设,落细落实检察举措,巩固提升监督质效,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当好改革部署的执行者、改革推进的保障者、改革落实的监督者,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作出部署,陕西检察机关将如何完善党建工作机制,落实党的绝对领导? 王旭光:《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陕西检察机关将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是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路径。2021年开始,我们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动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和评价体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近期,我们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政治业务统合工作推进会,评选出30个典型案例。下一步将抓好案例推广应用,教育引导干警以讲政治引领讲法治、以讲法治实现讲政治。 党建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有专门的人做,推动党务工作专门化是我们着力抓的一项工作。近年来,我们为省院每个部门配备1名党务廉政专员,直属分院和基层院由政治部主任兼任纪律检查专员。我们将建好用好专职党务干部队伍,集中力量抓党务、督廉政。 陕西是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红色土地,陕甘宁边区时期的人民检察是我们检察事业浓墨重彩的一页。我们将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注重挖掘总结陕甘宁边区检察优良传统,传承蕴含其中的政治灵魂、为民本质、求实精髓和奋斗特性。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赓续红色血脉,锻造过硬队伍。 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更加注重系统集成”,陕西检察机关将如何强化系统观念,提升监督效能? 王旭光: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是一个有机整体,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健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工作机制,促进高质效办案。内部,强化各业务部门内部线索移送和办理,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横向,推进检察机关之间的协同履职,围绕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秦岭区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加强跨区域检察协作,推动实现检察资源的整合优化。纵向,围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进企业助创新促发展、稳就业治欠薪等专项监督,进一步汇聚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合力。 今年6月,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来陕视察,对我省的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十分关注,建议我们持续深化、打造行之有效的“陕西版本”。这项改革始于2021年3月,于2022年7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秦岭南麓、秦岭北麓、关中平原、陕北高原地区检察院,由省院直属分院履行上一级检察院相应诉讼职责,形成“两级五院”跨区划检察组织体系,管辖范围实现对陕西地域全覆盖。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推动构建跨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院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 记者:党领导下的政法各单位分工负责、制约配合的制度安排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鲜明特点和独特优势。陕西检察机关将如何持续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做实配合制约监督? 王旭光:我们将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一体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去年以来,我们与省公安厅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推进会,与省纪委监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就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提前介入等开展会商,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受邀在省政府会议通报全省行政法律监督工作,在分工负责、制约配合、协同履职中汇聚了执法司法合力。我们将进一步巩固会商和协作成果,在既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与配合制约、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衔接、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案衔接与制约监督、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衔接配合等6项机制。 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是一项迫切的工作。我们将认真落实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机制,构建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多方参与的执法司法监督工作格局。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支持下,持续健全党委法治督察、人大执法检查、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作出新部署。陕西检察机关将如何通过完善机制,助力社会治理法治化? 王旭光:检察工作必须融入社会、依靠群众,才能更好助力社会治理法治化,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检察建议是我们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截至目前,陕西省、市、县(区)党委均将检察建议办理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要求行政机关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到100%。具有陕西特色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我们将加压加力,一体推进检察建议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去年,我们依托市、县综治中心,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基点,实现“线下进综治中心、线上进城乡社区”检察职能基层“双进”全覆盖。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检察“双进”,推广“秦检为民”App,延伸监督触角,倾听群众意见,大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实行12309热线“一号通办”,由省院24小时统一接听全省三级院服务热线,打造“不打烊”的检察服务中心,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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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检察机制改革 推进公正执法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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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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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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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中国改革开放又一座里程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等方式,认真传达学习全会精神,深刻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准确把握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的新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 记者:请谈一谈陕西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有什么计划? 王旭光: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陕西检察机关将胸怀改革大局、把准改革脉搏、锚定改革目标,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指针,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一体推进党的建设、职能发挥和自身建设,落细落实检察举措,巩固提升监督质效,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当好改革部署的执行者、改革推进的保障者、改革落实的监督者,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作出部署,陕西检察机关将如何完善党建工作机制,落实党的绝对领导? 王旭光:《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陕西检察机关将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是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路径。2021年开始,我们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动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和评价体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近期,我们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政治业务统合工作推进会,评选出30个典型案例。下一步将抓好案例推广应用,教育引导干警以讲政治引领讲法治、以讲法治实现讲政治。 党建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有专门的人做,推动党务工作专门化是我们着力抓的一项工作。近年来,我们为省院每个部门配备1名党务廉政专员,直属分院和基层院由政治部主任兼任纪律检查专员。我们将建好用好专职党务干部队伍,集中力量抓党务、督廉政。 陕西是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红色土地,陕甘宁边区时期的人民检察是我们检察事业浓墨重彩的一页。我们将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注重挖掘总结陕甘宁边区检察优良传统,传承蕴含其中的政治灵魂、为民本质、求实精髓和奋斗特性。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赓续红色血脉,锻造过硬队伍。 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更加注重系统集成”,陕西检察机关将如何强化系统观念,提升监督效能? 王旭光: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是一个有机整体,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健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工作机制,促进高质效办案。内部,强化各业务部门内部线索移送和办理,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横向,推进检察机关之间的协同履职,围绕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秦岭区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加强跨区域检察协作,推动实现检察资源的整合优化。纵向,围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进企业助创新促发展、稳就业治欠薪等专项监督,进一步汇聚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合力。 今年6月,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来陕视察,对我省的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十分关注,建议我们持续深化、打造行之有效的“陕西版本”。这项改革始于2021年3月,于2022年7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秦岭南麓、秦岭北麓、关中平原、陕北高原地区检察院,由省院直属分院履行上一级检察院相应诉讼职责,形成“两级五院”跨区划检察组织体系,管辖范围实现对陕西地域全覆盖。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推动构建跨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院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 记者:党领导下的政法各单位分工负责、制约配合的制度安排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鲜明特点和独特优势。陕西检察机关将如何持续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做实配合制约监督? 王旭光:我们将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一体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去年以来,我们与省公安厅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推进会,与省纪委监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就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提前介入等开展会商,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受邀在省政府会议通报全省行政法律监督工作,在分工负责、制约配合、协同履职中汇聚了执法司法合力。我们将进一步巩固会商和协作成果,在既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与配合制约、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衔接、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案衔接与制约监督、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衔接配合等6项机制。 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是一项迫切的工作。我们将认真落实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机制,构建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多方参与的执法司法监督工作格局。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支持下,持续健全党委法治督察、人大执法检查、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作出新部署。陕西检察机关将如何通过完善机制,助力社会治理法治化? 王旭光:检察工作必须融入社会、依靠群众,才能更好助力社会治理法治化,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检察建议是我们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截至目前,陕西省、市、县(区)党委均将检察建议办理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要求行政机关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到100%。具有陕西特色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我们将加压加力,一体推进检察建议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去年,我们依托市、县综治中心,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基点,实现“线下进综治中心、线上进城乡社区”检察职能基层“双进”全覆盖。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检察“双进”,推广“秦检为民”App,延伸监督触角,倾听群众意见,大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实行12309热线“一号通办”,由省院24小时统一接听全省三级院服务热线,打造“不打烊”的检察服务中心,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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