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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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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王淼 私教课程需要教练为学员制定个性化的健身方案,以达成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健身目标。但是,如果学员严格按照教练的要求和指导进行训练和饮食后仍未达到心理预期,如何判断相关服务合同是否达到合同目的?健身公司是否应当退还服务费用以及如何确定退还比例?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健身服务合同案件,最终判决健身公司退还部分服务费用。 2023年6月,周某与健身公司签订《私人教练训练计划及课程合同》与《健身服务交易合同》,私教合同期限为一年,共72节私教课,每节课1小时,课程费加年卡费共计25200元。 周某称,课程期间她严格按照教练的安排与指导进行健身训练,并在教练的建议下调整饮食,但经过72节课的训练后,其远远未达到健身公司所声称的“3个月明显增肌1.5公斤至2公斤,半年增长7公斤”的健身效果,并且课程前后的体测数据基本没有任何改变。故周某请求判令该公司退还全额服务费。 对此,健身公司认为,周某已上完所有课程且有健身效果,体脂率、脂肪、肌肉含量、体重等均有变化,部分月份健身效果不明显是因为周某训练强度下降、上课频率低,而且增肌锻炼要结合饮食。 法院调查后了解到,私教课期间,教练未对周某的饮食提出过反对意见或者优化建议。此外,该健身公司大堂宣传牌照片载明“私教课程未达效果免费”。 石景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与健身公司签订私教合同与服务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案中,周某在签订合同前,就私教课程的目标内容向教练进行了详尽的咨询,教练亦对其确切承诺3个月内肌肉量保底增加1.5公斤至2公斤,但根据3次体测结果,周某的肌肉量明显没有达到教练承诺的效果。此外,周某在前3个月基本达到了教练要求的上课频次,即使2024年4月至5月上课频率较低,也无法解释为何半年周某的肌肉量只增长了0.4公斤。因此,健身公司应按照其承诺向周某退费。 对于退费比例,法院认为,应结合合同的履行程度、被告的过错程度及双方的举证情况来确定健身公司是否应退费及退费比例。据此,法院综合案情后,酌情确定健身公司向周某退还服务费10080元。目前,本案判决已生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石景山法院法官马婷婷表示,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则,包括标的数量、质量、规格、价款、地点、期限、履行方式等方面,任何仅部分履行合同的行为都构成对合同义务的违反,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以及周某课程结束后的实际效果,可以明显看出双方的服务合同并未达到约定目的,因此健身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聊天记录,双方确实曾沟通过增肌与饮食相关内容,但无法确认周某是否如实将全部的饮食状况均告知教练。同时,考虑到健身公司及教练确实付出了相应的服务成本,且周某已上完所有课程,其通过训练也提升了身体素质。“健身公司所承诺的健身效果需要综合训练、饮食及个人体质等各种因素,故要求其全部退费亦属显失公平。”马婷婷说,正是基于这些因素,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那么,消费者应当如何签订一份高质量的私教合同?对此,马婷婷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健身服务时,应当选择信誉良好的正规健身机构,以及持有国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健身教练,如果消费者基于某位具有特定专长,且与其存在特殊信任关系的私教而订立合同,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特定私教。对频繁更换店名、经营者及场地租赁期限不明确的商家,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其广告宣传。 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时,消费者应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预付消费卡的合同履行地点、有效期限、优惠内容、能否退卡或转卡、私教课目标或成效、违约责任的承担等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同时要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限制或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经营者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内容,消除产生纠纷的隐患。同时,应当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如预付款协议、广告宣传册、付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能够明确双方合约具体内容的证据。此外,还要注意定期核实个人消费记录、剩余服务次数、账户余额等信息。如发生纠纷,应及时理性维权,避免自身权益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对于健身机构,马婷婷提醒,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规范经营,提升诚信经营意识。在发行预付卡时,向消费者切实履行提醒义务,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在合同中设置显失公平的条款,从而共同促进市场诚信交易,守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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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教课程未达宣传效果能否要求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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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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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王淼 私教课程需要教练为学员制定个性化的健身方案,以达成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健身目标。但是,如果学员严格按照教练的要求和指导进行训练和饮食后仍未达到心理预期,如何判断相关服务合同是否达到合同目的?健身公司是否应当退还服务费用以及如何确定退还比例?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健身服务合同案件,最终判决健身公司退还部分服务费用。 2023年6月,周某与健身公司签订《私人教练训练计划及课程合同》与《健身服务交易合同》,私教合同期限为一年,共72节私教课,每节课1小时,课程费加年卡费共计25200元。 周某称,课程期间她严格按照教练的安排与指导进行健身训练,并在教练的建议下调整饮食,但经过72节课的训练后,其远远未达到健身公司所声称的“3个月明显增肌1.5公斤至2公斤,半年增长7公斤”的健身效果,并且课程前后的体测数据基本没有任何改变。故周某请求判令该公司退还全额服务费。 对此,健身公司认为,周某已上完所有课程且有健身效果,体脂率、脂肪、肌肉含量、体重等均有变化,部分月份健身效果不明显是因为周某训练强度下降、上课频率低,而且增肌锻炼要结合饮食。 法院调查后了解到,私教课期间,教练未对周某的饮食提出过反对意见或者优化建议。此外,该健身公司大堂宣传牌照片载明“私教课程未达效果免费”。 石景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与健身公司签订私教合同与服务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案中,周某在签订合同前,就私教课程的目标内容向教练进行了详尽的咨询,教练亦对其确切承诺3个月内肌肉量保底增加1.5公斤至2公斤,但根据3次体测结果,周某的肌肉量明显没有达到教练承诺的效果。此外,周某在前3个月基本达到了教练要求的上课频次,即使2024年4月至5月上课频率较低,也无法解释为何半年周某的肌肉量只增长了0.4公斤。因此,健身公司应按照其承诺向周某退费。 对于退费比例,法院认为,应结合合同的履行程度、被告的过错程度及双方的举证情况来确定健身公司是否应退费及退费比例。据此,法院综合案情后,酌情确定健身公司向周某退还服务费10080元。目前,本案判决已生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石景山法院法官马婷婷表示,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则,包括标的数量、质量、规格、价款、地点、期限、履行方式等方面,任何仅部分履行合同的行为都构成对合同义务的违反,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以及周某课程结束后的实际效果,可以明显看出双方的服务合同并未达到约定目的,因此健身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聊天记录,双方确实曾沟通过增肌与饮食相关内容,但无法确认周某是否如实将全部的饮食状况均告知教练。同时,考虑到健身公司及教练确实付出了相应的服务成本,且周某已上完所有课程,其通过训练也提升了身体素质。“健身公司所承诺的健身效果需要综合训练、饮食及个人体质等各种因素,故要求其全部退费亦属显失公平。”马婷婷说,正是基于这些因素,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那么,消费者应当如何签订一份高质量的私教合同?对此,马婷婷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健身服务时,应当选择信誉良好的正规健身机构,以及持有国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健身教练,如果消费者基于某位具有特定专长,且与其存在特殊信任关系的私教而订立合同,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特定私教。对频繁更换店名、经营者及场地租赁期限不明确的商家,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其广告宣传。 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时,消费者应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预付消费卡的合同履行地点、有效期限、优惠内容、能否退卡或转卡、私教课目标或成效、违约责任的承担等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同时要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限制或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经营者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内容,消除产生纠纷的隐患。同时,应当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如预付款协议、广告宣传册、付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能够明确双方合约具体内容的证据。此外,还要注意定期核实个人消费记录、剩余服务次数、账户余额等信息。如发生纠纷,应及时理性维权,避免自身权益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对于健身机构,马婷婷提醒,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规范经营,提升诚信经营意识。在发行预付卡时,向消费者切实履行提醒义务,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在合同中设置显失公平的条款,从而共同促进市场诚信交易,守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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