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法
|
|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关乎国本、关涉国运。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法治文化的培育和法治精神的养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红色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体制机制。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要,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中华文化绽放新的光芒。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法治建设 2018年3月11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获得高票通过。这是共和国宪法发展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时刻。此次修宪是修正案条文最多的一次,将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及时载入庄严的宪法。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了宪法。 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决定着文化的性质和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保障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典就此诞生。 民法典第一条开宗明义规定立法目的,即“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从立法目的到法律原则再到具体条文,民法典浸润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民法所彰显的平等、公平、意思自治、诚信、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凝聚的价值观念高度契合,反映国人对核心价值认知的“最大公约数”。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使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更好体现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和公民价值准则,以良法保障善治。 从制定《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到英雄烈士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相继出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在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文物无言,历史有声。 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历史中创造和延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着内容丰富的法治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着力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推动中华文化焕发新的时代光彩。 2017年,党的十九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写入党的根本大法。《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推动延续中华文脉、传承中华文化基因。 各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借助现代数字技术让更多的法律文物活起来,努力营造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浓厚社会氛围,赋予法治文化更强的吸引力、影响力,形成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国经验与中国智慧。 源浚者流长,根深者叶茂。近年来,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文物保护工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和中华古籍保护计划、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等深入实施,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稳步推进。 从《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等出台,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深入实施;从《典籍里的中国》《国家宝藏》等电视节目“圈粉”无数,到“考古热、博物馆热、非遗热、古籍热”蔚然成风,国潮国风成为年轻人新时尚……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丰富新时代历史文化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自信愈发坚定,文明古国正自信地迈向文化强国。 红色法治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新生机 首都北京,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巍峨矗立。一件件实物、一幅幅展板、一张张照片,勾勒出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 2024年6月,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再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二审稿进一步突出和完善与中国共产党有关文物的保护,将与中国共产党有关文物的保护单列一条并增加“伟大建党精神”的表述。 红色法治文化是中国共产党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宝贵红色遗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强化立法保障,加大普法力度,让红色法治文化亮起来、立起来,在发掘、研究、整理、保护、利用方面走出了新路径。 截至目前,与红色文化保护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有50件(省级14件、设区的市级36件)。各地抓紧出台相关规定,形成红色资源保护规范体系。 各地把红色法治文化作为贯穿法治建设的一根主线,积极探索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深度融合,创新多种形式讲述红色历史,持续擦亮红色普法品牌,促进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发展,全面展示红色历史中的深厚法治底蕴。 红色文献、曲艺剧、音乐剧、舞台剧……各类红色法治文化精品,以雅俗共赏的形式讲述荡气回肠的红色历史,让更多人成为红色法治精神和法治故事的传播者,红色法治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新生机。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文化氛围日渐浓厚 重庆市綦江区创新开展“古风+剧本杀”沉浸式法治文化体验活动,将学习课本知识、传统文化与法律知识融为一体,提高青少年普法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河南推出法治豫剧《大汉廷尉张释之》,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生活密切融合,掀起全省法治文艺创作热潮;青海省打造一批手机版花儿、贤孝、快板等地方曲艺音视频法治宣传作品,用群众喜爱的方言、谚语等释法说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社会持续开展普法活动,各地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积极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阵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全国普法办共命名4批113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其中,有32个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基地。近年来,各地共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4.95万个,其中,公园3500多个、广场1.2万多个、长廊3.4万多个。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法治基础。
|
|
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注入强大精神力量
|
|
|
|
( 2024-09-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关乎国本、关涉国运。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法治文化的培育和法治精神的养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红色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体制机制。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要,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中华文化绽放新的光芒。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法治建设 2018年3月11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获得高票通过。这是共和国宪法发展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时刻。此次修宪是修正案条文最多的一次,将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及时载入庄严的宪法。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了宪法。 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决定着文化的性质和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保障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典就此诞生。 民法典第一条开宗明义规定立法目的,即“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从立法目的到法律原则再到具体条文,民法典浸润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民法所彰显的平等、公平、意思自治、诚信、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凝聚的价值观念高度契合,反映国人对核心价值认知的“最大公约数”。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使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更好体现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和公民价值准则,以良法保障善治。 从制定《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到英雄烈士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相继出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在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文物无言,历史有声。 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历史中创造和延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着内容丰富的法治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着力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推动中华文化焕发新的时代光彩。 2017年,党的十九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写入党的根本大法。《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推动延续中华文脉、传承中华文化基因。 各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借助现代数字技术让更多的法律文物活起来,努力营造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浓厚社会氛围,赋予法治文化更强的吸引力、影响力,形成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国经验与中国智慧。 源浚者流长,根深者叶茂。近年来,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文物保护工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和中华古籍保护计划、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等深入实施,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稳步推进。 从《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等出台,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深入实施;从《典籍里的中国》《国家宝藏》等电视节目“圈粉”无数,到“考古热、博物馆热、非遗热、古籍热”蔚然成风,国潮国风成为年轻人新时尚……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丰富新时代历史文化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自信愈发坚定,文明古国正自信地迈向文化强国。 红色法治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新生机 首都北京,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巍峨矗立。一件件实物、一幅幅展板、一张张照片,勾勒出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 2024年6月,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再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二审稿进一步突出和完善与中国共产党有关文物的保护,将与中国共产党有关文物的保护单列一条并增加“伟大建党精神”的表述。 红色法治文化是中国共产党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宝贵红色遗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强化立法保障,加大普法力度,让红色法治文化亮起来、立起来,在发掘、研究、整理、保护、利用方面走出了新路径。 截至目前,与红色文化保护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有50件(省级14件、设区的市级36件)。各地抓紧出台相关规定,形成红色资源保护规范体系。 各地把红色法治文化作为贯穿法治建设的一根主线,积极探索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深度融合,创新多种形式讲述红色历史,持续擦亮红色普法品牌,促进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发展,全面展示红色历史中的深厚法治底蕴。 红色文献、曲艺剧、音乐剧、舞台剧……各类红色法治文化精品,以雅俗共赏的形式讲述荡气回肠的红色历史,让更多人成为红色法治精神和法治故事的传播者,红色法治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新生机。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文化氛围日渐浓厚 重庆市綦江区创新开展“古风+剧本杀”沉浸式法治文化体验活动,将学习课本知识、传统文化与法律知识融为一体,提高青少年普法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河南推出法治豫剧《大汉廷尉张释之》,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生活密切融合,掀起全省法治文艺创作热潮;青海省打造一批手机版花儿、贤孝、快板等地方曲艺音视频法治宣传作品,用群众喜爱的方言、谚语等释法说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社会持续开展普法活动,各地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积极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阵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全国普法办共命名4批113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其中,有32个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基地。近年来,各地共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4.95万个,其中,公园3500多个、广场1.2万多个、长廊3.4万多个。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法治基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