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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有效规制新业态不正当竞争行为
· 编者按
· 强化传统节日类非遗法律保护
· 合力保护传承传统节日民俗
· 用法治守护传统饮食制作技艺
· 法家鲸落
· 严惩“医托”须提高违法成本

合力保护传承传统节日民俗

( 2024-09-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林 源

  相传中秋节起源于远古时期的祭月仪式,与农耕文明对太阳和月亮的崇拜息息相关。中秋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变迁,凝聚着中华民族集体价值体系。保护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民俗是当代中华儿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使命,也是建设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
  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建设的逐步完善,保护传统节日和相关民俗活动的工作也逐渐受到重视。2004年,我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承诺积极保护包括节庆在内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2006年,中秋节等六个中华民族代表性传统节日作为民俗项目,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为中秋节日民俗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和制度支持。2008年,中秋节等传统节日被列入全国法定节假日,这不仅提高了全国人民对于传统节日的重视程度,也有效增强了欢庆传统节日的社会氛围。201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保护传承传统节日民俗提供了系统性法治保障。2021年,中央宣传部印发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十四五”重点项目规划》,其中明确要推进“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这为传统节日文化的传承发展工作明确了方向。此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纷纷挖掘本地中秋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将其列入各级各类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并积极开展中秋灯会等相关民俗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中华文化在国际上声望持续提升,关于传统节日民俗也出现了一些争议。2005年韩国江陵端午祭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此次事件在互联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虽然韩国申遗的端午祭与我国端午节有较大区别,而且我国端午节也于2009年被列入该名录,但这一争议给我国非遗法律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积极申报,并以多种形式保护、展示和传播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民俗的民间呼声越来越高。
  与此同时,从国内看,近几年来民众对于中秋、端午等传统节日的关注不再仅仅是其所代表的传统文化内涵,而更多是对放假调休等问题的争论。各类传统节日的差异也逐渐被同质化的购物、旅游等活动抹平。这些问题都表现出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民俗的传承和发展正在面临挑战。笔者认为,应对这一困局,需多元主体共同发力,一道探索保护和传承传统节日民俗的多元路径:
  首先,政府需在保护和传承传统节日民俗中发挥主导作用。一是发掘整理中秋等传统节日民俗活动,在申报各级各类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同时,也要采用年轻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国内外宣传,从而扩大中华优秀传统节日民俗在世界范围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支持、鼓励、引导各类主体举办传统民俗活动,积极扶持民俗活动的活态传承;三是有条件的地方可适时延长传统节日假期时间,以更好地弘扬传统节日的特色文化内核。
  其次,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市场主体需在保护和传承传统节日民俗文化过程中积极创新。如以多种形式阐释传统节日所蕴含的文化内涵,提升民众对传统节日民俗的文化认知;再如开发特色文旅项目和文化活动,将AR、VR等现代科技融入传统节日民俗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之中,让民众在娱乐过程中充分领略传统节日民俗的魅力和风采。
  最后,民众也要积极参与传统节日民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人民群众是传统文化的创造者,也是保护和传承传统节日民俗文化的核心力量。一方面,我们要积极参与各类传统节日民俗活动,切身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魅力;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参加各类非遗技艺体验活动,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者和传播者,真正做到“人民的非遗,人民共享”。
(作者单位: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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