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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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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
·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 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
· 把促改革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 2024-09-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王厚海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近年来,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对标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聚焦法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度融合,持续强化法治服务供给、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第一保障”服务“发展第一要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展现新风貌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加快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一直是我们的工作目标。
  强化党的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中山区始终坚持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开展全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重点部门述法等工作;将法治督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督察检查考核计划,组建法治督察小组,深入开展专项督察,形成督察整改工作闭环。
  坚持依法决策。着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每年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对项目责任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指导,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将区内各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履行情况作为区级绩效考核项目,确保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落细。
  抓住关键重点。法治督察是强化领导干部履行法治职责的重要手段,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重点,必须发挥好督察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中山区以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坚持靶向整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紧盯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依法履职长效机制,巩固集中整改成效,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聚焦重点任务,推动法治领域改革取得新成效
  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必须着眼于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全面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找准法治政府建设切入口。全区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除涉密或对场所有特殊需求的,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大力推广电子印章应用,731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645项实现“零跑腿”。实现“一件事”申请材料减少42%、办结时限缩短73%、一次性现场即办率达95%,政务服务集成化、简便化、信息化程度逐步提高。
  积极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抓牢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点。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一体运行、专业执法、协同执法”运行体系,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专项监督、综合检查、日常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实现行业主管责任与执法监管责任多管齐下,做到举报案件及时清零。
  全力深化“复议主渠道”作用,用好法治政府建设助推器。聚焦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制度重建、流程再造,全面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实现一个窗口接收申请、一个标准审理案件、一支队伍化解争议,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确保群众找得准、少跑路,化解争议责任明、无推诿。
  三、坚持规范高效,推动法治护航发展创出新品牌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一个城市的重要核心竞争力,中山区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优化城市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发挥法治品牌引领示范作用,大力推进法治实践创新,用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以法治思维推动品牌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作用,找准护航发展着力点,探索建立“法治保障前端介入、律师顾问专业介入、法律服务全程介入”的法治护航机制,积极打造“重点项目法律顾问团”智库品牌,建立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代表处、律师事务所三级联动重点项目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全面保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推进。
  以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改变“零敲碎打”抓营商的传统模式,高位推动、专项推进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和三年升级行动,将营商环境纳入考核指标,全面完成“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面提升、三年争创一流”的攻坚目标。
  以法治方式满足多元需求。为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成立大连市中山区商标品牌指导站,聘请拥有丰富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律师、商标顾问等专业人士,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工作,以商标品牌建设为抓手,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为解决老年人日常法律问题,打造“夕阳红号”法律服务直通车品牌,设立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站65个,配备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人员260人,努力让老年人的各类法律服务需求在区域内得到满足。
  四、践行良法善治,推动法治为民服务实现新作为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工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调节社会关系,切实让法治建设融入中山血脉。
  柔性执法彰显治理温度。在执法中,广泛运用说服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梳理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确定多项不予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不予强制清单。探索开展智慧执法监管,纵深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取得新成果。
  “三调联动”夯实治理基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机制建设,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突出地方品牌模式,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法院立案庭工作对接,扎实开展“一体化作战”诉前调解,筑牢“矛盾不上交”最后一道防线。
  接诉即办提升治理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新途径,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建立民情诉求之家平台。通过“一窗+一图+两单+八机制”结构框架,实现“一站集约式”为民服务,及时发现并解决辖区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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