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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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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淑秋
从“通商裕国”的重要口岸,到勇立潮头的改革之城,福建省厦门市依海而生,也向海而兴。多年来,这座海上之城以开放拥抱世界,不断夯实涉外法治基础,为高水平开放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 1990年3月21日,厦门海事法院作为全国第八个海事法院,在厦门经济特区挂牌成立,管辖区域为南自福建省与广东省交界处,北至福建省与浙江省交界处的延伸海域,由此开启了以跨区域管辖、专业化审理、涉外审判等为主要特点的厦门海事司法发展历程。 “近年来,厦门海事法院升级打造涉外海事审判‘五个一’工程,涉外海事案件质效实现新跃升,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海法解纷方案’吸引越来越多中外当事人的目光,国际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初现端倪。”厦门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萍萍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设立专门审判机构 涉外海事案件常常涉及跨国法律纠纷,法律体系、证据收集、语言障碍等都可能导致审理周期漫长,裁判尺度难以统一,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厦门交出高分答卷。 厦门海事法院在全国11家海事法院中设立首个集中管辖涉外案件的审判机构——厦门涉外海事法庭,打破了涉外海事案件由庭室分散受理的传统模式,发挥审判资源集约优势。 2023年7月,价值3亿元的涉外大豆货损索赔纠纷案在厦门涉外海事法庭审结,案件取得中外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被告主动履行的效果,进一步提升中国司法在国际上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2020年2月,中国福建某大豆进口商YC公司与某新加坡外商签订买卖合同,向后者购买巴西大豆共计69300吨,价值约3亿元。该票货物由PK公司(登记船舶所有人为利比里亚公司、实际控制船东为希腊公司)所属的“A”轮承运,自巴西伊塔奎港运至福州松下港。2021年4月,案涉船舶于松下港卸货期间,发现第3、6、7舱运载的大豆存在不同程度的受损,受影响的大豆27359吨。 “本案货主对受损货物根据不同的受损情况采取几种不同的处理方式,定损计算尤为复杂。”该案主审法官介绍说,三方当事人提交大量证据,包括三份结论各不相同的公估报告或验残证书,船方还提交两家专业机构出具的专家报告。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引进的专业人员也参加庭审质询,本案经过三天的庭审,进行了充分的调查核实。经过对事实的认真梳理,对货损原因、计算方法和数据进行细致分析,合议庭审理认为,PK公司应对案涉货损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案涉的货损金额约1153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PK公司主动履行判决义务。该案还被英国知名出版社Informa UK plc.出版的《中国海事商事法律报告》收录刊载。 数据显示,厦门涉外海事法庭成立以来,集中管辖优势凸显,共审结主体涉外案件250件,标的额达15.2亿元,涉外海事案件审判质效大幅提高,85%以上案件以调解或撤诉结案,上诉率低于5%,为丹麦、法国、新加坡、德国等20多个国家地区的500余家中外主体提供普惠平等、高效优质的海事司法服务。 创设多元解纷中心 “我们真的等不起了!”某外籍商船的代理人急切地对涉外庭法官说道。2024年4月10日,这艘商船与一艘中方船舶在福建罗源水域发生碰撞。船体受损不说,船上的货物还亟需运往下一港口。但因在和解金额上始终存在较大分歧,谈判一度陷入僵局。 外轮方为此找到厦门海事法院国际海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请求提前介入协调。中心在收到调解请求当日,即先行询问碰撞事故发生经过等相关情况,并立即协调海上交通事故纠纷(福州)多元化解中心组织事故双方进行调解。 “在下午的调解现场,事故双方对无争议事实进行确认,分别陈述了各自的意见”,相关调解员向记者描述了调解当日的情况,福州海事调查工作室和海上交通事故纠纷(福州)多元化解中心了解到纠纷症结所在后,先是明晰事故双方的碰撞责任,并在厦门海事法院国际海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的指导帮助下释法析理,再对比同类案件的相关赔偿标准,将和解金额引导至双方利益的最佳平衡点。 经过3个多小时的深度沟通,事故双方最终打破僵局,并签署和解协议。至此,一起极可能涉及扣船和诉讼程序的涉外船舶碰撞纠纷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得以圆满解决。 本次纠纷的快速、妥善化解,离不开厦门海事法院国际海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的高效运作。 “2023年9月,厦门海事法院挂牌设立全国首个国际海事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海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引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厦门仲裁委员会、厦门市海丝商事海事调解中心等不同治理力量,发布《厦门海事法院关于国际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工作机制的指引(试行)》,促使诉讼、仲裁、调解相互协调、有机衔接、优势互补,有效凝聚多元解纷合力。”陈萍萍说。 提升海事审判质效 涉外案件中,当事人常常面临跨境取证的难题,尤其是如何获取和提交域外证据,往往让人一筹莫展。 面对这一困境,厦门海事法院积极回应需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全国海事法院、全省法院率先发布《关于域外证据取证和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具有内容全面、规定新颖、操作简练的特点,在梳理相关分散规定的同时,规定‘当事人可通过协商确定域外取证方式’‘在线域外举证’等新内容,对内规范了认证程序,对外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获得法律实务界的一致好评,夯实了以规则为基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陈萍萍说。 针对涉外法治工作的专业需求,厦门海事法院着眼人才培育,实施“海海人生 事事有为”年轻干部培养工程。通过定制“懂法律+懂英语+懂航运”专业课,搭建素能提升练兵台,打造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推动海事审判质效水平全面提升。 在全球化背景下,法治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厦门海事法院书写着敢为人先的海洋精神,致力打造国际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为建设海洋强国、海洋强省贡献更多的厦门智慧、厦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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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事法院助力建设国际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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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法治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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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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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淑秋
从“通商裕国”的重要口岸,到勇立潮头的改革之城,福建省厦门市依海而生,也向海而兴。多年来,这座海上之城以开放拥抱世界,不断夯实涉外法治基础,为高水平开放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 1990年3月21日,厦门海事法院作为全国第八个海事法院,在厦门经济特区挂牌成立,管辖区域为南自福建省与广东省交界处,北至福建省与浙江省交界处的延伸海域,由此开启了以跨区域管辖、专业化审理、涉外审判等为主要特点的厦门海事司法发展历程。 “近年来,厦门海事法院升级打造涉外海事审判‘五个一’工程,涉外海事案件质效实现新跃升,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海法解纷方案’吸引越来越多中外当事人的目光,国际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初现端倪。”厦门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萍萍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设立专门审判机构 涉外海事案件常常涉及跨国法律纠纷,法律体系、证据收集、语言障碍等都可能导致审理周期漫长,裁判尺度难以统一,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厦门交出高分答卷。 厦门海事法院在全国11家海事法院中设立首个集中管辖涉外案件的审判机构——厦门涉外海事法庭,打破了涉外海事案件由庭室分散受理的传统模式,发挥审判资源集约优势。 2023年7月,价值3亿元的涉外大豆货损索赔纠纷案在厦门涉外海事法庭审结,案件取得中外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被告主动履行的效果,进一步提升中国司法在国际上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2020年2月,中国福建某大豆进口商YC公司与某新加坡外商签订买卖合同,向后者购买巴西大豆共计69300吨,价值约3亿元。该票货物由PK公司(登记船舶所有人为利比里亚公司、实际控制船东为希腊公司)所属的“A”轮承运,自巴西伊塔奎港运至福州松下港。2021年4月,案涉船舶于松下港卸货期间,发现第3、6、7舱运载的大豆存在不同程度的受损,受影响的大豆27359吨。 “本案货主对受损货物根据不同的受损情况采取几种不同的处理方式,定损计算尤为复杂。”该案主审法官介绍说,三方当事人提交大量证据,包括三份结论各不相同的公估报告或验残证书,船方还提交两家专业机构出具的专家报告。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引进的专业人员也参加庭审质询,本案经过三天的庭审,进行了充分的调查核实。经过对事实的认真梳理,对货损原因、计算方法和数据进行细致分析,合议庭审理认为,PK公司应对案涉货损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案涉的货损金额约1153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PK公司主动履行判决义务。该案还被英国知名出版社Informa UK plc.出版的《中国海事商事法律报告》收录刊载。 数据显示,厦门涉外海事法庭成立以来,集中管辖优势凸显,共审结主体涉外案件250件,标的额达15.2亿元,涉外海事案件审判质效大幅提高,85%以上案件以调解或撤诉结案,上诉率低于5%,为丹麦、法国、新加坡、德国等20多个国家地区的500余家中外主体提供普惠平等、高效优质的海事司法服务。 创设多元解纷中心 “我们真的等不起了!”某外籍商船的代理人急切地对涉外庭法官说道。2024年4月10日,这艘商船与一艘中方船舶在福建罗源水域发生碰撞。船体受损不说,船上的货物还亟需运往下一港口。但因在和解金额上始终存在较大分歧,谈判一度陷入僵局。 外轮方为此找到厦门海事法院国际海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请求提前介入协调。中心在收到调解请求当日,即先行询问碰撞事故发生经过等相关情况,并立即协调海上交通事故纠纷(福州)多元化解中心组织事故双方进行调解。 “在下午的调解现场,事故双方对无争议事实进行确认,分别陈述了各自的意见”,相关调解员向记者描述了调解当日的情况,福州海事调查工作室和海上交通事故纠纷(福州)多元化解中心了解到纠纷症结所在后,先是明晰事故双方的碰撞责任,并在厦门海事法院国际海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的指导帮助下释法析理,再对比同类案件的相关赔偿标准,将和解金额引导至双方利益的最佳平衡点。 经过3个多小时的深度沟通,事故双方最终打破僵局,并签署和解协议。至此,一起极可能涉及扣船和诉讼程序的涉外船舶碰撞纠纷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得以圆满解决。 本次纠纷的快速、妥善化解,离不开厦门海事法院国际海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的高效运作。 “2023年9月,厦门海事法院挂牌设立全国首个国际海事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海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引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厦门仲裁委员会、厦门市海丝商事海事调解中心等不同治理力量,发布《厦门海事法院关于国际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工作机制的指引(试行)》,促使诉讼、仲裁、调解相互协调、有机衔接、优势互补,有效凝聚多元解纷合力。”陈萍萍说。 提升海事审判质效 涉外案件中,当事人常常面临跨境取证的难题,尤其是如何获取和提交域外证据,往往让人一筹莫展。 面对这一困境,厦门海事法院积极回应需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全国海事法院、全省法院率先发布《关于域外证据取证和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具有内容全面、规定新颖、操作简练的特点,在梳理相关分散规定的同时,规定‘当事人可通过协商确定域外取证方式’‘在线域外举证’等新内容,对内规范了认证程序,对外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获得法律实务界的一致好评,夯实了以规则为基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陈萍萍说。 针对涉外法治工作的专业需求,厦门海事法院着眼人才培育,实施“海海人生 事事有为”年轻干部培养工程。通过定制“懂法律+懂英语+懂航运”专业课,搭建素能提升练兵台,打造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推动海事审判质效水平全面提升。 在全球化背景下,法治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厦门海事法院书写着敢为人先的海洋精神,致力打造国际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为建设海洋强国、海洋强省贡献更多的厦门智慧、厦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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