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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和睦的温情守护者
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打造“家和”金牌调解室

( 2024-09-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张国强
  □ 本报实习生 窦靖涵
  
  在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一个名为“家和”的金牌调解室正以其独特的调解模式和温馨的服务,成为该院家事法庭中的一道亮丽风景。
  记者走进“家和”调解室,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温馨轻松的环境。室内装潢以暖色为主,沙发茶几、绿植书画,无不透露出家的温馨与和谐。室内还设有儿童观察中心和儿童探视室,配备了儿童沙盘、玩具等,
  室外走廊以“孝亲文化”为主题,弘扬“亲、睦、信、责”美德,让传统文化浸润心灵。
  沈北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沙迪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家和”调解室在环境设计上,以“家”为设计理念、以“亲”为文化氛围、以“和”为工作目标,有助于当事人敞开心扉、释放压力、舒缓心情,为当事人营造出包容、和睦、放松的心理环境,最终实现矛盾化解。
  “家和”调解室不仅在环境上营造和谐氛围,更在团队建设上下足了功夫。
  调解室组建了“家事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辅助人员+心理咨询师+调解员+执行员”的特色解纷团队,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家事案件调撤率超过60%。这一成绩的背后,是团队成员间的高效协作和无缝衔接。
  在“家和”调解室,心理咨询师的角色尤为重要。
  调解室与沈阳市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联动,建立“心理疏导+法律调解”双管齐下的调解模式。资深心理咨询师常驻调解室,提供婚姻家庭关系调适辅导,适时介入调解、心理疏导、减少对立,缓解当事人紧张情绪,预防恶性事件发生。
  张女士和李先生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婚姻关系岌岌可危。在“家和”调解室,心理咨询师和法官共同介入,通过专业的心理疏导和法律调解,帮助双方找到了问题的根源。最终,张女士和李先生握手言和,决定共同努力,重建和谐家庭。
  “家和”调解室的调解员们都有着丰富的社区工作经验。他们秉承“法为上、理为先、家为重、和为贵”的理念,耐心聆听当事人倾诉,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针对工作时间无法参加调解的当事人,调解员灵活运用微信、短信、人民调解平台等,随时随地与当事人沟通。贴心、温暖的工作态度,受到当事人好评。
  在一起赡养纠纷中,4个儿女认为老人有积蓄,不需要支付赡养费。调解员从情感和法律双重角度,与每个儿女单独沟通,释法明理,使儿女们意识到应该给老人更多的关心照顾,妥善化解了这一纠纷。
  “家和”调解室不仅是一个解决家事纠纷的地方,更是一个传递爱与和谐的港湾。在这里,每一次调解都是一次心灵的触碰,每一次和解都是一次家庭的重生。正如调解室负责人所说:“我们的目标不仅仅是解决纠纷,更要让每一个家庭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让‘家和’成为每一个家庭的守护者。”
  在“家和”金牌调解室的努力下,越来越多的家庭得以重归和谐,越来越多的心灵得以抚慰。
  “沈北新区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全面落实‘一老一幼’司法保护机制,以‘家和’为理念,注入‘孝亲’传统文化,这不仅是对家事法庭工作的一次创新,更是对社会和谐的一次贡献。未来,‘家和’调解室将继续秉承‘家和’理念,为更多的家庭带去温暖与希望。”沙迪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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