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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都市圈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 2024-08-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马 亮

  前不久,国务院发布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实施现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动,其中特别提到要提升城际通勤效率、强化产业分工协作、加快市场一体化建设和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是破解我国城镇化问题的重要路径,也是实现以人民为中心和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当前,不少超大特大城市面临人口拥挤、交通堵塞等“大城市病”,需要疏解产业和人口。与此同时,这些大城市周边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却遭受“虹吸效应”,面临“吃不饱”等难题。为此,《行动计划》提出培育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
  都市圈往往是基于地理区位和产业分工自然形成的,而城市治理的行政藩篱容易导致原本应该发展起来的都市圈被人为割裂。尽管目前一些城市之间交通物流方面的硬件基础设施基本实现互联互通,相关产业疏解转移也在有序发展,但城市之间的市场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从政府加强市场监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角度看,都市圈打造需要更多强调统筹协调、统一标准和资源共享。
  当前,许多城市普遍陷入“抢人大战”,各地政府不遗余力招商引资,做大做强本地产业链。在这样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发展观下,很难培育“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和“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都市圈共同体。此外,超大特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小城镇在一体化和同城化方面往往缺乏同频共振的有效机制。如果单纯由中心城市作为“老大哥”来推动都市圈培育而周边地区缺乏博弈话语权的话,很可能造成“大树底下不长草”的尴尬局面,大城市也难以辐射带动周边城市协同发展。面对这些情况,《行动计划》提出建立健全省级统筹、中心城市牵头、周边城市协同的都市圈同城化推进机制,推动准入标准、市场监管和要素市场等方面的一体化。
  由于都市圈往往是跨市域乃至跨省界的,其培育也需要更高层次的制度性突破。对此,可以设立全国都市圈培育发展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以都市圈为单位对各地进行监测评估,推进都市圈政策创新,协调解决都市圈培育面临的制度性障碍。与此同时,可以参考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功能区的做法,建立“揭榜挂帅”和“赛马”机制,不断鼓励各个都市圈培育地区进行政策创新,并将相关经验在全国推广。
  在组织实施方面,《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实施推进机制并加强监测评估。这是因为都市圈就像一个生态系统,每个城市各不相同却能够错落有致、求同存异。如果城市之间相互“挖墙脚”,甚至“以邻为壑”,那么就难以形成良性互动和一体化发展的格局,也无法实现都市圈的可持续发展。为此,要重构都市圈内城市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指挥棒”,扭转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使政府施政的关注点从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更多转向都市圈的整体发展。比如,要更多考核都市圈的一体化进程和协同发展情况,关注各地对都市圈培育的贡献度,而不是仅仅围绕各个城市的自身发展考核排名。
  此外,《行动计划》提出创新产业协作、利益共享、指标转移等激励机制,便利人才、企业的跨区域流动。这是因为不少城市对迁出企业横加阻拦,对人口迁出施加影响,担心自己的优势公共服务资源外流。但是,都市圈培育归根结底要以人为本,因此要充分赋予企业“用脚投票”和市民“用手投票”的权利,使其能够对都市圈发展进行评价并自由流动,并据此加快相关政策改革。如果各类生产要素无法自由流动,企业和人口面临高昂的交易成本和行政负担,那么就很难实现都市圈内资源的高效配置。
  因此,要特别关注企业和人口流动面临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切实破除“隐性壁垒”。可以参考“接诉即办”等机制,考虑设立企业和市民诉求办理“直通车”,使他们有关都市圈培育的诉求和建议能够得到及时回应和有效解决。同时,要对一些人为阻挠人才和企业自由流动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引导各地积极推进都市圈培育。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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