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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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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王亚楠 李颖 近年来,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构建妇女权益保护“行政+检察”模式,与妇联、人社、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救助、法治宣传等制度机制,重点聚焦军嫂、受家暴妇女和超龄劳动妇女等“三类特殊群体”,坚持能动履职、多维发力,通过打造案件办理及“民事支持起诉”绿色通道、制发检察建议、深化社会治理等方式,依法维护“她”权益,守护“半边天”。该院3人次被表彰为国家级、省级妇女权益保护先进个人,办理的相关案件入选河南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参考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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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山城检察能动履职维护“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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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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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王亚楠 李颖 近年来,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构建妇女权益保护“行政+检察”模式,与妇联、人社、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救助、法治宣传等制度机制,重点聚焦军嫂、受家暴妇女和超龄劳动妇女等“三类特殊群体”,坚持能动履职、多维发力,通过打造案件办理及“民事支持起诉”绿色通道、制发检察建议、深化社会治理等方式,依法维护“她”权益,守护“半边天”。该院3人次被表彰为国家级、省级妇女权益保护先进个人,办理的相关案件入选河南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参考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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