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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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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超 □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5月17日,全国旅游发展大会在北京召开,对建设旅游强国作出重要部署。 大会之后,山西率先发力。 作为全国旅游发展大会召开后省级层面出台的首部旅游领域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在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法治是重要保障。”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清宇指出,要通过推进《条例》的实施,让具体规定落下去、实起来、发挥作用,提升山西省旅游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充分体现山西特色 “发挥特色景区、街区资源优势,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的文化旅游演艺产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利用红色旅游资源,弘扬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等,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广红色旅游线路,培育红色旅游品牌。” “鼓励和支持开发具有山西特色的旅游商品,在旅游目的地、旅游集散地、交通枢纽地等建设旅游商品展销中心,为旅游者购物提供便捷服务。” 《条例》中,山西特色贯彻始终。 “山西自古就是文明发祥、文化兴盛之地,历史厚重、文化灿烂,有‘中华文明百科全书’‘中国古代建筑艺术博物馆’之美誉。”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盛佃清介绍说,“《条例》立足山西省历史文化、文物等特色资源优势,推进旅游与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发展,将文物保护单位、文博场馆、考古遗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和民俗活动场所等纳入旅游线路。鼓励依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培育休闲旅游城市和休闲街区。” 《条例》还在保护的基础上,盘活用好各类文物资源,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推动更多的文化资源转化为高品质旅游产品,同时突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推广红色旅游线路,培育红色旅游品牌。 “我们希望吸引四海宾朋来晋探古寻今、品赏文物芳华,移步换景、领略大自然鬼斧神工,掀起文博游、古建游、自然观光游等热潮,旅游市场持续热辣滚烫,‘风景’变‘钱景’、‘颜值’变‘产值’,彰显旅游经济的澎湃活力。”盛佃清说道。 资源在保护中利用 山西是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拥有丰富的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发展旅游业的资源基础扎实,发展前景广阔、潜力巨大。 如何保护好、利用好这些资源,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真正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旅游资源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蔡汾湘说。 在蔡汾湘看来,高水平保护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决不能对旅游资源“竭泽而渔”,决不能因短期的经济效益而忽视长远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对于资源与保护的关系,《条例》有明确规定。”蔡汾湘介绍说,“《条例》总则第四条开宗明义地指出,旅游资源开发应当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利用文物等人文资源开发旅游产品应当坚持保护第一,保障文物安全;利用自然资源开发旅游产品应当严格实施保护措施,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同时,《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明确,不得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进行过度开发。” 此外,蔡汾湘强调,高质量发展是高水平保护的坚强后盾,不仅有利于展示和弘扬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的价值优势,实现资源活化利用,而且有利于丰富旅游产品内涵,催生旅游新业态,从而构建双向驱动、双向赋能的循环模式。 全方位提升服务 在《条例》中,“服务提升”被专门列为一章,其背后究竟有何深意? “‘服务提升’是《条例》中重要的一章,对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树立和维护山西旅游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王爱琴介绍说。 从吃住行游购娱,到投诉举报途径畅通,再到各角度约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为,《条例》为山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着保障。 “我们将配套提高旅游便利度,指导全省A级旅游景区根据实际情况简化预约程序,为游客提供线下购票等服务;加快在文化旅游场所布设外卡pos机和外币兑换点;合理规划各地美食街区、休闲广场等,推出一批旅游美食地标,培育一批特色老字号餐饮名企等等。”王爱琴全面讲述着山西省文旅厅的规划。 山西省文旅厅还将持续开展“安全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三提升行动,优化大型营业演出活动审批流程,完善旅游服务质量暗访监测与认证工作制度,建立以游客为中心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我们的目标就是打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旅游友好型环境,持续擦亮‘旅游满意在山西’的品牌。”王爱琴说。 “旅游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动能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杨勤荣指出:“山西省委、省政府一直在大力推动‘文旅+’产业发展,积极打造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山西是文旅资源大省,旅游资源禀赋得天独厚,旅游发展空间广阔。希望通过《条例》的出台,可以不断把文旅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发展胜势,为培育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民生幸福产业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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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年很远,山西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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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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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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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拥有丰富的文旅资源。图为平遥古城。 CFP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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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超 □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5月17日,全国旅游发展大会在北京召开,对建设旅游强国作出重要部署。 大会之后,山西率先发力。 作为全国旅游发展大会召开后省级层面出台的首部旅游领域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在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法治是重要保障。”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清宇指出,要通过推进《条例》的实施,让具体规定落下去、实起来、发挥作用,提升山西省旅游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充分体现山西特色 “发挥特色景区、街区资源优势,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的文化旅游演艺产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利用红色旅游资源,弘扬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等,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广红色旅游线路,培育红色旅游品牌。” “鼓励和支持开发具有山西特色的旅游商品,在旅游目的地、旅游集散地、交通枢纽地等建设旅游商品展销中心,为旅游者购物提供便捷服务。” 《条例》中,山西特色贯彻始终。 “山西自古就是文明发祥、文化兴盛之地,历史厚重、文化灿烂,有‘中华文明百科全书’‘中国古代建筑艺术博物馆’之美誉。”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盛佃清介绍说,“《条例》立足山西省历史文化、文物等特色资源优势,推进旅游与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发展,将文物保护单位、文博场馆、考古遗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和民俗活动场所等纳入旅游线路。鼓励依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培育休闲旅游城市和休闲街区。” 《条例》还在保护的基础上,盘活用好各类文物资源,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推动更多的文化资源转化为高品质旅游产品,同时突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推广红色旅游线路,培育红色旅游品牌。 “我们希望吸引四海宾朋来晋探古寻今、品赏文物芳华,移步换景、领略大自然鬼斧神工,掀起文博游、古建游、自然观光游等热潮,旅游市场持续热辣滚烫,‘风景’变‘钱景’、‘颜值’变‘产值’,彰显旅游经济的澎湃活力。”盛佃清说道。 资源在保护中利用 山西是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拥有丰富的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发展旅游业的资源基础扎实,发展前景广阔、潜力巨大。 如何保护好、利用好这些资源,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真正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旅游资源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蔡汾湘说。 在蔡汾湘看来,高水平保护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决不能对旅游资源“竭泽而渔”,决不能因短期的经济效益而忽视长远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对于资源与保护的关系,《条例》有明确规定。”蔡汾湘介绍说,“《条例》总则第四条开宗明义地指出,旅游资源开发应当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利用文物等人文资源开发旅游产品应当坚持保护第一,保障文物安全;利用自然资源开发旅游产品应当严格实施保护措施,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同时,《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明确,不得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进行过度开发。” 此外,蔡汾湘强调,高质量发展是高水平保护的坚强后盾,不仅有利于展示和弘扬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的价值优势,实现资源活化利用,而且有利于丰富旅游产品内涵,催生旅游新业态,从而构建双向驱动、双向赋能的循环模式。 全方位提升服务 在《条例》中,“服务提升”被专门列为一章,其背后究竟有何深意? “‘服务提升’是《条例》中重要的一章,对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树立和维护山西旅游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王爱琴介绍说。 从吃住行游购娱,到投诉举报途径畅通,再到各角度约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为,《条例》为山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着保障。 “我们将配套提高旅游便利度,指导全省A级旅游景区根据实际情况简化预约程序,为游客提供线下购票等服务;加快在文化旅游场所布设外卡pos机和外币兑换点;合理规划各地美食街区、休闲广场等,推出一批旅游美食地标,培育一批特色老字号餐饮名企等等。”王爱琴全面讲述着山西省文旅厅的规划。 山西省文旅厅还将持续开展“安全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三提升行动,优化大型营业演出活动审批流程,完善旅游服务质量暗访监测与认证工作制度,建立以游客为中心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我们的目标就是打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旅游友好型环境,持续擦亮‘旅游满意在山西’的品牌。”王爱琴说。 “旅游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动能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杨勤荣指出:“山西省委、省政府一直在大力推动‘文旅+’产业发展,积极打造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山西是文旅资源大省,旅游资源禀赋得天独厚,旅游发展空间广阔。希望通过《条例》的出台,可以不断把文旅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发展胜势,为培育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民生幸福产业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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