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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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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诉仲”衔接共同保障一流营商环境
· 信息通信行业管理新政为企业提供更好发展环境
· 严禁将线下业务通过互联网拓展经营区域
· 图片新闻

准入更开放 竞争更公平 监管更透明 服务更便捷
信息通信行业管理新政为企业提供更好发展环境

( 2024-08-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经济法治
  □ 本报记者 刘欣
  
  营商环境既是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信息通信行业管理创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信息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发挥行业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管理 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聚焦全面深化行业管理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规则、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优化信息通信企业发展环境。”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
全面优化行业管理制度
  信息通信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行业,是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力量。
  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优化信息通信行业营商环境,加快建设与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行业监管和服务体系,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信息通信行业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地发挥信息化驱动引领作用,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坚实支撑,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工信部推动信息通信行业管理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壮大数字经济发展动能,深化行业监管改革创新,国际通信出入口布局持续优化,电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等资源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行政审批实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截至目前,全国电信和互联网企业数量达16.9万家,民营控股企业超92%,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数量同比增长超35%。
  上述负责人表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工信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改革创新、依法行政、技管结合、赋能发展的原则,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改革创新举措,形成了《意见》。
  《意见》旨在通过全面优化行业管理制度、方式、手段,进一步完善支持信息通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更大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更好地发挥信息通信行业“一业带百业”的赋能作用,为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从四方面提出系列举措
  据了解,《意见》从持续优化高效开放统一的准入环境、积极营造健康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进一步打造规范透明可预期的监管环境、着力构建便捷可靠优质的服务环境等四方面提出系列举措。
  在持续优化高效开放统一的准入环境方面,《意见》要求优化市场准入管理,实现涉多类电信业务的新技术新应用许可“一次性申请、一站式审批”,有序开展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自检自证试点,全面深化电子证照应用。加强创新发展支持,统筹开展新型电信业务商用试点,加大新技术新业务创新发展政策支持。扩大电信业务开放,进一步试点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向外资开放,深入推进电信业务向民间资本开放。
  在积极营造健康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方面,要健全市场公平竞争规则,完善信息通信市场秩序监管制度规则,加强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市场良好竞争秩序,建立健全基础电信市场竞争监管机制,营造公平竞争、开放共享的互联网行业生态。深化行业组织协同共治,指导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组织建立市场争议预处理机制,推动形成公平有序发展的行业氛围。
  在进一步打造规范透明可预期的监管环境方面,要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推动实施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修复的行业管理新模式,推广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手段。构建“以网管网”监管能力,推进现有技术监管能力迭代升级,推行远程监管、线上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严格规范行政监管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综合监管,推进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和执法协作。
  在着力构建便捷可靠优质的服务环境方面,要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水平,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电信业务线上办、异地办,优化宽带报装服务。开展算力互联互通技术研究和试点应用,打造智算生态圈,促进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支撑新型工业化建设。
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谈及《意见》制定的主要思路,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意见》系统性梳理前期管理实践做法,全面总结近年来市场准入、市场竞争、行政执法、技术手段等方面工作的实践案例和创新举措,固化为工作机制并向全国推广,不断提升行业管理效能。主动回应行业发展诉求,针对信息通信企业反映的各类政策诉求,深入研究论证后提出相应举措,进一步破除制约企业经营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体系化推进行业营商环境建设,从准入、竞争、监管、服务等四个维度全面部署改革创新的具体任务。
  《意见》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要高度重视,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大局,健全完善属地多方协同的优化营商环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适时推出更多利企便民举措,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和典型模式,综合利用多种传播渠道主动宣传,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持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有序推进优化信息通信行业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取得实效”。
  具体包括: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在做好政策宣贯解读的基础上,指导各地通信管理局完善辖区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抓好落实。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及时听取社会各界关于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有序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不断提升行业管理的精准性、科学性、有效性。做好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总结行业营商环境建设中好的做法和案例,面向全国推广,形成各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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