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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调访融合助推信访法治化

( 2024-08-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本报讯 记者梁平妮 通讯员孙志军 近年来,山东省利津县用好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创新工作机制,聚焦“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调解优先”的要求,深度融合多方力量,在县联合接访大厅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有效整合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工作平台力量,建立全县“一站式”矛盾多元调处中心,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模式,形成“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格局。
  利津县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设立“咨询、登记、分流”窗口,并放置“受理法治化引导图”,信访局和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联合值班,对初次来访的群众进行精准甄别,并按照“引导图”提示进行分流。经甄别研判,应通过调解解决的问题,优先进入调解程序,引导群众填写《诉求登记表》,由相关的专业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对属于信访问题的,进入信访程序,按照“来访必登”的要求,引导群众填写《来访登记表》;对需要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的,分别引导进入相应程序,由专业人员给予服务指导。其中,最亮点的是调处的医疗纠纷问题,此类问题往往涉及医疗机构误诊或过失导致病人受到二次伤害甚至死亡,来访群众一般较为激动,甚至发生扰乱政府机关办公秩序或越级上访的行为。随着“矛调+信访”机制的运行,今年发生的8起医疗纠纷全部在信访局和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合力攻坚下调处完成,涉及金额300余万元,其中,涉及人身死亡的案件3起,帮助来访群众维护合法权益,极大地减少了矛盾上行,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利津县按照受理法治化“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的要求,准确登记甄别。对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及时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规范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向信访人发放书面告知单,告知转送交办去向和维护信访秩序的规定。严格落实“来访必登、来访必接、接访必回访、必督办到底”,向有权处理机关发放转送交办单,用好“137”信访通报制度,通报当天来访事项交办情况、第3天处置情况、第7天跟进处置情况,跟踪做好督促化解工作,推进信访事项快办快结快复,坚决防止“新案”变“积案”、“合理诉求”变“非法信访”。对属于越级访、重复信访、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对已经复核的事项和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事项不再受理,并出具相应的《告知书》,讲清楚解决问题的路径、应该遵守的秩序和违法信访的后果,坚决防止因工作程序简单导致信访上行、风险外溢。
  同时,利津县强化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横幅、展板、宣传车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今年以来,出动宣传车300余台次,制作宣传展板1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维权。
  今年以来,利津县一站式矛盾多元调处中心共收到群众诉求439件,导入调解程序259件(其中达成书面协议182件、口头协议77件),提供法律援助引入诉讼渠道64件,引入信访渠道116件,大量矛盾纠纷通过“矛调+信访”处理完成,确保一次性、实质性解决到位,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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