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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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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黄辉
近年来,全球安全环境日益复杂,国家安全面临多重挑战。为适应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和新形势下反间谍斗争的需要,我国于2023年4月修订了反间谍法。在这一背景下,江西紧跟国家立法步伐,积极完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江西拼图”,制定了《江西省反间谍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8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8章56条,全面衔接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为江西省反间谍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具体的法律指导和严密的制度保障。 健全机制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介绍说,《条例》作为新修订的反间谍法的地方执行性立法,结合修法中的重要变化,兼顾反间谍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从内容细化和制度创新两个层面着手,着力打造地方反间谍工作的“江西样板”。 《条例》在延续上位法的基本体例安排、补充制度细节的同时,另增设了“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两章,专门规定了国家安全机关与各机关单位在反间谍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和工作协同。 “具体而言,《条例》建立健全地方反间谍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机构设置与工作方式,完善各机关单位与国家安全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移送案件线索、跨部门执法协助等具体机制,以实现各机关常态化履职与协同工作机制的有效衔接,提高对涉嫌间谍行为的处置能力。”余凌云说。 此外,《条例》在反间谍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设备设施查验、涉案财产保全、任务车辆通行、设备设施征用等调查处理和工作保障程序;细化违反安全防范义务的问责流程以及提出处分建议的事由。 “这一系列制度能有效增强地方反间谍工作的可操作性,确保反间谍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余凌云说。 紧贴实际 在新时代国家安全背景下,反间谍立法不仅要立足于国家层面的战略考量,更要紧贴地方实际,回应地方层面的安全关切。 “江西作为重要的国防科研生产基地,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产业布局,使其成为反间谍工作的前沿阵地。”余凌云说,《条例》深度融合江西地方反间谍实践经验,以解决地方突出的安全问题为导向,与地方安全法规制度体系相衔接,力求精准应对复杂多变的安全威胁。 ——明确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融入地方治理。《条例》首次系统性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融入地方治理内容,规定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全省平安建设考核范围。 ——推动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相结合。《条例》赋予网格员在安全防范方面的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情况报告等职责,并通过网格化精细管理,提升社区反间谍安全防范的能力,实现从“末端治理”到“源头预防”的转变。 ——及时回应新技术应用带来的安全挑战。基于近年来无人机技术迅速普及所带来的新型安全挑战,《条例》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使用提出了严格管控措施,旨在防范、查处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这一规定有效填补了新技术、新业态兴起产生的安全漏洞,在营造更加安全可控无人机飞行环境的同时,也为本地反间谍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余凌云说。 普及深化 “《条例》的出台,不仅彰显了江西省在国家安全战略中的主动担当,也将反间谍安全防范意识的普及和深化提升到新的高度,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防范的反间谍工作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共识。”余凌云说。 首先,《条例》规定了公民和组织依法支持、协助和配合反间谍工作的义务,要求其保守国家秘密和反间谍工作秘密。为了激发社会参与热情,《条例》特别设立表彰和奖励机制,对举报间谍行为或在反间谍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肯定,以此调动广大民众的积极性,共同构筑起防范和制止间谍活动的人民防线。 其次,《条例》细化反间谍法关于反间谍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宣传的规定,明确组织主体、实施路径和协作机制,致力于构建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制度体系,使安全防范教育融入日常、深入人心。同时,规定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此提升公众的反间谍安全防范意识和国家安全素养,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 最后,《条例》特别强调国家安全机关在宣传教育中的主导作用,通过指导、协助、动员等方式形成从上至下、由点及面的宣传教育网络,加强政府与社会的紧密协作,有效提升全社会的反间谍安全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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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反间谍工作条例》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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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江西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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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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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黄辉
近年来,全球安全环境日益复杂,国家安全面临多重挑战。为适应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和新形势下反间谍斗争的需要,我国于2023年4月修订了反间谍法。在这一背景下,江西紧跟国家立法步伐,积极完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江西拼图”,制定了《江西省反间谍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8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8章56条,全面衔接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为江西省反间谍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具体的法律指导和严密的制度保障。 健全机制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介绍说,《条例》作为新修订的反间谍法的地方执行性立法,结合修法中的重要变化,兼顾反间谍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从内容细化和制度创新两个层面着手,着力打造地方反间谍工作的“江西样板”。 《条例》在延续上位法的基本体例安排、补充制度细节的同时,另增设了“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两章,专门规定了国家安全机关与各机关单位在反间谍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和工作协同。 “具体而言,《条例》建立健全地方反间谍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机构设置与工作方式,完善各机关单位与国家安全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移送案件线索、跨部门执法协助等具体机制,以实现各机关常态化履职与协同工作机制的有效衔接,提高对涉嫌间谍行为的处置能力。”余凌云说。 此外,《条例》在反间谍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设备设施查验、涉案财产保全、任务车辆通行、设备设施征用等调查处理和工作保障程序;细化违反安全防范义务的问责流程以及提出处分建议的事由。 “这一系列制度能有效增强地方反间谍工作的可操作性,确保反间谍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余凌云说。 紧贴实际 在新时代国家安全背景下,反间谍立法不仅要立足于国家层面的战略考量,更要紧贴地方实际,回应地方层面的安全关切。 “江西作为重要的国防科研生产基地,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产业布局,使其成为反间谍工作的前沿阵地。”余凌云说,《条例》深度融合江西地方反间谍实践经验,以解决地方突出的安全问题为导向,与地方安全法规制度体系相衔接,力求精准应对复杂多变的安全威胁。 ——明确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融入地方治理。《条例》首次系统性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融入地方治理内容,规定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全省平安建设考核范围。 ——推动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相结合。《条例》赋予网格员在安全防范方面的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情况报告等职责,并通过网格化精细管理,提升社区反间谍安全防范的能力,实现从“末端治理”到“源头预防”的转变。 ——及时回应新技术应用带来的安全挑战。基于近年来无人机技术迅速普及所带来的新型安全挑战,《条例》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使用提出了严格管控措施,旨在防范、查处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这一规定有效填补了新技术、新业态兴起产生的安全漏洞,在营造更加安全可控无人机飞行环境的同时,也为本地反间谍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余凌云说。 普及深化 “《条例》的出台,不仅彰显了江西省在国家安全战略中的主动担当,也将反间谍安全防范意识的普及和深化提升到新的高度,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防范的反间谍工作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共识。”余凌云说。 首先,《条例》规定了公民和组织依法支持、协助和配合反间谍工作的义务,要求其保守国家秘密和反间谍工作秘密。为了激发社会参与热情,《条例》特别设立表彰和奖励机制,对举报间谍行为或在反间谍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肯定,以此调动广大民众的积极性,共同构筑起防范和制止间谍活动的人民防线。 其次,《条例》细化反间谍法关于反间谍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宣传的规定,明确组织主体、实施路径和协作机制,致力于构建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制度体系,使安全防范教育融入日常、深入人心。同时,规定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此提升公众的反间谍安全防范意识和国家安全素养,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 最后,《条例》特别强调国家安全机关在宣传教育中的主导作用,通过指导、协助、动员等方式形成从上至下、由点及面的宣传教育网络,加强政府与社会的紧密协作,有效提升全社会的反间谍安全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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