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治调研
9 4/9 3 4 5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推动执法监督提质增效
· 以法治力量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 探索党建与业务“五个融合”工作机制
· 推进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量化实质化

推动执法监督提质增效

( 2024-08-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李晓楚 江西省宜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近年来,江西省宜春市委政法委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坚决扛牢执法司法监督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执法监督工作新路径,创新“执法监督+”四项机制,打造执法监督工作闭环,不断推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一、创新执法监督贯通融合机制,整合资源同向发力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动各项工作制度机制落地见效,宜春市委政法委把执法监督与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贯通融合,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力量,强化信息共享、队伍共建、成果共用,切实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强化信息共享。强化日常分析研判,对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干警违法违纪情况以及网络舆情、社会热点,及时跟进开展执法监督,将发现的共性问题作为确定政治督察巡查对象的重要参考依据,有效提高执法监督精准度。
  强化队伍共建。为解决执法监督和政治督察巡查人员不足、专业不强的问题,2022年6月从全市法官、检察官、律师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学者中选聘了100名执法监督专家,成立执法监督专家库,提升督察巡查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强化成果共用。将执法监督与政治督察巡查同部署、同开展,成果同运用、问题同整改,实现效能互补。比如,2023年9月,市委政法委分别将案件评查和执法检查嵌入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公安局开展的政治督察巡查中。针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查究到位,不断提升执法司法活动规范化水平。
  二、创新执法监督联动衔接机制,聚焦重点同频共振
  为破解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专业不强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宜春市委政法委联合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出台相关工作办法,促进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增强监督合力。
  强化专业保障。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定期选派业务骨干到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机构驻点工作机制(半年/期),并组建常态化案件评查专班。2023年以来,常态化评查专班研判各类案件98件,评查案件30件,督促政法单位纠错纠偏19件。
  聚焦重点任务。联合检察机关先后组织开展对涉企案件、司法机关已认定“立功”情节案件的专项评查,并在案件线索检查处置、司法救助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就办案单位存在的认识不统一、法律适用不准确等普遍性问题,督促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刑事案件办理认定立功的证据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认定“立功”情节的办理流程。
  增强监督权威。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被监督单位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无正当理由不采纳、纠正、回复检察机关监督意见和检察建议等情形,明确检察机关可报请党委政法委进行执法监督。比如,2023年12月,联合市检察院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犯罪记录封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将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调查核实。
  三、创新执法监督综合评价机制,运用成果同题共答
  为切实推动党委政法委与组织部门协作配合,强化执法监督成果运用,会同市委组织部创新建立嵌入执法监督了解干部政治素质机制,有效增强政治素质考察的精准性。
  定期分析研判。每半年对常态化案件评查、专项案件评查和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梳理,并通过“嵌入式”执法监督把案件评查与党委对政法单位的巡察结合起来,从执法司法工作中了解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活情况”,并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形成书面报告,商请市委组织部提出工作建议。
  加强定向监督。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对政法单位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案件评查或执法检查,了解掌握政法领导干部现实表现情况,并作为党委组织部门评价、考核、选任干部的重要参考,使政治素质考察更加具象化。
  强化结果运用。加强与同级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到既查处执法司法问题,也查处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探索建立干警执法司法问题“负面清单”,对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错案或重大瑕疵案件,将案件承办干警及失责事项列入“负面清单”,作为落实党委政法委协管、协查政法干部职能的重要参考。
  四、创新执法监督服务保障机制,法治安商同心护企
  为进一步创新涉企执法监督方式,拓宽民营企业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市委政法委联合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在全省首创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于市工商联(市非公有企业维权服务中心),并选聘3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暨法治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搭建沟通桥梁。联席会议每半年通报一次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协调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每年举行一次民营企业家、商(协)会会长座谈会,通报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情况,收集企业意见建议,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切实提高法治化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推行全程监督。根据企业申请或行政执法单位主动邀请,由联席会议办公室选派监督员组成监督小组参与执法单位随队执法,重点对调查取证规范性、执法程序正当性等情况全程观摩和监督指导。监督结束后,监督小组将监督情况形成书面意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收集并向行政执法单位反馈,为执法单位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提供参考。
  畅通受理渠道。在联席会议机制下,市委政法委强化工作统筹协调,支持司法行政机关重点对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监督;市工商联(非公有企业维权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热线,对涉及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收集汇总,并启动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及时将发现的问题移送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快速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