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打造校园电动车充停场所示范点

  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建设技术导则》。湖州市安吉县消防救援大队以此为契机,坚持经济适用原则,积极打造校园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示范点。该大队协助县第二小学安装新的充电桩并加装雨棚,便于车辆集中管理,目前已完成改造,并作为示范点投入使用。接下来,安吉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坚持以点带面,大力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加上“安全锁”。
吕杨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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