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声音
|
|
□ 姬黎明
据《史记》《论语》等文献记载,在礼崩乐坏、诸侯纷争的春秋时期,中华传统文化的代表人物孔子和老子曾在他们青年、中年和老年的不同人生阶段,在成周洛邑、鲁地巷党、宋国沛地等不同地方数次相会,一个问礼,一个论道,促膝长谈。老子以阅历丰富的长者姿态出现,孔子虚心请教,彼此深入交换对宇宙、人生和天下治乱兴衰的看法,形成了强烈共鸣,也产生了严重分歧。他们的历史性会晤是中国思想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承上启下、振衰起弊的特别意义,也对中华法制文明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儒道互补,相映生辉。在两位巨人的推动下,中国古代法较早呈现出人文精神和非凡气象,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一是以人为本,远离神权。四大文明古国的文明都是从神权政治开始的,幸运的是我国早在周革殷命后,周公就提出“以德配天”等思想,逐步摆脱了夏商原始宗教的影响。孔老相会论道不论神,面对天下大乱探究治世之道,都主张天人合一、人生关怀在现世,主张圣人治国、以百姓心为心,摒弃超自然力量,体现了“人”的主体意识大觉醒和对人自身价值的尊重。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托命之人,他们接过周公的大旗,高扬人文主义精神,变“君权神授”为“天从民意”,实现超越突破,使我们民族在人类的“轴心时代”就已“敬鬼神而远之”,避免了灵魂与肉体的违和、此岸与彼岸的撕裂、教会与国家的冲突,也使中国法筑牢了世俗法的传统,杜绝了神权法。我国从未出现过凌驾于世俗政权之上的教权,从未出现过神权法与世俗法的对立,这与儒道两家深入到庙堂之高、江湖之远,渗透到典章制度、日常人伦不无关系。 二是以道统法,以德润法。孔老相谈最多的是“道”和“德”,他们和而不同,都认为符合“道”和“德”才有和谐的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都以道德为终极关怀。老子主张道法自然、无为而治,衡量法律好坏的最高标准就是看其是否符合“道”,“道”具有客观性、公平性、普遍性、永恒性,是高于人定法的“自然法”,因而要用“道”统领、指导法。孔子主张恢复周礼、为政以德,面对社会的动荡,“折民惟刑”是不行的,要推行德政,给冰冷的法律赋予仁义的价值内核,披上温情的人文外衣,使社会处于祥和的氛围中。 三是良法如水,追求善治。两位巨人坐在黄河边,老子指着滔滔黄河对孔子讲:水有七善,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善行的最高境界就是像水一样,滋润万物而不争,处在众生厌恶的地方而更接近于道,顺势而为,任其自然,以天下至柔而克天下至坚。孔子听后,对“上善若水”感慨良多。中国的“法”字从水,含义诸多,既象征公平正义,又蕴含对至善至仁的向往。儒道两家都孜孜以求天下大治,强调不扰民、不妄作、不偏私,反对暴政恶法,对“天理不容”的统治者要在“替天行道”的旗帜下完成改朝换代。其实,不只儒道两家,诸子百家皆是如此,在追求良法善治上殊途同归。正如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所讲:“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 今天,当我们回顾2500多年前孔老相会这一历史性时刻时,不仅油然而生出钱穆先生所说的那种对本国历史的“温情与敬意”,还充满了自豪与感激。
|
|
孔老相会
|
|
|
|
( 2024-07-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
□ 姬黎明
据《史记》《论语》等文献记载,在礼崩乐坏、诸侯纷争的春秋时期,中华传统文化的代表人物孔子和老子曾在他们青年、中年和老年的不同人生阶段,在成周洛邑、鲁地巷党、宋国沛地等不同地方数次相会,一个问礼,一个论道,促膝长谈。老子以阅历丰富的长者姿态出现,孔子虚心请教,彼此深入交换对宇宙、人生和天下治乱兴衰的看法,形成了强烈共鸣,也产生了严重分歧。他们的历史性会晤是中国思想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承上启下、振衰起弊的特别意义,也对中华法制文明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儒道互补,相映生辉。在两位巨人的推动下,中国古代法较早呈现出人文精神和非凡气象,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一是以人为本,远离神权。四大文明古国的文明都是从神权政治开始的,幸运的是我国早在周革殷命后,周公就提出“以德配天”等思想,逐步摆脱了夏商原始宗教的影响。孔老相会论道不论神,面对天下大乱探究治世之道,都主张天人合一、人生关怀在现世,主张圣人治国、以百姓心为心,摒弃超自然力量,体现了“人”的主体意识大觉醒和对人自身价值的尊重。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托命之人,他们接过周公的大旗,高扬人文主义精神,变“君权神授”为“天从民意”,实现超越突破,使我们民族在人类的“轴心时代”就已“敬鬼神而远之”,避免了灵魂与肉体的违和、此岸与彼岸的撕裂、教会与国家的冲突,也使中国法筑牢了世俗法的传统,杜绝了神权法。我国从未出现过凌驾于世俗政权之上的教权,从未出现过神权法与世俗法的对立,这与儒道两家深入到庙堂之高、江湖之远,渗透到典章制度、日常人伦不无关系。 二是以道统法,以德润法。孔老相谈最多的是“道”和“德”,他们和而不同,都认为符合“道”和“德”才有和谐的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都以道德为终极关怀。老子主张道法自然、无为而治,衡量法律好坏的最高标准就是看其是否符合“道”,“道”具有客观性、公平性、普遍性、永恒性,是高于人定法的“自然法”,因而要用“道”统领、指导法。孔子主张恢复周礼、为政以德,面对社会的动荡,“折民惟刑”是不行的,要推行德政,给冰冷的法律赋予仁义的价值内核,披上温情的人文外衣,使社会处于祥和的氛围中。 三是良法如水,追求善治。两位巨人坐在黄河边,老子指着滔滔黄河对孔子讲:水有七善,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善行的最高境界就是像水一样,滋润万物而不争,处在众生厌恶的地方而更接近于道,顺势而为,任其自然,以天下至柔而克天下至坚。孔子听后,对“上善若水”感慨良多。中国的“法”字从水,含义诸多,既象征公平正义,又蕴含对至善至仁的向往。儒道两家都孜孜以求天下大治,强调不扰民、不妄作、不偏私,反对暴政恶法,对“天理不容”的统治者要在“替天行道”的旗帜下完成改朝换代。其实,不只儒道两家,诸子百家皆是如此,在追求良法善治上殊途同归。正如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所讲:“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 今天,当我们回顾2500多年前孔老相会这一历史性时刻时,不仅油然而生出钱穆先生所说的那种对本国历史的“温情与敬意”,还充满了自豪与感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