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鉴于裴建(身份证号码:321027198303045719),驾驶登记我司名下牌号沪DD1218车辆,自2021年至今未验车、未购买相应机动车保险,多次联系未果。现登报发表声明:请于2024年7月31日前,及时至公司办理验车及续保手续,否则因此造成任何民事责任,由裴建承担,与我司无关,特此声明。
声明人:上海新迪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