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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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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郭风琴
“期盼十年的不动产权证终于到手了,昌吉市‘和合昌吉’法务中心真是帮了我们大忙了。”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某小区业主王先生拿着“热乎乎”的大红本喜极而泣。 近年来,昌吉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以突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全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为主线,坚决落实“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目标,全方位优化便民服务举措,打造优质暖心法律服务品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强基导向抓阵地 2019年11月,昌吉市某小区业主陈先生在经过小区公示栏时,看到一张含有自家房屋在内的69名业主房屋强制执行公告,经口耳相传,很快这69名业主便发现自己居住10年之久的房屋早在2014年就被某房产公司预告登记抵押至其他人名下。 2014年7月,因该房产公司与张某、肖某、蔡某签订借款合同,并向3人借款共计1500万元,故将上述69套房屋预售登记至以上3名出借人名下,并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2019年11月,因该房产公司未按期偿还借款,3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遂依法对69套房屋办理查封手续。后因业主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审查执行异议后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虽然法院中止强制执行,但该69套房屋因未解除预售登记而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依然存在,引起业主强烈不满。 昌吉市“和合昌吉”法务中心组织各方力量联调联动,引导张某等3人主动解除该小区69套房屋的查封和预告登记,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通过多层面、多维度谈判协商,最终张某等3人主动接受调解方案,69套房屋预告登记陆续解除。 昌吉市“和合昌吉”法务中心主任马红军说:“通过调解此案,我们深刻体会到运用多元解纷体系从源头上减少‘访的产生、诉的形成、案的衍生、执的发生’的重要性,也启发我们不断探索创新‘访源+诉源+案源+执源+N’一体化解社会重大信访事件和矛盾纠纷的新思路。” 近年来,昌吉市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在昌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依托5家律师事务所和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法律援助人才库,对所有案件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分别在16个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4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室,创新建立“2+2”工作运行机制,乡镇、街道双重管理,村(社区)、司法所横向联动,充分利用情况熟、距离近的优势,有针对性地面向辖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上门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切实做到应援尽援。 坚持普惠导向抓宣传 “房屋没有房产证,宅基地又是村集体的,所以不能做抵押。”担任13户村法律顾问的六工镇司法所所长闵建平给村民凌晓虎提供了法律意见。 凌晓虎一直从事牛羊育肥业,某农场职工拖欠他育肥牛款20多万元,想用自己的房子做抵押偿还欠款。“听了法律顾问的意见,让我心里踏实多了,村里有了法律顾问,可给农民帮了大忙。”凌晓虎说。 昌吉市司法局基层宣教科科长杨俊说:“昌吉市进一步完善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法律顾问的指导、管理、培训和考核,让法律顾问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服务。” 昌吉市充分发挥普法宣传作用,将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建立起常态化宣传机制,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聚焦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大力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法律援助进社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主题的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活动,通过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形式,扩大法律援助宣传知晓率和覆盖面,推动法律援助走进千家万户。 坚持服务导向抓成效 近日,昌吉市司法局二六工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村民与施工方之间的劳务矛盾纠纷。 原来,光明村村民马某准备在自家新建三面院墙,给了施工方蔡某6000元施工费。蔡某收钱后只完成地基部分,便一直拖延施工,由于长时间没有动工导致之前完成的部分地基水泥裂开,马某要求蔡某退还6000元施工费,更换施工方。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并提出合理性建议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马某同意继续由蔡某为其新建院墻,待院墙完工后将剩余施工费给蔡某结清,至此该起劳务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昌吉市司法局坚持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等普惠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全力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昌吉市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接待来电来访群众2474余人次,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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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为民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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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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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郭风琴
“期盼十年的不动产权证终于到手了,昌吉市‘和合昌吉’法务中心真是帮了我们大忙了。”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某小区业主王先生拿着“热乎乎”的大红本喜极而泣。 近年来,昌吉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以突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全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为主线,坚决落实“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目标,全方位优化便民服务举措,打造优质暖心法律服务品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强基导向抓阵地 2019年11月,昌吉市某小区业主陈先生在经过小区公示栏时,看到一张含有自家房屋在内的69名业主房屋强制执行公告,经口耳相传,很快这69名业主便发现自己居住10年之久的房屋早在2014年就被某房产公司预告登记抵押至其他人名下。 2014年7月,因该房产公司与张某、肖某、蔡某签订借款合同,并向3人借款共计1500万元,故将上述69套房屋预售登记至以上3名出借人名下,并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2019年11月,因该房产公司未按期偿还借款,3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遂依法对69套房屋办理查封手续。后因业主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审查执行异议后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虽然法院中止强制执行,但该69套房屋因未解除预售登记而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依然存在,引起业主强烈不满。 昌吉市“和合昌吉”法务中心组织各方力量联调联动,引导张某等3人主动解除该小区69套房屋的查封和预告登记,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通过多层面、多维度谈判协商,最终张某等3人主动接受调解方案,69套房屋预告登记陆续解除。 昌吉市“和合昌吉”法务中心主任马红军说:“通过调解此案,我们深刻体会到运用多元解纷体系从源头上减少‘访的产生、诉的形成、案的衍生、执的发生’的重要性,也启发我们不断探索创新‘访源+诉源+案源+执源+N’一体化解社会重大信访事件和矛盾纠纷的新思路。” 近年来,昌吉市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在昌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依托5家律师事务所和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法律援助人才库,对所有案件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分别在16个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4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室,创新建立“2+2”工作运行机制,乡镇、街道双重管理,村(社区)、司法所横向联动,充分利用情况熟、距离近的优势,有针对性地面向辖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上门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切实做到应援尽援。 坚持普惠导向抓宣传 “房屋没有房产证,宅基地又是村集体的,所以不能做抵押。”担任13户村法律顾问的六工镇司法所所长闵建平给村民凌晓虎提供了法律意见。 凌晓虎一直从事牛羊育肥业,某农场职工拖欠他育肥牛款20多万元,想用自己的房子做抵押偿还欠款。“听了法律顾问的意见,让我心里踏实多了,村里有了法律顾问,可给农民帮了大忙。”凌晓虎说。 昌吉市司法局基层宣教科科长杨俊说:“昌吉市进一步完善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法律顾问的指导、管理、培训和考核,让法律顾问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服务。” 昌吉市充分发挥普法宣传作用,将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建立起常态化宣传机制,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聚焦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大力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法律援助进社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主题的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活动,通过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形式,扩大法律援助宣传知晓率和覆盖面,推动法律援助走进千家万户。 坚持服务导向抓成效 近日,昌吉市司法局二六工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村民与施工方之间的劳务矛盾纠纷。 原来,光明村村民马某准备在自家新建三面院墙,给了施工方蔡某6000元施工费。蔡某收钱后只完成地基部分,便一直拖延施工,由于长时间没有动工导致之前完成的部分地基水泥裂开,马某要求蔡某退还6000元施工费,更换施工方。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并提出合理性建议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马某同意继续由蔡某为其新建院墻,待院墙完工后将剩余施工费给蔡某结清,至此该起劳务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昌吉市司法局坚持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等普惠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全力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昌吉市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接待来电来访群众2474余人次,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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