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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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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婕 史万森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将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抢抓新一轮机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内蒙古司法行政机关是如何谋划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如何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白永平。 记者:建设法治政府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举措。请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是如何谋划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 白永平: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政府重点考核指标,压紧压实责任,贯通做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法治宣传教育等职能,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上用劲发力。落实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调整下放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56项,明确1431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将3465项处罚事项纳入免罚、轻罚清单,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以执法监管“温度”提升营商环境“热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涉府生效裁判执行情况通报机制,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探索建立败诉案件问责追责机制,突出问责追责和通报曝光同时发力,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在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上用劲发力。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办好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同堂培训,有效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水平。完善行政复议意见书、通报批评、决定抄告等机制,推动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健全与行政诉讼、信访衔接配合机制,推进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和一站式化解。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上用劲发力。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全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确保年底前基本建成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与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建立合作会商机制,联合印发《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构建严密法治监督体系。 记者:内蒙古地域辽阔,人口居住分散,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内蒙古是怎么推动这项工作的? 白永平:内蒙古地跨东北、华北、西北三大区,面积约为118.3万平方公里,共有人口2400万,每平方公里约20人,辖区内地广人稀。我们以“有解思维”“优解思维”,紧扣为民利民便民,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线上线下相结合。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打造融合闭环和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一体化服务“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优化7×24小时全天候服务,全区五级实体平台提供法律服务38.6万次,“12348”热线平台通话量年均31万余通,满意度99.94%。职能职责相融合。创新“律师+司法所”模式,大力推进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全面推动法律顾问承担重要文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法律援助等职能职责。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全区律师深入乡村1.5万人次,提供法律服务14万余次,促进优质法律服务向乡村辐射、向群众身边延伸。点面推进相聚合。创新“普法+”模式,全面实施“八个一”专项行动,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去年,64家自治区级普法责任单位领导走进“八五普法进行时”直播间亮晒成绩单,收看人数超2.2亿人次。今年,我们举办《“八五”普法大家谈》直播栏目,邀请各盟市分管副市长、重点国有企业负责人等82名嘉宾走进直播间,进一步落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深化“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我最喜爱的法治乌兰牧骑农村牧区行”系列活动,实现“大水漫灌”与“精准滴灌”并重。 记者: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内蒙古部署了“六个工程”,朝着“闯新路、进中游”目标加速迈进。请问,自治区司法厅具体承担了哪些职能? 白永平:自治区司法厅承担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同时牵头负责政务诚信建设,紧紧扭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任务,为护航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坚持系统推进与单项发力并举。细化44项任务清单177项落实措施,建成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村嘎查五级一体政务服务平台,推出1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套餐,在全区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诚信建设投诉”窗口137个,提高服务群众效率。坚持失信整治与守信激励并举。全面梳理典型失信行为,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逐条跟踪排查处理,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加快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出台,建设统一信用信息平台,汇聚接口、库表资源26.49亿条,把信用“变现”、让信用“有用”。坚持立起来与讲出去并举。建立完善诚信商户、企业、行业建设评价标准体系,发布诚信典型企业超过21万家。打造“诚信内蒙古”宣传品牌,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办《讲诚信 守信用—盟市(厅局)长访谈》栏目,在新华社、中国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刊发报道1000余篇,把诚信内蒙古的故事讲好、讲足、讲精彩。 记者:自治区司法厅正在深化服务型机关建设,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请您谈一谈服务型机关建设的用意和成果。 白永平:去年3月,我们制定了服务型机关建设的意见,以“九大服务机制”为抓手,真正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强化管理质效,牵引拉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心大局的能力显著提升。推动出台《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司法厅建成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服务基层基础的能力显著提升。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推动全区1062个司法所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建设、优化职能定位、提升保障能力。深化“千名干警下基层”活动,1961名机关干部到司法所挂职任职,推动“四所一庭”(司法所、派出所、律所、法律服务所与法庭)协作机制在全区实现全覆盖。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显著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最多跑一次”的行政审批机制,司法厅网上政务服务指数综合等级获评A+。提升“蒙企通”企业“反映问题”窗口效能,累计帮助402家企业清欠账款18.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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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诚信内蒙古”抢抓新一轮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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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白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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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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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婕 史万森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将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抢抓新一轮机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内蒙古司法行政机关是如何谋划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如何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白永平。 记者:建设法治政府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举措。请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是如何谋划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 白永平: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政府重点考核指标,压紧压实责任,贯通做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法治宣传教育等职能,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上用劲发力。落实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调整下放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56项,明确1431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将3465项处罚事项纳入免罚、轻罚清单,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以执法监管“温度”提升营商环境“热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涉府生效裁判执行情况通报机制,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探索建立败诉案件问责追责机制,突出问责追责和通报曝光同时发力,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在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上用劲发力。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办好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同堂培训,有效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水平。完善行政复议意见书、通报批评、决定抄告等机制,推动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健全与行政诉讼、信访衔接配合机制,推进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和一站式化解。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上用劲发力。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全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确保年底前基本建成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与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建立合作会商机制,联合印发《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构建严密法治监督体系。 记者:内蒙古地域辽阔,人口居住分散,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内蒙古是怎么推动这项工作的? 白永平:内蒙古地跨东北、华北、西北三大区,面积约为118.3万平方公里,共有人口2400万,每平方公里约20人,辖区内地广人稀。我们以“有解思维”“优解思维”,紧扣为民利民便民,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线上线下相结合。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打造融合闭环和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一体化服务“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优化7×24小时全天候服务,全区五级实体平台提供法律服务38.6万次,“12348”热线平台通话量年均31万余通,满意度99.94%。职能职责相融合。创新“律师+司法所”模式,大力推进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全面推动法律顾问承担重要文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法律援助等职能职责。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全区律师深入乡村1.5万人次,提供法律服务14万余次,促进优质法律服务向乡村辐射、向群众身边延伸。点面推进相聚合。创新“普法+”模式,全面实施“八个一”专项行动,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去年,64家自治区级普法责任单位领导走进“八五普法进行时”直播间亮晒成绩单,收看人数超2.2亿人次。今年,我们举办《“八五”普法大家谈》直播栏目,邀请各盟市分管副市长、重点国有企业负责人等82名嘉宾走进直播间,进一步落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深化“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我最喜爱的法治乌兰牧骑农村牧区行”系列活动,实现“大水漫灌”与“精准滴灌”并重。 记者: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内蒙古部署了“六个工程”,朝着“闯新路、进中游”目标加速迈进。请问,自治区司法厅具体承担了哪些职能? 白永平:自治区司法厅承担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同时牵头负责政务诚信建设,紧紧扭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任务,为护航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坚持系统推进与单项发力并举。细化44项任务清单177项落实措施,建成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村嘎查五级一体政务服务平台,推出1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套餐,在全区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诚信建设投诉”窗口137个,提高服务群众效率。坚持失信整治与守信激励并举。全面梳理典型失信行为,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逐条跟踪排查处理,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加快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出台,建设统一信用信息平台,汇聚接口、库表资源26.49亿条,把信用“变现”、让信用“有用”。坚持立起来与讲出去并举。建立完善诚信商户、企业、行业建设评价标准体系,发布诚信典型企业超过21万家。打造“诚信内蒙古”宣传品牌,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办《讲诚信 守信用—盟市(厅局)长访谈》栏目,在新华社、中国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刊发报道1000余篇,把诚信内蒙古的故事讲好、讲足、讲精彩。 记者:自治区司法厅正在深化服务型机关建设,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请您谈一谈服务型机关建设的用意和成果。 白永平:去年3月,我们制定了服务型机关建设的意见,以“九大服务机制”为抓手,真正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强化管理质效,牵引拉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心大局的能力显著提升。推动出台《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司法厅建成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服务基层基础的能力显著提升。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推动全区1062个司法所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建设、优化职能定位、提升保障能力。深化“千名干警下基层”活动,1961名机关干部到司法所挂职任职,推动“四所一庭”(司法所、派出所、律所、法律服务所与法庭)协作机制在全区实现全覆盖。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显著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最多跑一次”的行政审批机制,司法厅网上政务服务指数综合等级获评A+。提升“蒙企通”企业“反映问题”窗口效能,累计帮助402家企业清欠账款18.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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