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综合
9 7/9 6 7 8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用坚守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 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主场活动举行
· 关注·全国“安全生产月”
· 贵州贵安新区“小网格”释放“大效能”
· 江门落实教职工从业禁止制度
· 鹿林山变电站2号主变压器顺利投运
· 莒南供电公司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 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座谈会召开
· 国家发改委实现对新PPP项目的信息化监管
· 四部门部署抗高温抗干旱保夏播保全苗工作
· 图片新闻
· 江苏太仓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 深圳盐田中英街管理局组织参观禁毒教育基地

国家发改委实现对新PPP项目的信息化监管

( 2024-06-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讯 记者万静 为了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规范运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今年4月建立了全国PPP项目信息系统,以实现对新PPP项目的信息化监管。近日国家发改委又发布《关于建立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自去年2月以来实施的所有新PPP项目必须在该系统内填报相关信息。
  据悉,《通知》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特许经营者选择内容以及项目建设实施的具体内容等。国家发改委将根据信息系统内各项目信息填报的完备情况,作为给予项目建设期政府投资支持、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以及通过投贷联动机制向金融机构推介的重要依据。同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对信息系统内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对于未在信息系统内登记的项目,将不得以PPP项目名义进行融资或办理前期手续。
  《通知》强调必须保证信息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对发现的违规项目将公开曝光,并设定3个月的整改期限,逾期未达标者将被移出信息系统。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曾在去年11月联合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将PPP模式限定于基于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框架内,避免因模式运用不当增加地方政府未来的财政负担。为确保该《指导意见》的落地实施,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已密集推出一系列配套法规,形成较为完善的PPP新机制制度体系,全国PPP项目信息系统的启用正是这一体系中的关键一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