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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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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工作法源头化解道路交通纠纷

( 2024-06-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赵伟
  
  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具有事故案件多、涉及部门多、调处难度大等特点,调解化解不到位易导致群众财产损失理赔不到位、不及时,影响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牡丹区大队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出矛盾纠纷化解“八+一”工作法,实行“红黄绿”三色接处警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所谓‘八+ 一’工作法,就是从警源治理角度,联合多部门推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保险调解、诉前调解、救助基金、鉴定评估、集体会商、类案专审8项调处,实现道交矛盾纠纷‘一站式’源头化解,同时设立‘1号窗口’,咨询、释法、投诉、信访等事项一窗通办,零距离服务群众。”牡丹交警大队大队长朱慧娟说。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在牡丹交警大队远程视频快处中心看到,工作人员正在和交通事故当事人视频连线,几分钟的时间即完成了事故责任认定。
  牡丹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张秀印介绍,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会按照事故类型和损害后果将警情划分为绿色警情、黄色警情、红色警情,科学指派,统一调度。对于机动车车损类交通事故,归类绿色警情,指派警情至远程视频快处中心,线上认定事故责任,实现5分钟处理完毕,恢复交通,可解决约40%的警情;对于远程视频快处无法进行的机动车车损事故、非机动车车损事故或者有人员轻微伤情的交通事故,归类黄色警情,指派路面中队民警快速到达现场,对于责任明显的,线下认定事故责任,可解决30%的警情;对于疑难复杂事故,人员伤情较重、死亡事故,涉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以及路面中队无法处理的交通事故,归类红色警情,指派事故中队立即出警,路面中队先期到达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抢救受伤人员、控制肇事者等工作,同时报告大队领导。
  “这种多渠道、立体式警力分配,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处理方式,既方便了群众,又节省了警力,提升工作效率。”视频快处中心工作人员说。
  “孩子都被撞得小腿骨折了,怎么还让孩子担主责呢?”2023年7月,在牡丹区胡集镇,一名7岁儿童突然横穿公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儿童小腿骨折。经交通事故勘查认定,儿童承担该事故主要责任。事故认定书下达后,儿童亲属认为交警处理不公正,情绪激动,提起复核申请,并在网络平台发布相关视频。
  值守在“1号窗口”的民警李玉伟第一时间发现了矛盾苗头,立即联系儿童家属,通过多次耐心沟通交流,向其讲明事故成因,儿童在这起事故中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及相关法律规定等。最终,当事人表示理解并认可,主动撤销了复核申请,并且删除了相关视频。
  紧接着,李玉伟又带领儿童家属来到牡丹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源头化解中心,通过人民调解进一步对儿童家属解释了事故认定情况,进行法律指导,消除疑惑。同时,菏泽市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组织相关保险公司,帮助儿童家属准备相关理赔手续,在保险规定的范围内为其争取到了最高理赔金额53000元。至此,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今年以来,牡丹交警大队运用“八+一”工作法已成功调处警源类交通事故案件15780起,调解成功率达95%,“1号窗口”已解决群众诉求900余起,受理投诉23件全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效果和交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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