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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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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在法治轨道上提高财政治理效能
· 以司法保护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赋能
· 深入推进行刑衔接机制良性发展
· 全力护航长江三峡地区高质量发展

全力护航长江三峡地区高质量发展

( 2024-05-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朱建桦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湖北宜昌地处长江中游、上游接合部,素有“三峡门户”“川鄂咽喉”之称,是大国重器三峡工程所在地,肩负着守护“一江碧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宜昌市检察机关聚焦“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和“三峡库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依法能动履职,以法治之力护航长江三峡地区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保护与治理,以检察之责筑牢三峡生态屏障
  长江三峡地区是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我们坚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和底线思维,统筹三峡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综合治理,依法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公益诉讼案件。
  坚持系统思维。将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用系统观念考虑长江生态问题。针对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我们立办中华鲟保护系列公益诉讼案,从水域到岸线,从栖息环境保护到种群保护,多次邀请专家召开专题研讨会,推动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的中华鲟保护大格局。
  坚持辩证思维。将人文建设和生态保护相结合,辩证看待人与自然关系。沮河国家湿地公园是中华秋沙鸭重要越冬栖息地,但面临着管理较粗放、保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我们通过办理中华秋沙鸭生存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推动多部门协同履职,投入一千余万元加强湿地公园的生态修复和治理,共建司法保护示范基地。
  坚持底线思维。将法律监督和生态修复相结合,用法律底线守护生态红线。我们聚焦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部署开展长江大保护十大专项检察行动,推动全市恢复和治理土地水域三千余公顷,持续改善长江三峡地区生态环境。
  二、聚焦发展与安全,以检察之力护航万里“黄金水道”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安全。我们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认真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精神,立足宜昌区域特点和产业布局,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全力护航长江“黄金水道”。
  推动流域治理。宜昌是长江“黄金水道”的核心枢纽节点,每年有近六万艘(次)船舶在此待闸通行,船舶污染防治任务艰巨。针对长江码头船舶污染问题,我们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一线串珠、多方协同职能优势,依法办理长江船舶污染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长江宜昌段船舶污染物闭环处置,为长江船舶污染治理提供有益样本,推动一域之治向流域治理转变。
  推动协同治理。宜昌船舶工业发达,有25家船舶修造企业和百余家航运公司,是长江中上游船舶工业发展集聚区。针对船舶修造、拆解污染问题,我们推动类案监督向治理效能转变。以“诉前检察建议+行政磋商”方式,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向宜昌市政府提交《长江宜昌段船舶拆解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为市政府出台《关于规范船舶拆解工作的若干意见》贡献检察智慧。
  三、聚焦监督与服务,以检察之为助推绿色产业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让企业法治获得感成色更足。
  强化一体履职。立足“四大检察”,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精准打击涉农领域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以公益诉讼推动柑橘洗果包装行业污染治理。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柑橘产业转型升级,持续为支柱产业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强化综合履职。针对人大代表议案中反映的养殖污染问题,以检察建议、专题调研等方式开展综合履职,积极推动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有效衔接。在集中办案的同时,推动当地采用“干湿分离”模式,将粪污转化成有机肥和循环水,引进市场主体投资建设有机肥厂,让粪污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强化能动履职。针对清江库区船舶检验难问题,主动对接市委“电化清江”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督促解决库区营运船舶的安全监管和污染防治问题。
  四、聚焦改革与探索,以检察之智创新生态检察模式
  改革是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第一动力。我们谋求从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转变,持续推进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实践。
  打造全域办案模式。宜昌15个基层检察院人数最多的51人,最少的只有19人,小院数占全省42%。针对山区小院多,基础较为薄弱的问题,我们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的优势,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配合的监督工作格局。在全市成立16个长江大保护检察办公室,创新“属地检察+交叉检察+巡回检察”办案模式。
  打造多元共治模式。长江治理不止一江一河,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需要跨区域协作、多部门配合。我们深化跨区划检察改革,积极打造长江大保护专门检察院,实行涉长江干流案件集中管辖。积极构建流域司法治理新格局,建立多项检政联动机制、司法协作机制,以机制创新推动流域生态环境司法治理效能提升。
  打造生态检察模式。“立规之地”要有样板之标,我们持续聚焦宜昌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系统建立三峡生态检察官制度,创新“刑事打击先导、公益诉讼主导、民事行政跟进”融合履职模式和“检察建议+行政磋商+调查报告”诉源治理模式,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延伸,更好实现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努力为长江流域司法治理提供“检察样本”。
  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我们将持续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为长江三峡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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