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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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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截留团购服务款

( 2024-05-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标
□ 本报通讯员 田  斐

  利用营销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非法截留团购服务款,将公司数百万元款项据为己有。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从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获悉,该局荷塘分局经侦大队经过近两年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株洲首例房地产上市公司被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达700万元。2023年5月、2024年3月,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因犯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及缓刑不等,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判处罚金,违法所得300多万元退还至房地产公司。
  中某房地产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房地产上市公司。公司清点账目时,发现子公司株洲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中某公司)的楼盘项目与电商公司合作过程中,收取的300万元团购服务费资金使用情况不明,疑似被员工侵占,于是向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经侦民警在有限的报案材料基础上,围绕资金流、信息流、业务流开展深入研判,通过排查银行账户流水,追踪可疑资金来源及去向,结合人员关系,最终锁定涉案嫌疑人员周某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利用任职株洲中某公司营销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指使策划经理霍某截留用于项目营销活动开支的电商款、与广告传媒公司法人刘某某合谋截留团购服务款,将公司数百万元款项据为己有,除分别给予霍某、刘某某好处费外,其他款项用于自己日常开销。并通过引荐传媒公司参与投标并中标,收取贿赂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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