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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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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2023)烟仲字第253号 烟台奕霖家居装饰有限公司、朱江: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刘雪与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飞龙金滩花园仲裁项目装饰工程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法定假日及周末顺延)在本会第五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杨朝玥:本院受理原告丁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723民初188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通知,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卢俊: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青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皖1723民初991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6月25日15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邓建华:本院受理董甲兵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61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34667.48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88元,由董甲兵负担43元,邓建华负担34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417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张成旭:本院受理王淼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汤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何丽芳(公民身份号码510721196607208367):原告江油市九〇三医院与你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0781民初1057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1.被告何丽芳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江油市九〇三医院支付医疗费用6636.04元。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80元,由被告何丽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张桂芳、李培林:本院受理四川荣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与张桂芳、李培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2560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7月1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杜芝平、敬建梅: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荣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与杜平芝、敬建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2577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7月2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余秀梅、朱仕友:本院受理(2024)川1302民初3456号蒲治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三十万元及利息,利息算到2024年4月3日共计86800元;2.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函费、保全费等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6月2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李饴帆:本院受理南充市顺庆区蛋糕店与被告李饴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请:1.要求被告支付货款5113.5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7月2日9:30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张世蓉:本院受理(2024)川1302民初4239号燕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讼请:1.判令被告张世蓉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9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张世蓉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6月27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李巍:本院受理周阳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刘保华:本院受理黄承亮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谷从江:本院受理范黄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4)云0581民初2494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0000元;2.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蒲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温松岩:本院受理杨发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轮胎款4800元;2.支付原告自欠款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费;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30(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固东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张千:本院受理于晖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毛菊韵:本院受理王肖玉与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18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河南博新棉业有限公司、李盼盼:本院受理江苏金发化纤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张建龙: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100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江苏桃李不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荣权与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100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五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八斤:本院受理原告李加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4)皖1723民初1153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正本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6月26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2024)川1321民初1970号 雍诗:本院受理原告杜童林与被告黄鑫、陈婷、雍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无明确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7月4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四川星空皓灿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凡洪迁诉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14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判决四川星空皓灿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资49600元及利息。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黄孝允:原告丘安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4)粤1427民初36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王阳阳、阜阳市鹏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鹿丙川、上海邦诚物流有限公司、郑晓伟、朱维巧、严谨、杨晓丰、南京聚乐供应链有限公司、南京翊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溧水区添天冷鲜食品店:本院受理刘陈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15民初197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三亚海棠区藤桥千湘府餐饮店、赵祝融(430524******304097):本委已受理袁维诉三亚海棠区藤桥千湘府餐饮店及共同当事人赵祝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7月3日上午9点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夏元新:本会于2022年9月21日受理的申请人广东御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2022)清仲字第521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请你方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下述联系地址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63)3362203,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55号城市花园办公楼3楼清远仲裁委员会。 清远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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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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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2023)烟仲字第253号 烟台奕霖家居装饰有限公司、朱江: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刘雪与你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飞龙金滩花园仲裁项目装饰工程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法定假日及周末顺延)在本会第五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杨朝玥:本院受理原告丁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723民初188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通知,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卢俊: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青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皖1723民初991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6月25日15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邓建华:本院受理董甲兵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61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34667.48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88元,由董甲兵负担43元,邓建华负担34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417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张成旭:本院受理王淼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汤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何丽芳(公民身份号码510721196607208367):原告江油市九〇三医院与你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0781民初1057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1.被告何丽芳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江油市九〇三医院支付医疗费用6636.04元。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80元,由被告何丽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张桂芳、李培林:本院受理四川荣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与张桂芳、李培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2560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7月1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杜芝平、敬建梅: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荣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与杜平芝、敬建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2577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7月2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余秀梅、朱仕友:本院受理(2024)川1302民初3456号蒲治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三十万元及利息,利息算到2024年4月3日共计86800元;2.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函费、保全费等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6月2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李饴帆:本院受理南充市顺庆区蛋糕店与被告李饴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请:1.要求被告支付货款5113.5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7月2日9:30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张世蓉:本院受理(2024)川1302民初4239号燕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讼请:1.判令被告张世蓉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9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张世蓉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6月27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李巍:本院受理周阳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刘保华:本院受理黄承亮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谷从江:本院受理范黄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4)云0581民初2494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0000元;2.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蒲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温松岩:本院受理杨发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轮胎款4800元;2.支付原告自欠款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费;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30(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固东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张千:本院受理于晖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毛菊韵:本院受理王肖玉与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18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河南博新棉业有限公司、李盼盼:本院受理江苏金发化纤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张建龙: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100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江苏桃李不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荣权与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100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五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八斤:本院受理原告李加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4)皖1723民初1153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正本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6月26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2024)川1321民初1970号 雍诗:本院受理原告杜童林与被告黄鑫、陈婷、雍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无明确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7月4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四川星空皓灿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凡洪迁诉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14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判决四川星空皓灿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资49600元及利息。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黄孝允:原告丘安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4)粤1427民初36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王阳阳、阜阳市鹏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鹿丙川、上海邦诚物流有限公司、郑晓伟、朱维巧、严谨、杨晓丰、南京聚乐供应链有限公司、南京翊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溧水区添天冷鲜食品店:本院受理刘陈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15民初197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三亚海棠区藤桥千湘府餐饮店、赵祝融(430524******304097):本委已受理袁维诉三亚海棠区藤桥千湘府餐饮店及共同当事人赵祝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7月3日上午9点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夏元新:本会于2022年9月21日受理的申请人广东御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2022)清仲字第521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请你方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下述联系地址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63)3362203,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55号城市花园办公楼3楼清远仲裁委员会。 清远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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