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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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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机制创新做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江苏法院去年审结各类行政案件三万余件

( 2024-05-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见习记者 许瑶蕾

  “2023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0111件,审结30365件,其中一审案件数同比持平,二审收案数同比有所下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玉柱在5月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全省法院2023年行政审判履职工作相关情况。
  近年来,江苏法院依法履职,在构建行政审判质效提升长效机制、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执法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构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机制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积极助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社会成效。
规范权力运行
  2023年,江苏法院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司法监督,以法治为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248件,占一审结案数的6.98%。坚决纠正“一刀切”执法、“小过重罚”等行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变更行政机关对小微企业作出的巨额罚款;灌南县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切实贯彻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镇江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准确适用过罚相当原则客观评价企业行政违法行为,纠正行政机关不当执法理念。
  此外,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制定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减轻、从轻处罚事项和不予强制措施“四张清单”,依法审理各类涉企行政处罚案件,支持行政机关深化实施涉企免罚、轻罚柔性执法制度,引导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采用非强制手段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等要求,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温度。2023年,南通各级行政机关实施免罚、轻罚涉企案件5500余件,涉及金额1.92亿元,全年无一起案件因量罚失当被法院判决撤销或变更。
  《法治日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7月,江苏高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法院行政审判质效的工作意见》,提出健全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工作体系、加大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力度、深化涉诉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机制、强化上级法院审级监督职能等工作举措,构建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审判质效提升长效工作机制。《意见》印发后,2023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上诉率为45.88%,申请再审率为19.585%,均处于最高人民法院设定的参考区间。
不断优化路径
  一直以来,江苏法院不断优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路径,落实“抓前端、治未病”。江苏高院会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行政争议调处工作机制的意见》,挂牌成立江苏省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推动市县设立调处平台近50个。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实施意见》,统一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相关行政争议的处理规则,从源头上减少此类行政纠纷。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建委、市司法局、市规划资源局等部门搭建重点项目工作联席会议平台,推进征收补偿领域诉源治理。自建立以来,在19次联席会议中研究解决了108项难点堵点问题,服务保障了27个重点项目建设,全市法院新收涉征收补偿类案件连续3年下降,平均降幅超过24%。
  泰州法院联合人社部门设立工伤保险行政争议“法官驻点办公室”,以工伤行政执法人员和派驻法官提前联合介入为主要手段,推动形成“协同发力、调解先行、司法托底”的诉调衔接机制。截至4月底,已累计提前介入、参与工伤行政争议化解216件,实质化解172件,帮助49家用人单位及时恢复生产秩序。
  全省法院健全完善集中管辖格局下异地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推动成立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针对矛盾纠纷高发领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综合运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手段让调解向前延伸,2023年全市行政案件协调化解率为35%。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推动建立多跨协同化解行政争议“1+2+N”工作机制,通过建立“集中管辖法院主导、各属地行政争议诉前化解中心协调化解、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的行政争议闭环化解机制,2023年该院审结的行政案件中,原告撤诉87件,行政案件的调撤率达27%。
促推实质化解
  近年来,全省法院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积极推动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机制省域覆盖,在南通地区率先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江苏高院会同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共同部署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全省推广工作。
  据介绍,苏州、盐城、宿迁等地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本地区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的制度意见并拓展适用范围,推动自我纠正制度深度融入行政争议化解全流程;常州去年有近百件行政复议及诉讼纠纷由行政机关主动进行自我纠正。
  记者获悉,江苏法院还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机制方面推出陈新。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构建“一二三四”工作机制,建设属地行政争议调处分中心嵌入各县区(市)矛盾调处中心,通过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集中管辖司法协作属地法院链“两个平台”开展争议化解工作,实施诉前—诉中—诉后“全链路”实质解纷,形成解纷闭环,从法官、庭长、分管院领导、院长及两级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基层组织多个维度组织多方力量,开展多元调处,深化多极联动,强化源头管控,自运行以来该院新收行政案件数同比下降21%,650余件行政案件得到实质化解。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探索实践“党委领导、诉前化解、府院联接、属地联动、多方联调”的行政争议解纷5项机制,2023年该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175件,其中以调解、协调撤诉结案394件,调解撤诉率为33.53%,上诉率为42.0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26%,实现辖区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率显著提升。
  据了解,全省各级法院不断丰富府院联动路径,强化行政复议诉讼衔接配合。其中,宿迁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探索引导当事人先行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典型案例,形成行政复议、诉讼协同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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